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中共黑龍江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責任分工方案》已經省領導審閱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1年5月31日
《〈中共黑龍江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責任分工方案》落實方案
為全面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的目標任務和戰略舉措,根據責任分工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我省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美麗龍江建設取得新勝利。
二、牽頭單位任務落實舉措
(一)任務內容:6.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突破。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綠色生態產業體系基本建成,北方生態屏障功能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更加優良,建成生態強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取得重要成果,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降低,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產品價值加速轉換,重點林區煥發青春活力,生態旅游首位度顯著提高,旅游強省加快建設。【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龍江森工集團、省文化和旅游廳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對標《黑龍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研究確定“十四五”全省生態環境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水環境和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降碳等約束性指標。(責任處室:綜合處、水生態環境處、大氣環境處、氣候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
2.編制實施《黑龍江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全面完成規劃目標任務。(責任處室:綜合處、大氣環境處、水生態環境處、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完成規劃編制,2025年底完成規劃目標任務。)
3.完善省級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機制。適時組織開展碳匯項目申報,探索推進我省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責任處室:氣候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完善機制,完成方案編制。)
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強化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責任處室:督察辦、大氣環境處、水生態環境處、土壤生態環境處、固體處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5年底。)
5.利用五年時間實現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全覆蓋、重點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蓋、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達標處理全覆蓋、工業企業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全覆蓋、20蒸噸以上鍋爐穩定達標排放全覆蓋、鋼鐵焦化企業脫硫脫硝全覆蓋、耕地分類管理全覆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全覆蓋、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實施全覆蓋、醫療廢物處置全覆蓋“10個全覆蓋”,天然河湖劣V類水體清零、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零“2個清零”,重污染天氣“1個基本消除”。(責任處室:大氣環境處、水生態環境處、土壤生態環境處、固體處、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5年底。)
(二)任務內容:78.推動城鎮綠色發展,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功能完善工程,增加功能休閑區密度,強化綠道建設,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加強新型社區、智慧社區建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牽頭單位: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民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委網信辦、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信訪局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消減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不再受理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新建35蒸噸以下、其它地區新建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項目環評。(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2.開展“6.5環境日”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綠色發展理念,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責任處室:宣教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3.開展重點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排污單位排污監管,依法嚴懲違法排污行為。(責任處室:水生態環境處、執法局。完成時限:2025年底。)
(三)任務內容:82.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加強生態環境系統保護修復,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流域性出發,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行林長制,加快形成自然保護地體系,完善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高重點流域生態環境和水域生態功能,推動生態系統功能整體性提升。【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龍江森工集團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嚴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機制,從源頭上保護好自然生態。(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2.持續組織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強化對自然保護地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臺賬,督促問題整改。(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3.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活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責任處室:宣教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4.配合有關部門申報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四)任務內容:83.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多污染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加大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加強江河湖泊生態保護和系統治理,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和城市黑臭水體。【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煤管局、省水利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衛健委、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強化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責任處室:督察辦、大氣環境處、水生態環境處、土壤生態環境處、固體處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5年底。)
2.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推進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兩市兩縣兩景區”完成削減替代燃煤目標。實施哈爾濱嚴控點位空氣質量提升工程。落實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管控措施。探索研究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協同治理,實施“冬病夏治”專項行動,持續推動火電、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鍋爐與爐窯綜合治理,推進水泥、焦化等行業深度治理。完善“哈大綏”重污染天氣應對聯防聯控機制。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監督行動。(責任處室:大氣環境處、執法局。完成時限:2021年底。)
3.開展水污染防治行動。堅持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水文化“五水統籌”。抓好重點流域治理,持續改善安肇新河流域水環境質量。開展興凱湖污染成因分析,逐步改善小興凱湖水質。年底前重點消除蜚克圖河、鶴立河2條劣V類水體。推進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繼續開展“萬人千噸”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治,保障飲水安全。開展松花江干流排污口排查,強化排污口監督管理,推進溯源整治。加強城鎮污水處理環境管理,嚴格督導新增省級工業園區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責任處室:水生態環境處、執法局。完成時限:2025年底。)
4.開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強化黑土耕地污染防治。持續開展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圍繞農業生產推動解決養殖、種植引發的土壤污染問題。推進牡丹江東寧市等地區廢棄菌袋污染治理。鞏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強化建設用地風險分類分級管控。建立健全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環境管理機制。統籌規劃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治理水源地保護區、鄉級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游風景區等五類村莊生活污水,鼓勵以資源化利用為主的污水治理模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專項治理。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責任處室: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5.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確保醫療廢物“全鏈條全周期全閉環管控”。以醫療廢物、廢鉛蓄電池等危險廢物為重點,持續開展依法打擊違規堆存、隨意傾倒以及非法填埋等環境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推進“白色污染”綜合治理。(責任處室:固體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6.加強對市(地)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責任處室:綜合處、督察辦。完成時限:2025年底。)
(五)任務內容:84.完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節水行動,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強化河湖長制,聚焦河流湖泊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城市防洪安全,建設一批基礎性、樞紐性的重大項目。【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省水利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煤管局、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應急管理廳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對標《黑龍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研究確定全省生態環境主要污染總量減排、水環境和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碳排放等約束性指標。(責任處室:綜合處、水生態環境處、大氣環境處、氣候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
2.編制實施《黑龍江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全面完成規劃目標任務。(責任處室:綜合處、大氣環境處、水生態環境處、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完成規劃編制,2025年完成規劃目標任務。)
3.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大宣傳幫扶力度,增強企業貫徹落實《條例》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加強排污許可執法監管,倒逼企業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責任處室:環評處、執法局。完成時限:2025年底。)
(六)任務內容:86.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爭取國家加大對森林、草原、濕地和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交易,形成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良性局面。【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指導哈爾濱市繼續做好排污權交易。(責任處室:綜合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2.配合國家做好碳市場監管工作。(責任處室:氣候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3.進一步規范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定實施《黑龍江省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試行)》。(責任處室:財審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
(七)任務內容:87.大力發展碳匯經濟等以生態為本底的新產業新業態,充分挖掘和釋放生態價值,支持國有林區開展森林生態資源資產化和資本化試點,構建現代林業經濟新體系。【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保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龍江森工集團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適時開展碳匯項目申報,探索推進我省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責任處室:氣候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八)任務內容:89.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嚴格生態保護責任,完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體系,有效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完善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改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法院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健全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機制,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責任處室:督察辦。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制定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指導意見,啟動伊春鹿鳴礦業事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依法依規追究賠償責任。(責任處室:法規處。完成時限:2022年底。)
3.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專業支持、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強“以案釋法”和交流借鑒。(責任處室:執法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九)任務內容:137.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推進大小興安嶺、長白山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統籌實施生態修復和保護工程,深入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建立生態安全監測智慧平臺,對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等實施常態化監測管理,建立健全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理機制。建立我省與吉林、內蒙古省(區)際生態保護與治理協作機制。【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配合有關部門申報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2.編制并發布部門專項規劃《黑龍江省“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規劃》。(責任處室:監測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
3.完善全省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水、大氣、土壤、生態、輻射、噪聲等環境要素監測全覆蓋,實現環境質量、污染源和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提高監測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提高預測預警及應急響應能力。(責任處室:監測處、水生態環境處、大氣環境處、土壤生態環境處、生態處、核與輻射處、監測中心、執法局。完成時限:2025年底。)
4.按部門職責分工,做好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工作。(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三、責任單位任務落實舉措
(一)任務內容:13.切實保護好黑土地這個“耕地中的大熊貓”。對黑土地實行戰略性保護,堅持生態優先、用養結合,落實國家東北黑土地保護規劃綱要,擴大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加大耕地輪作休耕力度,確保黑土地不減少、不退化。采取工程、農藝、生物等多種措施,穩步擴大玉米秸稈還田及覆蓋免耕,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提高耕地質量等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建立加強黑土地保護長效機制,實現黑土地永續利用。【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水利廳、北大荒農墾集團、省農科院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編制實施《黑龍江省“十四五”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責任處室: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5年。)
2.研究制定《黑龍江省黑土耕地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開展黑土地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責任處室: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5年。)
3.建設黑土地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開展黑土地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研究。(責任處室:科技外事處、省環科院。完成時限:2025年。)
(二)任務內容:15.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統籌規劃設計,科學組織實施,高質量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大力度強化公共服務補強提,進一步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實施強縣戰略,增強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支持林場振興發展。形成良好的村落布局和鄉村風貌,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房建設質量,建設美麗鄉村。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推動鄉村人才振興。【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改委、省住建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省委網信辦、省工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廣電局、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省郵政管理局、省電力公司、龍江森工集團、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省委宣傳部(省精神文明辦)、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統籌規劃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治理水源地保護區、鄉級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游風景區等五類村莊生活污水,鼓勵以資源化利用為主的污水治理模式。
2.開展農村黑臭水體專項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責任處室: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三)任務內容:26.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速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航空航天、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術、綠色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規模,培育新增長點。把以石墨為代表的碳基材料、以減量化為代表的復合材料產業打造成我省最具優勢和潛力的產業。【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科技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科學院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開展環評“百人幫百企”活動,做到領辦、速辦、幫助辦,不斷提升產業項目環評審批服務質量。(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大力扶持環保產業發展,推動中冶節能環保、哈電集團鍋爐環保、鹿山紫頂新能科技等10家中央、省重點企業央地合作。(責任處室:科技與外事處、環科院。完成時限:2025年底。)
(四)任務內容:36.開展關鍵技術攻關。積極對接國家重大戰略,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力度,在人工智能、空天科技、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極地科學、頁巖油氣開發等領域組織開展聯合攻關,在生物疫苗、生物菌種、生物育種、生命科學、新材料等重點領域部署實施一批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突破和掌握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圍繞社會關切,在重大疾病防控、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民生領域加強科技創新,讓創新成果惠及人民群眾。【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委網信辦、省委軍民融合辦、省工信廳、省衛健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科學院、省農科院、大慶油田公司等相關單位,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等相關高校和科研院所,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全面提升科學治污能力水平,為全省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支撐。
2.支持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關鍵技術研究攻關,做好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責任處室:科技與外事處,環科院。完成時限:2025年底。)
(五)任務內容:42.搶抓機遇融入國內大循環。依托強大國內市場,充分發揮綠色有機食品和生態康養旅游等高品質產品服務供給能力、在國內占有重要地位的國寶級裝備制造企業、經受住新冠肺炎疫情考驗的堅韌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的優勢,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戰略,提高供給體系對國內需求的適配性和競爭力,擴大市場占有率。【牽頭單位: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民政廳、省工信廳、省國資委、省商務廳、北大荒農墾集團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編制實施《黑龍江省“十四五”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責任處室: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5年。)
2.研究制定《黑龍江省黑土耕地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開展黑土地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責任處室:土壤生態環境處。完成時限:2025年。)
3.建設黑土地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開展黑土地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研究。(責任處室:科技與外事處、環科院。完成時限:2025年。)
(六)任務內容:51.持續推動“百大項目”建設,聚焦“兩新一重”,在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農業農村、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公共衛生、民生保障等領域謀劃建設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牽頭單位:省發改委;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開展“環評百人幫百企”活動,做到國家審批的項目省廳專人駐京領著辦,省里審批的項目綠色通道迅速辦,市縣審批的項目省廳指導幫助辦,不斷提升“百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質量。(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七)任務內容:66.優化區域空間發展格局。圍繞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推動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保護開發新格局。【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落實分區管控要求,指導各市(地)制定本區域“三線一單”分區管控實施方案,推動“三線一單”成果落地應用。(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2年底。)
2.按部門職責分工,做好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本底調查,核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水平,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管。(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八)任務內容:70.佳木斯強化東部區域中心城市功能,增強人口和生產要素集聚能力,雞西、雙鴨山、七臺河、鶴崗推動優勢產業提質升級,打造東部石墨產業集群,加快發展綠色產業,促進市域經濟高質量轉型,打造以佳木斯為樞紐,“四煤城”組團發展的東部城市群。【牽頭單位:佳木斯市、雞西市、雙鴨山市、七臺河市、鶴崗市;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單位。】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為“四煤城”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提供技術指導和業務支持,加快項目環評審批速度。(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九)任務內容:71.加強伊春、大興安嶺等地區生態保護,推進綠色發展,創造更多生態產品,培育壯大林區生態產業,形成生態富礦。【牽頭單位: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龍江森工集團等相關單位,各相關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鼓勵支持大小興安嶺地區開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工作。(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任務內容:73.高標準建設哈爾濱新區。強化帶動哈爾濱實現新飛躍的使命擔當,實施《黑龍江省哈爾濱新區條例》,更好發揮新區高質量發展引領輻射作用。加大改革創新先行先試力度,發揮“五區迭加”的體制優勢,在打造精簡高效的行政管理模式、構建信用承諾為主的政務服務模式、創新政策制度的有效供給方面趟出新路。增強產業項目集聚能力,走產業高端化、集群化、綠色化發展之路,構建食品、金融、數字、光電、醫藥等百億級產業鏈,形成強勁增長極。【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哈爾濱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營商環境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衛健委、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保監局、黑龍江證監局等相關單位。】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為哈爾濱新區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提供技術指導和業務支持,協助新區做好項目環評審批工作。(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一)任務內容:75.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推動省級教育、醫療資源向新區導入,疏解老城區功能,提升綜合承載能力,加速集聚優質資源要素,把新區打造成一座功能集聚、要素齊全、設施先進、生態美麗的現代化新城。【牽頭單位:省發改委、哈爾濱市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單位。】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為哈爾濱新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提供技術指導和業務支持,協助新區做好項目環評審批工作。(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二)任務內容:80.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落實生態保護、基本農田、城鎮開發等空間管控邊界。建設綠色低碳的工業體系、建筑體系和流通體系,加快綠色金融發展和綠色技術創新,推動綠色環保產業成長為支柱型產業,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保監局、黑龍江證監局、省科技廳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根據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和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發布數據,及時更新我省“三線一單”成果。(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
2.大力扶持環保產業發展,推動中冶節能環保、哈電集團鍋爐環保、鹿山紫頂新能科技等10家中央、省重點企業央地合作。(責任處室:科技與外事處、環科院。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三)任務內容:81.推動煤炭等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建設國家級資源綜合利用基地。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培養節約習慣,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落實國家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新能源裝機比重和消費占比大幅提升,合理降低碳排放強度。【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農業農村廳、省住建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煤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直機關工委、省廣電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合理制定“十四五”碳強度下降目標,建立目標考核制度。(責任處室:氣候處。完成時限:2021年底。)
(十四)任務內容:85.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價值轉換。探索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加強自然資源評價監測和確權登記,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機制。【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水利廳、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保監局、黑龍江證監局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完成需要我廳參與的工作。(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五)任務內容:90.健全自然資源監管體制,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完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核算制度,全面推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審計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完成需要我廳參與的工作。
(責任處室:財審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六)任務內容:91.培育黑龍江林區生態產業新優勢。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持續擴大開放合作,激發龍江森工集團、伊春森工集團、大興安嶺林業集團轉型發展新動力,打造國內領先的生態產業企業。加大森林資源培育和生態系統保護力度,不斷增強優質生態產品有效供給的能力。充分發揮林業投資平臺功能,培育壯大優勢生態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構建以森林農業、森林食品、森林康養為主的現代林業生態產業體系,提升“黑森”、“伊森”、“大興安嶺”等林業生態產品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占有率。【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國資委、省林業和草原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健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龍江森工集團等相關單位,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等相關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完成需要我廳參與的工作。(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七)任務內容:95.高質量推進全方位對外開放合作。優化口岸布局,突出口岸聚焦發展、差異化布局和“岸產城”融合發展,打造沿邊口岸經濟發展帶。建設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跨境經濟合作區、邊境經濟合作區、互市貿易區、綜合保稅區等對外開放合作園區體系,促進貨物貿易與產業協調發展,構筑互利共贏的產業鏈供應鏈合作體系。推動黑瞎子島保護開發,建設黑瞎子島中俄國際合作示范區。【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外辦、哈爾濱海關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完成需要我廳參與的工作。(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八)任務內容:96.提升中俄博覽會、哈洽會等展會國際化水平,深度參與“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及東北亞區域合作。加強與同緯度國家在生態、環保、生物、冰雪產業等領域合作和對歐美、日韓開放,拓展綠色食品國際市場,高質量融入“一帶一路”。【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貿促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外辦、哈爾濱海關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積極履行國際公約賦予黑龍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2.繼續加強中俄兩國在跨界水體水質聯合監測和跨界自然保護區等領域的務實合作,共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責任處室:科技與外事處、監測處、生態處、財審處,監測中心。完成時限:2025年底。)
(十九)任務內容:107.提高生態旅游首位度。發揮四季分明獨特區位優勢,做好線路設計和嫁接,打造國際冰雪旅游度假勝地、中國生態康養旅游目的地、中國自駕和戶外運動旅游目的地,提高客源市場首位度。發揮大森林、大草原、大濕地、大湖泊、大界江、大冰雪特色資源,深度開發生態度假旅游新品、冰雪旅游名品、康養旅游精品,構建全譜系多元化旅游產品新體系,提高旅游產品首位度。培育形成特色旅游新業態新模式,催生壯大旅游新增長點,完善旅游全景化體驗功能,更好滿足游客多元需求,延長旅游產業鏈條和價值鏈條,提高綜合效益首位度。【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衛健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民政廳、省體育局、省交通運輸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完成需要我廳參與的工作。(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二十)任務內容:108.叫響“北國好風光·盡在黑龍江”品牌。實施品牌化發展戰略,全方位做好旅游營銷,整合宣傳資源和渠道,持續擦亮冰雪大世界、中國雪鄉、亞布力滑雪、五大連池、鏡泊湖、鐵人紀念館、中央大街等老招牌,加速培育“醉美331”邊防路、生態康養、田園休閑、通航觀光、寒地試車等新品牌,多元培育哈爾濱冰雪節、哈爾濱音樂節、伊春森林節、黑河中俄文化大集、漠河極光節等特色節慶品牌,加快構建適應旅游發展的標準體系、服務體系、誠信體系、監管體系、保障體系,提高黑龍江旅游品牌國內外認知度和市場號召力。【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廣電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衛健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營商環境局、省交投集團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積極配合牽頭單位完成需要我廳參與的工作。(責任處室:生態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二十一)任務內容:115.推進水利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強化水資源合理配置,爭取啟動三江連通工程,加快推進一批大中型水庫工程建設。持續開展城鄉飲水工程升級改造,建設城市備用水源地,保障供水安全。加強省內水網研究,加快防洪排澇工程建設,實施烏蘇里江干流治理、界河三期治理工程,加強中小河流治理,進一步開展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補齊抵御災害能力短板。全面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提升水資源綜合利用效能。【牽頭單位:省水利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衛健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委網信辦等相關單位,各市(地)。】
具體落實措施:
1.組織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環評審批服務。
2.專人跟進三江連通項目,隨時提供技術服務。
(責任處室:環評處。完成時限:2025年底。)
四、工作要求
各處室、各單位要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十四五”時期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脈絡和主題主線,加強溝通協調,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落實的強大合力。我廳作為牽頭單位的任務,責任處室要切實強化主體責任,緊緊抓住工作任務的重點、難點和關鍵點,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組織調度,推動各項任務舉措順利實施。我廳作為責任單位的任務,責任處室要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主動溝通、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實好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廳綜合處負責對落實舉措進展情況進行牽頭匯總,于每年12月15日前按要求向省委督查室報送工作推進情況,重要情況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