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過程
為深刻汲取棲霞市笏山金礦“1.10”爆炸事故和招遠市曹家洼金礦“2.17”火災事故的教訓,為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規定。
二、目的及意義
全面征求安全技術機構、重點企業等方面專家,一線監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從安全投入、從業人員準入門檻、外協隊伍管理、特殊作業、現場管控、企業關閉退出等方面提出拔高要求,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實現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提升。
三、主要內容
《若干規定》共25條,內容涵蓋適用企業范圍、予以關閉退出情形、復產(試生產)風險防控、自動化控制水平提升、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和企業安全管理各方面要求。
主要內容包括:1.本規定的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帶有儲存設施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經營企業(以下統稱企業)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其他化工和醫藥企業參照執行。2.明確7種由各區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退出的情形。違反各級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管理要求的;使用國家明令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的;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且無法整改的;無項目核準備案、建設用地、規劃、環保、安全、節能、消防驗收、施工許可等法定手續,且逾期未整改的;因安全問題一年內被予以3次以上停產停業整頓的或被安委會辦公室掛牌督辦3次以上的;一年內發生2起以上亡人事故的3.強化復產安全風險管控和試車安全管理。要求停產六個月以上的企業,復工復產前必須聘請中介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條件評估,并委托專家進行驗收;停產一年以上的企業,由各區市化專辦組織評估,復產無望的,予以關閉。4.對企業自動化水平提升做出具體要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查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安裝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生產裝置,必須完成生產工藝全流程安全風險評估。5. 加強企業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和安全教育培訓。企業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配強安全總監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總監為本單位副職級別領導,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職并享受崗位風險津貼,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行使一票否決權。健全完善“一人一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突出實操和應急處置等技能培訓,現場抽查考試合格率應達到100%,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應達到100%。6.對企業安全管理各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加強生產現場定置和可視化管理、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檢維修安全管理、反“三違”治理、變更管理、儲存安全管理、承包、承租方和外協隊伍安全管理。7.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體系。企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應急救援器材,做好維護保養,按規定演練、評估演練效果并及時修改完善;鼓勵與有資質的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