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匯總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其規定內容相關的法規,包括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法規、食品經營許可相關法規、進出口食品相關法規、食品安全標準管理相關法規、食品農產品追溯相關法規、餐飲相關法規、食品添加劑及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相關法規、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相關法規、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匯總等。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法規】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通知 (市監食生〔2020〕15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文書和食品生產許可證格式標準的通知 (市監食生〔2020〕1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 (2020年第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公告 (2019年 第5號)
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6〕103號)
《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問答、《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啟用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公告(2015年第198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 (食藥監食監一〔2015〕225號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2016年第23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過渡期食品生產許可證吊銷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一函〔2016〕86號)
總局關于發布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7版)的公告(2017年第4號)
關于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征求意見和建議的通知(國乳發[2017]1號)
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7〕53號)
【食品經營許可相關法規】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7修訂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告(2015年第199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5〕22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食經〔2018〕213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的公告 (2019年第14號)
《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
【進出口食品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主席令第六十七號)(2018年修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47號)
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55號)[第三章等有關章節]
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44號)
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取消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核準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署辦企函〔2020〕10號)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2020年商品歸類決定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的公告 (2020年第39號)
商務部 科技部關于調整發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的公告 (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號)
海關總署公告關于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范圍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2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改價格規〔2020〕1235號)
認監委關于精簡優化出口轉內銷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序的通知 (國認監〔2020〕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 (國辦發〔2020〕16號)
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
關于全面推廣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44號)
關于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退稅率文庫2020B版的通知 (稅總函〔2020〕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優惠原產地管理規定》 (海關總署令第18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查驗管理辦法》 (海關總署令第13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加工區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管理辦法
關于發布《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修訂內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20號)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調整大豆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方式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布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2020年)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3號)
商務部關于下達2020年港澳地區糧食制粉出口配額的通知
公布出口許可證件申領和適用貨物通關無紙化有關事項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4號)
公布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0年)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6號)
關于調整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0號)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0)》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9〕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廣東省和大連市開展出口退稅管理新系統試點工作的通知 (稅總函〔2020〕172號)
關于施行《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質檢食〔2011〕286號)
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1年第12號令)
關于中國自產原料熟制禽肉輸美有關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14號)
《食品安全法》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7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管理規定(衛政法發〔2010〕81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辦食品函〔2016〕34號)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編號工作的意見(國標委農聯[2009]99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4〕386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咨詢答復等工作的函(衛辦監督函〔2013〕396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衛監督發〔2012〕40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時間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0〕426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章程(衛監督函〔2010〕46號)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食品函〔2019〕556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及備案指南》的函(國衛辦食品函〔2014〕825號)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干酪素、苦蕎油、苦蕎黃酮等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1〕450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0〕245 號)
衛生部關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問題的批復(衛監督函[2010]66號)
【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相關法規】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關于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相關標準技術審查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規范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查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17〕14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龍舌蘭酒按照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6號)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等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
【食品農產品追溯相關法規】
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明確肉菜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試點結束后管理體制等工作的通知 (商秩字﹝2018﹞18號)
關于積極穩妥做好戰疫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重點工作的函 ( 農質安(溯)函〔2020〕29號)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于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追溯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中綠信〔2018〕175號)
農業農村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產品優質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工作掛鉤的意見 (農質發[2018]10號)
總局關于推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完善追溯體系的意見(食藥監科〔2016〕122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記錄規范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5〕281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指導意見(食藥監食監一〔2015〕280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白酒生產企業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指導意見(食藥監食監一〔2015〕194號)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肉類蔬菜及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建[2014]63號)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專用標識使用規定(試行)》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印發《肉類蔬菜流通批發自助交易終端技術要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零售電子秤技術要求》等技術規范的通知(商秩發[2012]414號)
商務部關于印發《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基本要求》、《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基本要求》等技術規范的通知
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試行)
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號)
總局關于發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若干規定的公告(2017年第39號)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試點建設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17〕50號)
關于開展重要產品追溯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標聯[2017]419號)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農業部 質檢總局 安全監管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推進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商秩發[2017]53號)
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農質發[2016]8號)
農墾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建設項目驗收辦法(農辦墾[2011]24號)
農墾農產品質量追溯標識管理辦法(試行)(農辦墾[2009]39號)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倡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本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五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飲具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
【餐飲相關法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 《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市監食經〔2020〕97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宣傳冊》的通知 (市監食經函〔2020〕925號)
商務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操作指南》的通知
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二〔2017〕92號)
關于租賃住宅樓從事餐飲業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有關意見的復函(環辦政法[2017]25號)
總局關于嚴厲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法添加罌粟殼等非食用物質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6〕118號)
總局關于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整合后調整食品經營許可條件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6〕109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整合調整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6〕29號)
國務院關于整合調整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國發〔2016〕12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餐飲環節生肉類食材微生物檢測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171號)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號)
商務部關于加快發展大眾化餐飲的指導意見(商服貿函[2014]265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推進餐飲業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二〔2014〕63號)
中央廚房許可審查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212號)
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禁用亞硝酸鹽監管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2]90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飛行檢查暫行辦法(國食藥監食[2012]197號)
關于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150號)
關于定期公告餐飲服務許可情況的通知(食藥監食函[2012]67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連鎖企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2]84號)
關于加快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2]38號)
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5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工作的緊急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27號)
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國食藥監食[2011]178號 )
關于加快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驗能力建設的意見(國食藥監食[2011]122號)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211號)
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含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問題產品的緊急通知(食藥監電〔2011〕6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294號)
關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辦食函[2011]242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293號)
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372號)
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67號 )
關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頓階段性檢查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食函[2009]82號)
餐飲服務環節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意見(國食藥監食[2009]119號)
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國食藥監食[2010]477號)
關于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0]485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環節乳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0]476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國食藥監食[2010]464號)
關于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衛監督發〔2010〕25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國食藥監食[2010]342號)
關于在餐飲與飯店業開展減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工作的通知(商商貿發〔2010〕220號)
關于加強春夏季餐飲消費環節食物中毒事故預防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09]106號)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0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1號)
關于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1號)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試行)(衛辦監督發〔2010〕82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文書規范(國食藥監食[2010]187號)(含標準文書)
關于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5號)
關于嚴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6號)
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國食藥監食[2010]236號)
餐飲消費環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食藥監辦食[2008]190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395號)
商務部關于加強餐飲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商服貿函[2011]731號)
關于公布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名單(第三批)的通知(食藥監食函[2011]221號)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493號)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關于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
總局關于加強餐飲服務環境衛生監督管理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7〕127號)
關于餐飲行業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是否屬于生活垃圾的復函(環函[2006]395號)
總局關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加強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公告 (2018年 第12號)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餐飲服務明廚亮灶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市監食監二〔2018〕32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備知識參考題庫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市監食經〔2018〕63號)
《食品安全法》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相關法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通告(2015年第16號)
乳制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國質檢食監〔2009〕437號)
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具有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第四十條: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根據技術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修訂。
【食品添加劑及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相關法規】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蛋白質谷氨酰胺酶等21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6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瑞士乳桿菌R0052等53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4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葡糖淀粉酶等28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6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4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彎曲乳桿菌等24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2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1-環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公告 (2018年 第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
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公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關于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果糖基轉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轉移酶)和食品添加劑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等7種擴大使用范圍的公告 (2018年第2號)
關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第3號)
解讀《關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 第3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碳酸銨、6-甲基庚醛等9種食品用香料新品種和焦亞硫酸鈉等2種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范圍的公告 (2017年第1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指導意見 (市監食生〔2019〕53號)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條:國務院組織制定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對食品安全事故分級、事故處置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匯總】
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17〕219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8年首屆中國進口博覽會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滬食藥監餐飲〔2018〕156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粵府函〔2017〕236號)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7〕66號)
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17〕248號)
內蒙古質監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內質監監發〔2018〕11號)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關于印發《河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冀食藥監食〔2012〕251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吉政辦函〔2017〕254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川辦函[2017]168號)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154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194號)
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關于印發《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晉食藥監食〔2013〕41號)
遼寧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6〕41號)
內蒙古自治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內衛發〔2008〕46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陜政辦函 〔2015〕2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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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食品生產許可相關法規】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通知 (市監食生〔2020〕15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文書和食品生產許可證格式標準的通知 (市監食生〔2020〕1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 (2020年第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公告 (2019年 第5號)
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6〕103號)
《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問答、《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啟用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公告(2015年第198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 (食藥監食監一〔2015〕225號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2016年第23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過渡期食品生產許可證吊銷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一函〔2016〕86號)
總局關于發布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7版)的公告(2017年第4號)
關于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征求意見和建議的通知(國乳發[2017]1號)
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7〕53號)
【食品經營許可相關法規】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7修訂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告(2015年第199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5〕22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食經〔2018〕213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的公告 (2019年第14號)
《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
【進出口食品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主席令第六十七號)(2018年修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47號)
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55號)[第三章等有關章節]
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44號)
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取消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核準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署辦企函〔2020〕10號)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2020年商品歸類決定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的公告 (2020年第39號)
商務部 科技部關于調整發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的公告 (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號)
海關總署公告關于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范圍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2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改價格規〔2020〕1235號)
認監委關于精簡優化出口轉內銷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序的通知 (國認監〔2020〕5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 (國辦發〔2020〕16號)
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
關于全面推廣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44號)
關于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退稅率文庫2020B版的通知 (稅總函〔2020〕4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優惠原產地管理規定》 (海關總署令第18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查驗管理辦法》 (海關總署令第13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加工區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管理辦法
關于發布《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修訂內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20號)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調整大豆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方式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布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2020年)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3號)
商務部關于下達2020年港澳地區糧食制粉出口配額的通知
公布出口許可證件申領和適用貨物通關無紙化有關事項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4號)
公布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0年)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6號)
關于調整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0號)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0)》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9〕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廣東省和大連市開展出口退稅管理新系統試點工作的通知 (稅總函〔2020〕172號)
關于施行《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質檢食〔2011〕286號)
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2001年第12號令)
關于中國自產原料熟制禽肉輸美有關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14號)
《食品安全法》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7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管理規定(衛政法發〔2010〕81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辦食品函〔2016〕34號)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編號工作的意見(國標委農聯[2009]99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4〕386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咨詢答復等工作的函(衛辦監督函〔2013〕396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衛監督發〔2012〕40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時間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0〕426號)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章程(衛監督函〔2010〕46號)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食品函〔2019〕556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及備案指南》的函(國衛辦食品函〔2014〕825號)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管理相關法規】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干酪素、苦蕎油、苦蕎黃酮等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1〕450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0〕245 號)
衛生部關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問題的批復(衛監督函[2010]66號)
【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相關法規】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關于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相關標準技術審查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規范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查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17〕14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龍舌蘭酒按照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6號)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等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
【食品農產品追溯相關法規】
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明確肉菜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試點結束后管理體制等工作的通知 (商秩字﹝2018﹞18號)
關于積極穩妥做好戰疫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重點工作的函 ( 農質安(溯)函〔2020〕29號)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于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追溯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中綠信〔2018〕175號)
農業農村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產品優質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工作掛鉤的意見 (農質發[2018]10號)
總局關于推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完善追溯體系的意見(食藥監科〔2016〕122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記錄規范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5〕281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指導意見(食藥監食監一〔2015〕280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白酒生產企業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指導意見(食藥監食監一〔2015〕194號)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肉類蔬菜及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建[2014]63號)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專用標識使用規定(試行)》的通知
商務部關于印發《肉類蔬菜流通批發自助交易終端技術要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零售電子秤技術要求》等技術規范的通知(商秩發[2012]414號)
商務部關于印發《肉類流通追溯體系基本要求》、《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基本要求》等技術規范的通知
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規范(試行)
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號)
總局關于發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若干規定的公告(2017年第39號)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試點建設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17〕50號)
關于開展重要產品追溯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標聯[2017]419號)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農業部 質檢總局 安全監管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推進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商秩發[2017]53號)
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農質發[2016]8號)
農墾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建設項目驗收辦法(農辦墾[2011]24號)
農墾農產品質量追溯標識管理辦法(試行)(農辦墾[2009]39號)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倡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本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五十六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等設施、設備;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飲具;餐飲服務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飲具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
【餐飲相關法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 《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市監食經〔2020〕97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宣傳冊》的通知 (市監食經函〔2020〕925號)
商務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操作指南》的通知
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二〔2017〕92號)
關于租賃住宅樓從事餐飲業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有關意見的復函(環辦政法[2017]25號)
總局關于嚴厲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違法添加罌粟殼等非食用物質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6〕118號)
總局關于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整合后調整食品經營許可條件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6〕109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整合調整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6〕29號)
國務院關于整合調整餐飲服務場所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國發〔2016〕12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餐飲環節生肉類食材微生物檢測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171號)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號)
商務部關于加快發展大眾化餐飲的指導意見(商服貿函[2014]265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推進餐飲業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二〔2014〕63號)
中央廚房許可審查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212號)
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管局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禁用亞硝酸鹽監管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2]90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飛行檢查暫行辦法(國食藥監食[2012]197號)
關于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150號)
關于定期公告餐飲服務許可情況的通知(食藥監食函[2012]67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連鎖企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2]84號)
關于加快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2]38號)
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5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工作的緊急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27號)
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國食藥監食[2011]178號 )
關于加快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驗能力建設的意見(國食藥監食[2011]122號)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211號)
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含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問題產品的緊急通知(食藥監電〔2011〕6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294號)
關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辦食函[2011]242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293號)
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管理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372號)
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67號 )
關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頓階段性檢查有關事項的通知(食藥監食函[2009]82號)
餐飲服務環節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意見(國食藥監食[2009]119號)
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國食藥監食[2010]477號)
關于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0]485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環節乳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0]476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國食藥監食[2010]464號)
關于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衛監督發〔2010〕25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國食藥監食[2010]342號)
關于在餐飲與飯店業開展減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工作的通知(商商貿發〔2010〕220號)
關于加強春夏季餐飲消費環節食物中毒事故預防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09]106號)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0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1號)
關于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1號)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試行)(衛辦監督發〔2010〕82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文書規范(國食藥監食[2010]187號)(含標準文書)
關于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5號)
關于嚴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26號)
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國食藥監食[2010]236號)
餐飲消費環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食藥監辦食[2008]190號)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國食藥監食[2011]395號)
商務部關于加強餐飲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商服貿函[2011]731號)
關于公布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機構名單(第三批)的通知(食藥監食函[2011]221號)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國食藥監食[2011]493號)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關于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
總局關于加強餐飲服務環境衛生監督管理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7〕127號)
關于餐飲行業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是否屬于生活垃圾的復函(環函[2006]395號)
總局關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禁用亞硝酸鹽、加強醇基燃料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8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公告 (2018年 第12號)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餐飲服務明廚亮灶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市監食監二〔2018〕32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備知識參考題庫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市監食經〔2018〕63號)
《食品安全法》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相關法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通告(2015年第16號)
乳制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國質檢食監〔2009〕437號)
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具有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者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第四十條: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根據技術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修訂。
【食品添加劑及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相關法規】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蛋白質谷氨酰胺酶等21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6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瑞士乳桿菌R0052等53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4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葡糖淀粉酶等28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6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4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彎曲乳桿菌等24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19年第2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1-環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公告 (2018年 第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
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公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關于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果糖基轉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轉移酶)和食品添加劑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等7種擴大使用范圍的公告 (2018年第2號)
關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第3號)
解讀《關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氨基乙酸(羥基乙腈法)等的公告(2017年 第3號)》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碳酸銨、6-甲基庚醛等9種食品用香料新品種和焦亞硫酸鈉等2種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范圍的公告 (2017年第1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指導意見 (市監食生〔2019〕53號)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條:國務院組織制定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對食品安全事故分級、事故處置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匯總】
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17〕219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8年首屆中國進口博覽會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滬食藥監餐飲〔2018〕156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粵府函〔2017〕236號)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7〕66號)
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17〕248號)
內蒙古質監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內質監監發〔2018〕11號)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關于印發《河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冀食藥監食〔2012〕251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吉政辦函〔2017〕254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川辦函[2017]168號)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154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194號)
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關于印發《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晉食藥監食〔2013〕41號)
遼寧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6〕41號)
內蒙古自治區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內衛發〔2008〕46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陜政辦函 〔2015〕2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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