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意見》明確今后一段時間我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的總體目標、重點工作和保障措施,是指導全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為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水平,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一、制定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北京市《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行動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發展規劃》,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質量,讓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便民利民,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市知識產權局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意見》。
二、制定原則
堅持以高質量、可及性和便利化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團體、服務機構等知識產權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區域公共服務創新發展,推動全市知識產權服務資源整合,形成上下聯動、運行規范、服務高效的新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三、指導思想
《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要求,牢牢把握首都城市發展戰略定位,著力提高“四個服務”水平,以建設知識產權首善之區為目標,以優化知識產權營商環境為主題,以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為主線,聚焦“兩區”建設,與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數字經濟、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五子”聯動,形成疊加效應,讓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便民利民,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助力首都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5年,我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工作機制更加健全,知識產權全領域、全鏈條公共服務資源實現高效匯聚,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極大改善,公共服務可及性和便利化程度顯著提升,更好滿足各類創新主體和公眾的現實需求,助力我市知識產權首善之區建設。
五、重點工作
《意見》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定義為以公共資源為引導、以創新主體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公益性服務。包括以下十個方面的工作內容:
一是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布局,增強我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便利度和可及性,打造高效便捷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二是提升公共服務規范化水平。制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統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
三是鼓勵多元主體參與公共服務。豐富公共服務產品供給,依托首都保護知識產權志愿服務總隊,發揮專利、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志愿專家作用。
四是服務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充分利用全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資源,支撐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以及“卡脖子”技術專利創造和儲備。
五是促進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推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與創新主體對接,引導金融機構與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開展合作。
六是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作用,推進北京市海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庫建設,加強企業海外維權和糾紛應對指導。
七是推進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加大對創新主體信息檢索分析能力培訓力度,引導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向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開放知識產權信息服務資源。
八是支撐重點區域、重點產業發展。進一步完善“三城一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布局,助力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環球影城等知識產權保護服務工作順利開展,主動對接重大項目,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九是推動公共服務跨區域協同發展。提升津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加強與環渤海地區、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省市的知識產權交流與合作,建立與中西部省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協作機制,實現資源對接。
十是拓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職能。支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窗口建設,推進“一網通辦”“一窗通辦”。創新服務方式,拓展區中心、工作站職能范圍,打通便民服務“最后一公里”。
《意見》同時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隊伍能力建設和培育推廣典型五個方面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