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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通知 (滬市監認檢20210417號)

   2021-08-11 889
核心提示:重點整治任務: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管機、加強網絡交易平臺監管、加強廣告監管、加強數據公開共享、加強執法打假。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機場分局、監測評價中心: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市監檢測發〔2021〕54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本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整治任務

(一)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管。充分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能力驗證等監管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檢驗檢測活動,重點打擊檢驗檢測機構在網絡交易平臺出具虛假報告、超范圍出報告等違法行為。督促檢驗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規范在網絡交易平臺上的相關活動,主動履行資質信息公示義務。指導檢驗檢測機構協助打擊假冒機構名稱、資質、報告、印章等違法行為。對出具虛假或者不實檢驗檢測報告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撤銷、吊銷其檢驗檢測資質。

(二)加強網絡交易平臺監管。對網絡交易平臺買賣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活動開展監測與專項檢查,督促平臺清理違規信息。督促網絡交易平臺落實平臺內經營者主體資格審核和信息公示義務,指導平臺強化實施資質資格審核、信息檢查監控,要求平臺內經營者必須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實驗室認可證書(CNAS)或者取得明確委托授權后方能在平臺上提供檢驗檢測相關服務,并對CMA、CNAS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三)加強廣告監管。加強網絡違法廣告宣傳信息的監測處置,對網絡交易平臺出現的“不送樣檢測”“檢驗檢測包過”“一天出報告”“急速出報告”“不過全額退款”“檢測包合格”等涉嫌虛假廣告宣傳的信息進行清理整頓,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加強數據公開共享。優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查詢系統,依法公開檢驗檢測能力信息、信用信息。加強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信息與相關網絡交易平臺的交互貫通。

(五)加強執法打假。加大對違法檢驗檢測活動、違法網絡交易行為、虛假廣告宣傳等的執法辦案和行政處罰力度。對冒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參與買賣偽造或變造檢驗檢測報告的平臺企業、經營者及個人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涉及其他行政監管部門職責的,要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落實,細化工作舉措;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形成監管威懾;三是切實落實平臺企業、經營者、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長效治理機制,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認真總結、梳理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送典型案例。請于2021年8月28日前、9月28日前依據各自職責,通過內網郵箱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匯總表》上報市局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聯系人:倪大偉,聯系電話:64220000轉2839分機。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通知.doc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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