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小餐飲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決定從規范小餐飲經營行為、促進小餐飲健康發展角度出發,圍繞小餐飲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后亟需跟進的一系列管理、服務舉措,在強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小餐飲提供指導與服務、進行有效監管,保證小餐飲食品安全,保障經營場所安全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為更好地宣傳貫徹決定,本刊特邀幾位參與決定制定的嘉賓為您作全方位的解讀。
特邀嘉賓:
趙建陽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
呂小鵬 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
夏正芳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田 豐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總監
問:近年來,小餐飲食品安全等問題持續受到全社會關注。請簡要介紹決定的立法背景?
田豐:小餐飲在方便群眾生活、傳承飲食文化、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由于其固有的“小、多、散、亂、低”的特點(經營規模小、數量多、分布散、管理亂、從業門檻低),容易出現經營不規范、安全隱患多等問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明確將包括小餐飲在內的“三小”食品管理授權地方進行立法。我省于2016年出臺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解決了其中“兩小”的法律規范問題。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對小餐飲經營已由許可改為備案管理,為了及時填補法律制度空白,加強對小餐飲的依法管理,實現對“三小”的管理全覆蓋,開展小餐飲立法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做好小餐飲立法,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小餐飲經營活動,推動小餐飲的綜合監管和服務促進,更好地發揮小餐飲在方便群眾生活、促進創業就業等方面的作用。
問:根據國家和省關于“證照分離”改革的規定,對小餐飲經營由許可改為備案管理。小餐飲取消許可,實行備案管理后,決定對其規定了哪些監管措施?
趙建陽:小餐飲以其經濟實惠、方便快捷的獨特優勢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歡迎,但由于經營條件簡單、從業門檻低等原因,導致市場主體良莠不齊,各種不規范、不文明的經營行為時有發生。與此同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帶來的監管方式的改變,給原本就是難點的小餐飲監管帶來了新挑戰。對此,決定作出幾個方面的規定:一是通過完善小餐飲備案制度,實現對小餐飲的有效監管。決定首先明確了小餐飲的定義,是指具有合法的固定經營場所、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六十平方米以下、經營規模較小、經營條件簡單,從事餐飲服務的食品經營者,但是不包括單位食堂和餐飲連鎖企業分支機構。小餐飲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對小餐飲實行備案管理,小餐飲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小餐飲信息公示卡。要求小餐飲應當在就餐區醒目位置懸掛小餐飲信息公示卡、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明晰部門職責,構建監管協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決定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是小餐飲食品經營活動的監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住房和城鄉建設(燃氣、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等)、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公安、應急、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與小餐飲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為防止對小餐飲的重復檢查造成負擔,決定要求對小餐飲實施監督檢查涉及多個部門或者多個檢查事項的,應當通過聯合執法、綜合執法等方式進行。三是規范小餐飲網絡經營。為做好我省小餐飲管理由許可改為備案后與現有網絡經營法律法規的對接,滿足小餐飲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需要,規范小餐飲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決定第八條、第九條明確,持有小餐飲信息公示卡并標注網絡經營的小餐飲,可以從事網絡餐飲服務。從事網絡經營的,應當在網站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小餐飲信息公示卡,遵守網絡餐飲服務的相關規定。同時,決定對集中交易市場和網絡第三方平臺的管理責任作出了規定。
問:與動輒花費數百上千元的大型餐飲店相比,許多小巷子里的餛飩店、鍋貼店、面館令城市平添幾許煙火氣,更是老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保證小餐飲食品安全、強化小餐飲主體責任方面,決定作了哪些規范?
呂小鵬:保證食品安全是小餐飲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決定的主要立法目的。實踐中,小餐飲的食品安全問題,一部分是由于經營場所簡陋、衛生設施不完善等先天條件不足的客觀原因所致,更多的由于從業人員食品安全責任意識淡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失等主觀原因造成。為此,決定對食品安全監管進行系統設計,將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落到實處。一是改善經營條件,決定規定小餐飲應當保持環境衛生整潔、配備有效的加工、冷藏、洗滌、消毒、防塵、防蠅、防鼠等設施,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分開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同時對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進貨查驗制度、食品包裝材料、餐具飲具、用水標準等作出了一系列具體規定。二是明確禁止性行為,決定在上位法規定禁止性行為的基礎上,針對小餐飲自身特點,增加了小餐飲不得使用法律、法規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不得經營生食類食品、自制裱花類蛋糕、自制以生鮮乳為原料的飲品等規定。三是實行自查制度,決定要求小餐飲應當按照規定對經營場所安全和食品安全進行自查,形成自查記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在自查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如實記錄。同時,倡導小餐飲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
問:小餐飲經營場所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造成群死群傷,后果不堪設想,決定在這方面有哪些規定?
夏正芳:保障經營場所安全最主要的是保障燃氣使用安全,目前我省各市都在推進餐飲行業“瓶改氣”工作,但小餐飲由于條件所限,推行使用管道燃氣難度過大,使用瓶裝燃氣的比例較高,這對小餐飲保障燃氣使用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決定規定小餐飲使用燃氣應當遵守國家和省燃氣安全使用有關規定,使用合格的氣源、燃燒器具、減壓閥和連接管,掌握事故應急處置操作技能;按照規定配備滅火器材,設置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并確保完好有效,定期做好油煙管道清理等安全隱患排除工作。決定還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燃氣、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對小餐飲的燃氣設施進行入戶免費安全檢查。同時,決定在小餐飲實行自查制度的規定中,要求其對經營場所的安全進行自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問:小餐飲油煙、噪聲擾民等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處理起來也是非常棘手,難度很大,決定對此有哪些規定?
夏正芳:小餐飲在方便人民群眾的同時,確實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一些影響,例如油煙、噪聲、異味、廢氣、污水排放、餐廚廢棄物處理、燃氣安全使用等問題。對此,決定規定小餐飲經營場所選址應當符合大氣、噪聲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防止油煙、異味、廢氣、噪聲等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并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場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除了對經營場所選址作出要求以外,決定還要求小餐飲應當配備凈化油煙、處理污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遵守油煙排放、污水排放、垃圾分類和餐廚廢棄物處置規定。
特邀嘉賓:
趙建陽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
呂小鵬 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
夏正芳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田 豐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總監
問:近年來,小餐飲食品安全等問題持續受到全社會關注。請簡要介紹決定的立法背景?
田豐:小餐飲在方便群眾生活、傳承飲食文化、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由于其固有的“小、多、散、亂、低”的特點(經營規模小、數量多、分布散、管理亂、從業門檻低),容易出現經營不規范、安全隱患多等問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明確將包括小餐飲在內的“三小”食品管理授權地方進行立法。我省于2016年出臺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解決了其中“兩小”的法律規范問題。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對小餐飲經營已由許可改為備案管理,為了及時填補法律制度空白,加強對小餐飲的依法管理,實現對“三小”的管理全覆蓋,開展小餐飲立法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做好小餐飲立法,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小餐飲經營活動,推動小餐飲的綜合監管和服務促進,更好地發揮小餐飲在方便群眾生活、促進創業就業等方面的作用。
問:根據國家和省關于“證照分離”改革的規定,對小餐飲經營由許可改為備案管理。小餐飲取消許可,實行備案管理后,決定對其規定了哪些監管措施?
趙建陽:小餐飲以其經濟實惠、方便快捷的獨特優勢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歡迎,但由于經營條件簡單、從業門檻低等原因,導致市場主體良莠不齊,各種不規范、不文明的經營行為時有發生。與此同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帶來的監管方式的改變,給原本就是難點的小餐飲監管帶來了新挑戰。對此,決定作出幾個方面的規定:一是通過完善小餐飲備案制度,實現對小餐飲的有效監管。決定首先明確了小餐飲的定義,是指具有合法的固定經營場所、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六十平方米以下、經營規模較小、經營條件簡單,從事餐飲服務的食品經營者,但是不包括單位食堂和餐飲連鎖企業分支機構。小餐飲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對小餐飲實行備案管理,小餐飲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小餐飲信息公示卡。要求小餐飲應當在就餐區醒目位置懸掛小餐飲信息公示卡、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明晰部門職責,構建監管協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決定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是小餐飲食品經營活動的監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住房和城鄉建設(燃氣、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等)、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公安、應急、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與小餐飲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為防止對小餐飲的重復檢查造成負擔,決定要求對小餐飲實施監督檢查涉及多個部門或者多個檢查事項的,應當通過聯合執法、綜合執法等方式進行。三是規范小餐飲網絡經營。為做好我省小餐飲管理由許可改為備案后與現有網絡經營法律法規的對接,滿足小餐飲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需要,規范小餐飲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決定第八條、第九條明確,持有小餐飲信息公示卡并標注網絡經營的小餐飲,可以從事網絡餐飲服務。從事網絡經營的,應當在網站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小餐飲信息公示卡,遵守網絡餐飲服務的相關規定。同時,決定對集中交易市場和網絡第三方平臺的管理責任作出了規定。
問:與動輒花費數百上千元的大型餐飲店相比,許多小巷子里的餛飩店、鍋貼店、面館令城市平添幾許煙火氣,更是老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保證小餐飲食品安全、強化小餐飲主體責任方面,決定作了哪些規范?
呂小鵬:保證食品安全是小餐飲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決定的主要立法目的。實踐中,小餐飲的食品安全問題,一部分是由于經營場所簡陋、衛生設施不完善等先天條件不足的客觀原因所致,更多的由于從業人員食品安全責任意識淡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失等主觀原因造成。為此,決定對食品安全監管進行系統設計,將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落到實處。一是改善經營條件,決定規定小餐飲應當保持環境衛生整潔、配備有效的加工、冷藏、洗滌、消毒、防塵、防蠅、防鼠等設施,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分開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同時對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進貨查驗制度、食品包裝材料、餐具飲具、用水標準等作出了一系列具體規定。二是明確禁止性行為,決定在上位法規定禁止性行為的基礎上,針對小餐飲自身特點,增加了小餐飲不得使用法律、法規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不得經營生食類食品、自制裱花類蛋糕、自制以生鮮乳為原料的飲品等規定。三是實行自查制度,決定要求小餐飲應當按照規定對經營場所安全和食品安全進行自查,形成自查記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在自查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如實記錄。同時,倡導小餐飲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
問:小餐飲經營場所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造成群死群傷,后果不堪設想,決定在這方面有哪些規定?
夏正芳:保障經營場所安全最主要的是保障燃氣使用安全,目前我省各市都在推進餐飲行業“瓶改氣”工作,但小餐飲由于條件所限,推行使用管道燃氣難度過大,使用瓶裝燃氣的比例較高,這對小餐飲保障燃氣使用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決定規定小餐飲使用燃氣應當遵守國家和省燃氣安全使用有關規定,使用合格的氣源、燃燒器具、減壓閥和連接管,掌握事故應急處置操作技能;按照規定配備滅火器材,設置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并確保完好有效,定期做好油煙管道清理等安全隱患排除工作。決定還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燃氣、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對小餐飲的燃氣設施進行入戶免費安全檢查。同時,決定在小餐飲實行自查制度的規定中,要求其對經營場所的安全進行自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問:小餐飲油煙、噪聲擾民等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處理起來也是非常棘手,難度很大,決定對此有哪些規定?
夏正芳:小餐飲在方便人民群眾的同時,確實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一些影響,例如油煙、噪聲、異味、廢氣、污水排放、餐廚廢棄物處理、燃氣安全使用等問題。對此,決定規定小餐飲經營場所選址應當符合大氣、噪聲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防止油煙、異味、廢氣、噪聲等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并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場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除了對經營場所選址作出要求以外,決定還要求小餐飲應當配備凈化油煙、處理污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遵守油煙排放、污水排放、垃圾分類和餐廚廢棄物處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