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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政策解讀

   2020-03-23 677
核心提示:一、關于修訂背景為促進我市現代農業發展,規范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2018年3月5日,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
    一、關于修訂背景
 
    為促進我市現代農業發展,規范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2018年3月5日,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和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修訂了《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經貿信息規〔2018〕2號),該辦法規定的資金使用范圍包括相關農業和遠洋漁業項目,不包括食品領域、畜牧領域項目。
 
    2019年4月29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深圳市財政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19〕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的資金使用范圍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等項目,不包括相關農業(如菜籃子基地補貼)、食品、畜牧領域項目。
 
    2019年我市機構改革后,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農業和畜牧業相關工作調整至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2019年深圳市政府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相關要求統籌整合相關涉農資金并設立了農業食品領域專項資金。根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一個部門一個專項資金”的要求,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需要修訂《管理辦法》,使其資金使用范圍能夠涵蓋相關農業、食品、畜牧等領域,并根據2019年新出臺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對質量品牌領域相關資助項目予以取消。
 
    二、關于修訂必要性
 
    (一)為促進我市現代農業產業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協同發展,打造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管理促進機制,“扶大、扶優、扶強”我市農業食品發展和農業科技創新,建立健全供深食品企業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廣東省政府關于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的相關要求,有必要將原《深圳市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現代農業領域和《管理辦法》中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所需的資金資助項目進行統籌。
 
    (二)為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四個最嚴”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打造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切實保障市民飲食健康安全,有必要參考《深圳市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建立供深食品標準體系打造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設立支持食品行業發展、保障食品安全的資助資金,并將該部分資金與農業、畜牧領域資金合并統籌,形成“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保障。
 
    (三)為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對我市畜牧業及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確保我市畜牧業的健康發展、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深圳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將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相關項目納入資金資助范圍。
 
    (四)為保障豬肉質量安全,有效保護消費者利益,對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費用予以補貼是國家和廣東省的既定政策。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財政廳《2018-2020年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實施方案》(粵農農計〔2018〕4號)要求,全省繼續實施補貼政策,但深圳市無害化處理補貼資金自行解決。目前,根據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我市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資金在農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因此該項補貼資金與其他農業發展專項資金一并進行統籌整合。同時,根據《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粵府令第206號)和《廣東省農業廳關于家禽屠宰廠(場)設置的指導意見》(粵農規〔2018〕4號)將病害禽類無害化處理納入資金資助范圍。
 
    (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停止“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建設相關工作的通知”》(國市監質〔2019〕80號)明確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不再開展“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論證和命名相關工作,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停止組織開展“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申報、推薦和現場驗收等相關工作。為與國家政策保持一致,《管理辦法》中應及時刪除為“獲批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提供配套獎勵資金”的規定。
 
    綜上,有必要對《管理辦法》進行相應修訂,統籌整合相關涉農資金,將相關農業項目、食品安全發展領域、相關畜牧業項目等納入專項資金的重點使用范圍,并對質量品牌領域相關資助項目予以取消。
 
    三、關于主要修訂內容
 
    (一)擴大資金資助的范圍,將食品發展領域的相關內容納入《管理辦法》,主要體現在第二條和第八條,其中將第二條“農產品質量安全”修改為“農業食品發展”,將第八條“(三)農產品質量安全”修改為“(三)農業食品發展”。
 
    (二)明確農業食品領域的具體支持對象或者范圍,主要體現為:
 
    1.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利用模式創新;支持農業產業化、綠色化發展;支持農業新興產業發展;支持農業科技化發展;支持農作物種業和現代生物育種及新品種推廣;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建設。
 
    2.支持食品行業質量管理提升;支持食品行業規范化管理和發展;支持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并實施先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支持農業食品品牌化發展;支持熟食中心建設。
 
    3.支持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支持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支持保障禽畜產品供給安全和質量提升。
 
    4.支持農業食品交流合作;培育高品質美食產業,打造有國際影響力的“美食之都”,推廣深圳美食名片,擴大“美食深圳”國際影響力。
 
    5.落實市委市政府在農業食品發展領域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其他按照國家、省上級部門明確要求由地方安排的項目。
 
    (三)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的相關規定,明確質量品牌領域的資助對象或者范圍,主要是刪除了為“獲批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提供配套獎勵資金”的規定。
 
    (四)明確規范性文件的適用效力,《管理辦法》修訂生效后,原《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19〕2號)廢止,不再適用。


 
地區: 廣東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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