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地區假冒偽劣食品問題的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確保農村食品安全,維護市場秩序,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集以下農村地區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違規線索: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線索范圍
1.無證無照生產經營:未獲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擅自從事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等活動。
2.“三無”食品:生產經營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標識的食品。
3.“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稱、包裝、裝潢,誤導消費者購買的食品。
4.過期食品: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
5.以次充好食品:使用低質量、劣質和來歷不明原料生產食品,或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6.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在食品生產過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7.經營來源不明食品:無法提供食品合法進貨憑證、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來源渠道不明確的食品。
8.虛假宣傳食品:對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進行虛假或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9.商標侵權食品: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食品或類似食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三、舉報方式
電話舉報:撥打12345熱線電話。
網絡舉報:登錄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或小程序提交線索。
四、注意事項
1.提供詳實信息:舉報人應盡量提供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包括名稱、地址、負責人等)、違法事實描述及相關證據材料(如照片、視頻、票據等),以便執法人員迅速、準確地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2.保護舉報人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對舉報人的信息保密,切實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對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3.杜絕惡意舉報:嚴禁惡意舉報、誣陷他人,對于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食品安全關系到民生,我們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食品安全監督,踴躍舉報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線索,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農村食品消費環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