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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解讀《關于α-淀粉酶等16種“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第2號)

   2021-02-22 274
核心提示:一、食品添加劑新品種(一)-淀粉酶1.背景資料。地衣芽孢桿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來源的-淀粉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
    一、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一)α-淀粉酶
 
    1.背景資料。地衣芽孢桿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來源的α-淀粉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和酒精生產等,液化不溶性的淀粉分子、加速淀粉顆粒轉化為可發酵糖。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
 
    (二)蛋白酶
 
    1.背景資料。枯草芽孢桿菌(Bacillus subtilis)來源的蛋白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法國食品安全局、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水解蛋白。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
 
    (三)乳糖酶
 
    1.背景資料。枯草芽孢桿菌(Bacillus subtilis)來源的乳糖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乳制品加工,催化乳糖水解。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
 
    (四)二氧化硅
 
    1.背景資料。二氧化硅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調制產品、原糧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其他豆制品(僅限豆腐花粉)(食品類別04.04.03)。歐盟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允許其作為抗結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需要限定。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抗結劑用于其他豆制品(僅限豆腐花粉)(食品類別04.04.03),防止產品結塊。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二氧化硅》(GB 25576)。
 
    (五)番茄紅
 
    1.背景資料。番茄紅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風味發酵乳、飲料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除膠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食品類別05.02.02)和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多種食品類別。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除膠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食品類別05.02.02)和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調節產品色澤。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番茄紅》(GB 28316)。
 
    (六)可得然膠
 
    1.背景資料。可得然膠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生濕面制品、生干面制品、方便米面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果醬(食品類別04.01.02.05)、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類別04.04.01.05)、粉圓(食品類別06.05.02.04)和其他(僅限魔芋凝膠制品)(食品類別16.07)。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允許其作為增稠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需要限定。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增稠劑用于果醬(食品類別04.01.02.05)、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食品類別04.04.01.05)、粉圓(食品類別06.05.02.04)和其他(僅限魔芋凝膠制品)(食品類別16.07),改善產品質構。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可得然膠》(GB 28304)。
 
    (七)羅望子多糖膠
 
    1.背景資料。羅望子多糖膠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冷凍飲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果凍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果醬(食品類別04.01.02.05)、果糕類(食品類別04.01.02.08.05)和果蔬汁(漿)類飲料(食品類別14.02.03)。日本厚生勞動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允許其作為增稠劑用于食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增稠劑用于果醬(食品類別04.01.02.05)、果糕類(食品類別04.01.02.08.05)和果蔬汁(漿)類飲料(食品類別14.02.03),改善產品質構。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羅望子多糖膠》(GB 1886.106)。
 
    (八)丁烷
 
    1.背景資料。丁烷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提取工藝。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焙烤食品用噴霧脫模油的加工工藝。歐盟委員會允許其用于植物油烤盤噴霧。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焙烤食品用噴霧脫模油的加工工藝,防止焙烤食品粘在烤盤上。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丁烷》(GB 1886.55)。
 
    (九)磷酸(濕法)
 
    1.背景資料。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第8號公告批準磷酸(濕法)作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第10號公告批準磷酸(濕法)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允許用于制糖工藝。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油脂加工工藝和發酵工藝。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允許其作為加工助劑用于各類食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油脂加工工藝和發酵工藝,在油脂加工工藝中使用作用是精煉脫膠、在發酵工藝中使用作為發酵用營養物質。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磷酸(濕法)》(GB?1886.304)。
 
    (十)6S-5-甲基四氫葉酸鈣
 
    1.背景資料。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第13號公告批準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6S-5-甲基四氫葉酸鈣,作為葉酸的化合物來源,已批準用于調制乳、調制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僅限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運動營養食品)(食品類別13.05),用量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GB 3160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GB 24154)中關于葉酸的規定。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增加食品中葉酸含量。其質量規格執行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第13號公告的相關內容。
 
    二、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一)氫氧化鈣
 
    1.背景資料。該物質常溫下為白色固體粉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聚丙烯(PP)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于PP塑料材料及制品生產過程中,可防止材料變色。
 
    (二)C11~15異烷烴
 
    1.背景資料。該物質是由C11到C15范圍中的飽和支鏈烷烴組成,常溫下為透明液體。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加拿大衛生部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間接接觸食品的油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添加劑可改善油墨顆粒的溶解性能,使數碼打印材料中的油墨顆粒更容易地分散在液體載體中。
 
    (三)C.I.顏料藍15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艷藍色粉末,不溶于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油墨、涂料及涂層、橡膠及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等多種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聚對苯二甲酸1,4-環己烷二甲醇酯(PCT)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PCT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著色劑具有良好的耐熱性、耐光度和遷移牢度。
 
    (四)玻璃纖維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呈固態。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等多種塑料材料及制品。國家衛生健康委2020年第4號公告批準其在50℃以下用于聚四氟乙烯(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且接觸時間不得超過30min、不得接觸嬰幼兒食品及母乳。此次申請用于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時無限制使用條件。歐盟委員會、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及瑞士聯邦政府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無限制使用條件。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一種塑料添加劑,可以調整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力學性能,提高產品的抗形變能力。
 
    (五)滑石粉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白色粉末。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和涂層、橡膠、紙和紙板及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等多種塑料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用粘合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在粘合劑中起抗結作用,防止樹脂顆粒粘連,以保證粘合劑生產順利進行。
 
    (六)2-甲基-2-丙烯酸與N-(丁氧甲基)-2-丙烯酰胺、苯乙烯和2-丙烯酸乙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的基礎樹脂,為熱固性聚合物。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洲委員會和日本制罐協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于生產罐用涂料及涂層,使其具有良好的耐溶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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