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加強種子市場管理,規范種子市場秩序,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06〕40號文件進一步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場監管的通知》(魯政辦發〔2006〕98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場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
?。ㄒ唬└愫谜蠓珠_。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級負責、穩步實施”的原則,將種子生產經營機構從行政主管部門剝離,實現人、財、物的徹底分開。各級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和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種子生產經營機構不得參與和從事種子行政管理工作。現有事業性質的種子生產經營機構,應當剝離生產經營職能,整體轉化為種子技術推廣服務單位或與種子管理、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合并,不再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全市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分3個階段進行:3月底前完成市級種子企業改革,5月底前完成縣(市)區種子企業改革,6月份進行總結和檢查驗收。到期未完成政企分開的種子生產經營機構,自2007年7月1日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再向其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再核發營業執照或辦理年檢,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貸款,發改、財政、農業等部門不得安排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ǘ┣袑嵶龊梅N子企業的改制工作。各級國有種子企業按照同級負責的原則,在本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原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改革改制,建立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營機制,把種子企業培育成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要支持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的情況下,通過產權轉讓、股份制改造、兼并、破產、出售等多種方式加快改制重組。對國有種子企業的虧損,應先清理,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再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對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開辦的種子生產經營實體,現掛靠各農業科研院(所、校)及糧食、供銷、郵政系統等單位的國有種子企業也要按照有關規定,搞好產權制度改革。
(三)妥善處理政企分開后有關人員安置工作。堅持以社會穩定為前提,把種子企業人員安置放在首要位置,重點安排好分流的企業富余人員,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并做好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對辭退的人員,種子企業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對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自謀職業安置費。種子企業依法出售經評估核準、備案的自有產權公房、建筑物以及處置企業使用的劃撥土地的收入,應優先安置職工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此外,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掌握種子管理體制改革過渡期種子市場供需情況,加強對轄區內種子市場的宏觀調控和價格監管,避免出現種子供應不足的問題。
二、健全種子管理機構,完善種子管理體系
?。ㄒ唬┘訌姺N子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種子管理機構建設,積極支持種子管理和技術服務部門開展工作,切實保證種子管理機構和公益性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各級種子管理機構要依法履行種子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管理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種子市場和種子質量的監管,形成上下貫通、運轉高效的種業管理機制。要結合這次種子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充實種子管理隊伍,切實加強種子管理人員的思想、技能、作風建設,搞好種子行政執法、質量檢驗和品種試驗等人員的教育培訓。要推行種子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核,持證上崗,嚴格落實種子檢驗員考核制度,為即將實行的品種試驗人員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做好準備。
?。ǘ┘訌姺N子技術服務體系和標準體系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利用,抓好品種改良和繁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種子質量檢驗手段,配備必要的種子檢驗儀器設備,健全本區域種子質量檢驗體系、品種區域試驗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要嚴格執行種子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大力推廣國家種子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化意識,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三、構建種子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
(一)嚴格種子企業資質審查,把好市場準入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做好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核發工作,對全市種子企業的注冊資本、生產經營場所、加工檢驗設施、人員資格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種子企業依法撤銷其市場準入資格,嚴禁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要建立種子生產經營資質跟蹤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先證后照”的規定,確保種子企業公平競爭。(二)嚴格商品種子管理,把好質量關。要加強對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檢疫、儲藏、經營等環節的監管,規范商品種子經營行為。對商品種子質量管理要從專項檢查、定點檢查向經常化、規范化的質量抽檢轉變,從商品種子的產后管理向產前、產中、產后全程管理延伸,認真落實種子質量標簽通則,防止未經審定通過或未獲得引種批準的品種、未取得安全證書的轉基因品種、假劣種子流入市場。要加強種子經營檔案管理,逐步建立“缺陷種子召回制度”,發現銷售有問題的種子,要給予使用者合理補償或及時更換;進一步完善品種退出機制,定期清理不適應生產需要或有難以克服缺點的品種,幫助引導農民正確選種。
?。ㄈ﹪栏穹N子市場監管,把好流通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種子市場監管職責,堅持集中治理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大力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對一些重大的種子生產經營違法活動,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及時查處,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不斷凈化種子經營市場。要堅持打假與扶優相結合,積極扶持信譽良好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做大做強,構建誠信經營的良好環境。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七年三月九日
為加強種子市場管理,規范種子市場秩序,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06〕40號文件進一步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場監管的通知》(魯政辦發〔2006〕98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市場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種子管理體制改革
?。ㄒ唬└愫谜蠓珠_。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級負責、穩步實施”的原則,將種子生產經營機構從行政主管部門剝離,實現人、財、物的徹底分開。各級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和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種子生產經營機構不得參與和從事種子行政管理工作。現有事業性質的種子生產經營機構,應當剝離生產經營職能,整體轉化為種子技術推廣服務單位或與種子管理、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合并,不再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全市種子管理體制改革分3個階段進行:3月底前完成市級種子企業改革,5月底前完成縣(市)區種子企業改革,6月份進行總結和檢查驗收。到期未完成政企分開的種子生產經營機構,自2007年7月1日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再向其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再核發營業執照或辦理年檢,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貸款,發改、財政、農業等部門不得安排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ǘ┣袑嵶龊梅N子企業的改制工作。各級國有種子企業按照同級負責的原則,在本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原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改革改制,建立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營機制,把種子企業培育成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要支持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的情況下,通過產權轉讓、股份制改造、兼并、破產、出售等多種方式加快改制重組。對國有種子企業的虧損,應先清理,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再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對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開辦的種子生產經營實體,現掛靠各農業科研院(所、校)及糧食、供銷、郵政系統等單位的國有種子企業也要按照有關規定,搞好產權制度改革。
(三)妥善處理政企分開后有關人員安置工作。堅持以社會穩定為前提,把種子企業人員安置放在首要位置,重點安排好分流的企業富余人員,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并做好社會保險關系的接續。對辭退的人員,種子企業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對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自謀職業安置費。種子企業依法出售經評估核準、備案的自有產權公房、建筑物以及處置企業使用的劃撥土地的收入,應優先安置職工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此外,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掌握種子管理體制改革過渡期種子市場供需情況,加強對轄區內種子市場的宏觀調控和價格監管,避免出現種子供應不足的問題。
二、健全種子管理機構,完善種子管理體系
?。ㄒ唬┘訌姺N子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種子管理機構建設,積極支持種子管理和技術服務部門開展工作,切實保證種子管理機構和公益性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各級種子管理機構要依法履行種子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管理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種子市場和種子質量的監管,形成上下貫通、運轉高效的種業管理機制。要結合這次種子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充實種子管理隊伍,切實加強種子管理人員的思想、技能、作風建設,搞好種子行政執法、質量檢驗和品種試驗等人員的教育培訓。要推行種子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核,持證上崗,嚴格落實種子檢驗員考核制度,為即將實行的品種試驗人員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做好準備。
?。ǘ┘訌姺N子技術服務體系和標準體系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利用,抓好品種改良和繁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種子質量檢驗手段,配備必要的種子檢驗儀器設備,健全本區域種子質量檢驗體系、品種區域試驗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要嚴格執行種子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大力推廣國家種子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化意識,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三、構建種子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
(一)嚴格種子企業資質審查,把好市場準入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做好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核發工作,對全市種子企業的注冊資本、生產經營場所、加工檢驗設施、人員資格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種子企業依法撤銷其市場準入資格,嚴禁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要建立種子生產經營資質跟蹤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先證后照”的規定,確保種子企業公平競爭。(二)嚴格商品種子管理,把好質量關。要加強對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檢疫、儲藏、經營等環節的監管,規范商品種子經營行為。對商品種子質量管理要從專項檢查、定點檢查向經常化、規范化的質量抽檢轉變,從商品種子的產后管理向產前、產中、產后全程管理延伸,認真落實種子質量標簽通則,防止未經審定通過或未獲得引種批準的品種、未取得安全證書的轉基因品種、假劣種子流入市場。要加強種子經營檔案管理,逐步建立“缺陷種子召回制度”,發現銷售有問題的種子,要給予使用者合理補償或及時更換;進一步完善品種退出機制,定期清理不適應生產需要或有難以克服缺點的品種,幫助引導農民正確選種。
?。ㄈ﹪栏穹N子市場監管,把好流通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種子市場監管職責,堅持集中治理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大力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對一些重大的種子生產經營違法活動,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及時查處,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不斷凈化種子經營市場。要堅持打假與扶優相結合,積極扶持信譽良好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做大做強,構建誠信經營的良好環境。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