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印發《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采信及評價工作方案(試行)》(粵農農規〔2021〕3號,以下簡稱《方案》)?,F就《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試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采信及評價工作?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農產品是食品的源頭,其質量安全倍受社會關注。開展農安信用采集及評價,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舉措,也是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農業“轉方式、調結構”的迫切需要。根據國家及省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工作部署,在“十四五”開局之年制定出臺《通知》,加大力度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達標合格證和農安信用建設,著力在生產經營者一側創新監管方式和模式,形成誠信、崇信、守信、示信、用信等的良好氛圍,推進綠色生產,確保“產出來”安全。
二、《方案》的制定依據是什么?
主要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等。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是立信,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省的農安信用體系,能有信可示;二是采信,針對農安信用內容科學設置信用指標,準確采集和記錄,能有信可評;三是評信,對規模生產經營主體開展年度農安信用評級評價,能有信可用;四是提信,激勵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自覺通過強化農產品生產內部過程控制等,提升自身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及農安信用分數和等級;五是用信,鼓勵各級監管部門、社會各界查信用信,開展分類分級監管,采取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措施,激勵、督促、鞭策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自主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四、《方案》中“采信”指的是什么?
采信及評價指標體系共包含30項評分指標,其中來自生產經營主體16項,來自產品認證認定部門3項,來自行業監管部門7項、負面輿情4項。采信指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信用檔案的內容進行動態更新,通過省追溯平臺上錄入主體基本信息、過程控制信息、追溯信息等有關指標信息;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將日常巡查、監督執法、檢驗檢測、產品認證等監管信息歸集至信用檔案中,并對所記錄的信用信息進行不定期抽查和核實。信用檔案信息變更需于6個月內進行更新,信用信息“誰錄入、誰負責”。
五、農安信用評價是如何評級的?
采信及評價指標體系主要包含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基本情況、農產品生產過程控制情況、行業認可水平、行業監管信息、社會反饋意見等5項一級指標;下分主體信息、內控制度、投入品管理、合格證追溯應用、產品檢測、技術培訓、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日常巡檢、風險監測、監督抽查、行政處罰等不誠信行為、負面輿情等13項二級指標;下再細分30項三級指標。涉及生產過程控制、投入品管理、合格證追溯應用等的9項是關鍵指標,如沒有實施將倒扣且該項可得負分。農安信用的評價實行年度信用分累積、年度評級(權重)100分動態記分制。農安信用評級采取量化評分、從高到低共分為AAAA級、AAA級、AA級、A級、B級、C級六個等級。其中量化評分在95分以上為AAAA級,90分至95分(含95分)為AAA級,80分至90分(含90分)為AA級,75分至80分(含80分)為A級,60分至75分(含75分)為B級,60分(含60分)以下為C級。
六、農安信用信息如何查詢?有什么用?
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可通過省追溯管理平臺查詢農安信用評分及評級信息,對信用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異議的,可向記錄該信息的上一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核實申請,或在省追溯管理平臺中提出線上申請。農安信用信息將作為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監管、認證、審批、獎懲、扶持工作的參考因素,與巡查抽檢等工作相結合,采取差異化監管,對信用較好的降低監管批次,反之提高監管頻次。
七、如何推進采信及評價工作落實?
為確保農安信用采信及評價工作穩步扎實開展,將運用線上線下結合雙模式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培訓,加強農安信用試行工作督促指導,及時跟進試行情況,總結經驗成效,分析存在問題,不斷優化農安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同時對省追溯平臺進行升級優化,完善信用檔案及評價有關功能。此外,從強化能力保障、細化實施方案、建立考核機制等三方面要求各地加大保障力度,發揮農安信用效能,提升農安信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