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長春新區農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全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農業高質量發展,按照省級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現將《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申報指南》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附件: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申報指南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申報指南
一、績效目標
通過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實施,有力推進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認證、追溯、應急管理、專項整治和標準化工作開展,有效提升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全省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申報對象
(一)各市(州)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長春新區農委,梅河口市農業農村局,以及成功創建第二批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的農業農村局。
(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機構,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和機構考核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省內部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
(三)2021年認證(登記)的綠色有機地標和通過良好農業規范(GAP)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此項為據實補貼項目,無需申報)。
(四)通過綠色有機地標和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登記),并持續開展農業標準化生產的規模化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
三、資金使用范圍
(一)省直實施的項目
1.監測類項目。資金主要用于樣品采集費、檢測費、水電費、廢固廢液處理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相關費用支出。補貼標準參照國家標準、檢測參數、物價水平等確定。
2.飛行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專項整治項目。農業農村廳根據農業農村部工作部署和工作實際組織實施。資金主要用于交通費、專家咨詢費、監督抽查等費用支出。
3.檢測人員能力提升、技能競賽項目。按農業農村部工作部署,由部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組織實施。資金主要用于競賽人員培訓費、試劑材料費、專家咨詢費等費用支出。
4.宣傳展示項目。根據農業農村部工作部署及工作實際需要,農業農村廳對禁限用農獸藥、農業技術標準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進行宣傳,對品牌農產品進行宣傳展示等。
(二)市(州)、縣(市、區)實施的項目
1.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鞏固創建項目。按《2022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點》要求,資金用于開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宣傳、標準化技術推廣、投入品使用宣傳及專項整治等工作。
2.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項目。根據農業農村部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相關要求,結合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際,資金主要用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查、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證后監管監測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等費用支出。
3.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推廣服務項目。由各市(州)、梅河口市農業農村局按照推廣(電子)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主體數具體負責實施。
4.安全綠色優質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試點培育項目。資金主要用于農產品產地環境和產品檢驗檢測、標準化生產示范推廣(主要包括標準化實施中的優質種(苗)資源購置、有機肥、葉面肥及生物農藥購置、標準化示范基地在標準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物化技術與設備的購置等)、產品認證(登記)和質量安全追溯(主要包括追溯設備購買及維護)、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開具(包括承諾達標合格證打印設備購置、維護、試劑耗材購買、技術咨詢)等費用支出。
5.認證(登記)補貼項目。根據各類主體2021年產品認證(登記)情況,按“認證(登記)補貼”項目清單,據實給予認證主體補貼。
上述涉及交通費的,按照《吉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執行。
四、資金分配
詳見附件1。
五、項目管理
(一)項目申報。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相關單位,請結合《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申報指南》,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各地請在2月16日前由市(州)農業農村局統一將本地各類項目申報書一式3份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二)項目評審、公示。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并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站公示評審結果。
(三)資金撥付。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項目評審公示結果及時協調本級財政部門撥付項目資金,監督項目單位專款專用。
(四)項目實施。省直項目由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委托)相關單位按項目任務實施;市(州)、縣(市、區)項目由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指導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機構或農產品生產主體根據項目任務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項目實施完畢后由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對項目實施結果進行總結評估。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請在2022年3月30日前將本地項目實施方案加蓋實施單位公章匯總到市(州)農業農村部門,由市(州)農業農村部門(梅河口市農業農村局單獨報送)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備案。
(五)項目總結。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對本地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實施和完成情況進行調度并適時驗收,組織項目單位開展自評總結(附資金使用情況說明),報上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由市(州)農業農村部門匯總后報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備案。
附件:
1.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資金分配表.docx
2.2022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申報書.docx
聯 系 人:熊德東
聯系電話:0431-8890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