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自治區十四屆人民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和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西工作論述的重要要求,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聚焦“一區兩地一園一通道”建設,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注重“小快靈”、“小切口”立法,堅持慎重立法、高質量立法,發揮好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廣西篇章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突出立法重點,更好服務保障中心大局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部署要求,緊扣中心工作,堅持突出重點、急用先行、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安排年度立法項目。
圍繞維護國家安全、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糧食安全保障條例草案、征兵工作條例修訂草案,預備制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建設條例。
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市場經營便利地、建設沿邊臨港產業園區和高水平共建西部陸海新通道,預備制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服務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條例、百色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條例、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預備修訂開發區條例、專利條例。
圍繞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預備修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贓物估價管理條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
圍繞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條例草案、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修訂草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修訂草案,預備制定環北部灣水資源配置條例,預備修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圍繞推動綠色發展,預備制定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規定,預備修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濕地保護條例。
圍繞維護法治統一和優化營商環境,做好政府規章清理工作,適時修改或者廢止部分政府規章。
二、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持續提升立法質效
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統領立法工作,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各環節,確保正確政治方向。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對于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問題,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序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科學立法,把改革發展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尊重經濟社會發展客觀規律,增強法規規章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堅持民主立法,加強和改進立法調研工作,擴大社會公眾參與立法的覆蓋面,更好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作用。對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立法項目,充分聽取有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堅持依法立法,把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體現到各項法規規章中,確保立法符合憲法精神和上位法規定。嚴格遵守立法權限和程序,避免越權立法、重復立法、盲目立法。
三、壓緊壓實責任,抓好立法工作計劃執行
各地各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實干為要、創新為魂,用業績說話、讓人民評價”的鮮明導向,嚴格執行立法工作計劃,因需、應時、統籌、有序開展立法工作,以高質量立法護航高質量發展。
各起草單位要認真履行起草工作職責,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立法條例》等要求,扎實做好調研論證、意見征集、風險評估等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立法項目起草任務。要為審查、審議等工作預留合理時間,在本計劃下達后10日內報送立法工作方案,提前報送當年完成項目送審稿、調研報告、立法風險評估報告等材料,在2025年10月31日前報送預備項目初稿、調研報告等相關材料并配合做好評審工作,上述材料直送自治區司法廳。在報送當年完成項目送審稿前,應與有關部門充分協商,涉及部門職責、財政經費的,應當征得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同意,力求達成一致意見,防止產生重大分歧,防范立法風險。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立法項目的,應及時與自治區司法廳溝通,并向自治區人民政府作出說明。
自治區司法廳要認真履行立法審查職責,加強對立法項目的審核把關,強化統籌協調,全力推進立法工作計劃落實。要及時跟進、提前介入時間緊、難度大的重大立法項目,確保按時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實施單位要加強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及時對實施滿3年的政府規章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提出修改廢止建議。
附件:《自治區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的立法項目及負責起草的單位
附件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的立法項目及負責起草的單位
一、當年完成項目(5件)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草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起草,5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征兵工作條例修訂草案。(自治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起草,7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條例草案。(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起草,5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修訂草案。(自治區氣象局起草,7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五)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修訂草案。(自治區紅十字會起草,5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二、預備項目(16件)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建設條例。(自治區民宗委起草)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起草)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服務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條例。(廣西博覽局起草)
(四)廣西百色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條例。(百色市人民政府起草)
(五)廣西壯族自治區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起草)
(六)廣西壯族自治區開發區條例(修訂)。(自治區園區辦起草)
(七)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條例(修訂)。(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起草)
(八)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修訂)。(自治區財政廳起草)
(九)廣西壯族自治區贓物估價管理條例(修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起草)
(十)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修訂)。(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起草)
(十一)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北部灣水資源配置條例。(自治區水利廳起草)
(十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修訂)。(自治區總工會起草)
(十三)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自治區海洋局起草)
(十四)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規定。(自治區林業局起草)
(十五)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起草)
(十六)廣西壯族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修訂)。(自治區林業局起草)
三、擬完成的其他立法項目
(一)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廢止情況或者上級有關部署,適時修改或者廢止相關政府規章。
(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立法項目。
文件下載: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