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對全市食品冷庫的監督管理,壓實主體責任,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出臺《馬鞍山市食品冷庫管理規定(暫行)》。
一是完善索證索票。冷庫經營者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聯系方式、進貨渠道等內容。對每批入庫冷藏冷凍食品進行符合性驗證和感官抽查,經驗收合格后的食品方可入庫。此外,建立產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
二是強化硬件管理。冷庫經營者要在經營和儲存場所設置或租賃與其經營的冷藏冷凍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并保持設施設備技術性能完好。同時,加強環境管理,保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防止食品污染。
三是加強內部管控。冷庫經營者要針對經營環境、從業人員、冷藏冷凍設備、設施等制定自查制度,記錄并存檔自查及整改結果。加強人員管理,安排專人負責日常查驗、裝卸、記錄、維護等工作,與食品相關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方可上崗。開展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
四是緊抓疫情防控。涉及進口冷鏈食品的冷庫經營者要嚴格落實采購報備、集中處置、分區存放、信息錄入、賦碼流通等工作。切實強化對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區域國產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管理。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疫苗接種、定期核酸檢測、日常健康監測及自我防護等工作。對冷庫內重點區域和設施設備定期開展全面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