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明確立法項目及負責起草的單位,完善立法體制機制,以良法善治推動高質量發展。立法計劃提出國務院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壓緊壓實責任、密切溝通協調,推動行政立法工作加速、提質、增效。起草部門要提高送審稿質量,嚴格按照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等的規定,做好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及時上報送審稿、立法評估報告等材料,為審查、審議等工作預留合理時間等。司法部要加強與起草部門的溝通,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國務院2021年度立法計劃中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共18件,食品相關的法律案包括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起草)、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衛生健康委起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衛生健康委起草)、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海關總署起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農業農村部起草)等,此外,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包括計量法修訂草案、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修正草案等。
其中擬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共28件,包括國務院關于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監督管理的規定(司法部起草)、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生態環境部起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等。
此外,擬完成的其他立法項目包括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涉及的法律法規清理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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