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為進一步促進人參產業與生態環境協調綠色發展,省政府決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參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政辦發〔2019〕5號)“(九)推進人參標準化生產。”中的“每年要充分利用人工林采伐跡地下達200公頃以內的參業用地指標,重點用于人參種質資源保護和傳統人參品種及種植模式的保護。”停止執行。
請各地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