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瀕管辦關于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跨省通辦的公告 (2021年第2號公告)

   2021-09-23 750
核心提示: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35號),全面推動“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現(xiàn)將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以下簡稱物種證明)跨省通辦事項公告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35號),全面推動“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現(xiàn)將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以下簡稱物種證明)跨省通辦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1年9月23日起,申請人通過中國國際貿(mào)易“單一窗口”標準版(www.singlewindow.cn)或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gjzwfw.www.gov.cn)“跨省通辦”服務專區(qū)辦理物種證明,不受地域限制。

特此公告。

國家瀕管辦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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