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強化市場秩序監管
加強價格監管。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價格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持續加大對核酸檢測、疫苗接種、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的價格監管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12315投訴舉報處置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導各地妥善做好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按照“依法、依規、從嚴、從快、從重”原則,及時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哄抬物價、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查辦涉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類案件75件,罰沒款174.6萬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協同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服務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02、強化檢測試劑供應保障
保障省內產品質量可控。組織兩輪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生產企業全覆蓋抽檢,檢驗結果全部合格。同時,對省內檢測試劑生產企業實施全天候派駐檢查和駐廠服務。保障省外產品質量可溯。針對外地銷售到我省的檢測試劑,重點檢查購進渠道是否合法,進銷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可追溯,運輸、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產品是否具備出廠檢驗合格證明等資質文件。目前,我省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生產經營平穩有序、質量穩定可控。
03、強化防疫藥械質量監管
加強生產環節監管。印發《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用藥品生產質量監管的緊急通知》,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20余家疫情防控五大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展檢查巡查。加強經營環節監管。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嚴格執行購買退熱止咳等藥品人員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目前,全省已檢查零售藥店10829家,責令整改531家,立案查處30家。加強專項抽檢工作。安排防疫器械抽檢任務390批,實現對全省防疫器械生產企業在產品種的全覆蓋。加強疫苗質量監管。對配送單位、疾控機構、接種單位、延伸接種點、集中接種點及其他類型接種點等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部署開展“靂劍2021”專項行動,加大重大案件和疫情相關案件的執法辦案力度,嚴懲重處藥品、醫療物資違法違規行為。
04、強化進口冷鏈食品安全監管
進一步指導各地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排查,重點檢查進貨查驗、食品加工制作以及進口冷鏈食品“四個不得”落實情況等,堅決守好“外輸”關口。目前,南京市已排查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3031家次;對從業人員、進口冷鏈貨物和重點環境進行核酸檢測,共提取38580個樣本,所有樣本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05、強化內部防控
嚴格人員管理,對省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進行摸排,加強對物業、保安、保潔等重點人群和門衛、電梯、食堂等重點區域管理。嚴格人員來訪,非必要不接待來訪人員。嚴格大樓防控,所有人員進入機關大樓須嚴格落實蘇康碼、測體溫、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嚴控人員外出,非必要不離寧。嚴控人員聚集,非必要不開會。調整工作模式,大力推行不見面審批、非現場監管、在線教育培訓等線上工作模式。
下一步,省局將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全力服務全省疫情防控大局,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01 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管,督促經營主體規范使用“江蘇冷鏈”,嚴格落實“三專”“三證”和“四不”管理要求,做到追溯信息應入盡入。
02 進一步加強藥械質量監管,動態開展疫苗全覆蓋監督檢查,啟動省內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生產企業第三輪全覆蓋抽檢,并加大藥械相關案件查辦力度。
03 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市場監管,以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糧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為重點,加大價格巡查檢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權假冒、價格違法、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04 進一步關注企業生產運營,指導各地加強市場主體監測,深入了解中小微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調整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雙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為市場主體發展提供更寬松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