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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寧政辦發〔2021〕97號)

   2022-01-05 458
核心提示: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四五”時期寧夏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思路,明確主要發展目標、重點政策舉措和重點工作任務,是未來五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重要指導文件。

第一章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是寧夏努力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繼續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美麗新寧夏的關鍵性五年。

第一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是寧夏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極不平凡、民生福祉顯著改善、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的五年,為維護寧夏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建設美麗新寧夏,貢獻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智慧和力量,為“十四五”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大力實施穩崗返還、失業補助金、社會保險階段性減免降緩、職業技能提升等系列穩就業保就業措施。統籌做好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更加優化,就業環境不斷改善。城鎮新增就業39.61萬人,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48.5萬人次。

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堅持織密扎牢社會保障網,全民參保計劃基本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區統收統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確定機制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本建立,工傷、失業保險保障水平持續提高。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接續和待遇集中統一發放、工傷保險醫療費同城化區內聯網即時結算、電子社保卡簽發應用及社保卡一卡多用、一卡通用等走在全國前列。社保基金運行安全規范,經辦服務不斷優化。基本養老保險覆蓋478.76萬人,社會保障卡發行超過706.79萬張。

人才發展環境持續優化。堅持人才強區和創新驅動發展,健全完善人才引進、培養、激勵、評價、服務政策體系和待遇保障機制,大力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塞上英才表彰評選等重大人才工程,充分發揮國家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專家服務基地、人才小高地等載體孵化帶動作用。修訂與高質量發展相匹配的人才評價標準,全面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推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貫通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發展通道。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45.7萬人。

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堅持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進一步完善崗位設置、公開招聘、遴選、考核等政策措施,優化中小學校、鄉鎮衛生院崗位設置,對鄉村教師崗位評聘實行政策傾斜,降低縣以下事業單位招聘門檻,調增鄉鎮補貼標準,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基層“進人難、留人難”困境得到有效緩解。公立醫院、高校人員總量管理與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穩步實施,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基本建立,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全面推開,國有企業工資制度改革平穩推進。

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堅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機制,全面實施集體合同制度,推行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和仲裁訴訟有效銜接,勞動關系共商共建共創共享機制逐步建立。深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改革,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達到10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幫扶成效顯著。堅持精準施策,精準實施就業幫扶、社保幫扶、技能幫扶、人才幫扶和定點幫扶“4+1”工程,開展就業扶貧“百千萬”行動、推進“鐵桿莊稼保”、落實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堅持脫貧不脫政策,創新實施“全贈半返”“返租代養”養羊產業扶貧模式成為全國典型。

為民服務邁上新臺階。堅持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放管服”改革,全面構建“互聯網+人社”服務體系,深入開展系統行風建設專項行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快辦行動,涌現出一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標兵”“優質服務窗口”。“12333”電話咨詢服務質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七五”普法走在全國前列,窗口技能練兵比武獲全國總決賽二等獎。

專欄1  “十三五”時期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指  標 2015年 “十三五” 2020年
基數 規劃目標 完成數
一、就業
1.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37〕 〔36〕 〔39.61〕
2.城鎮登記失業率(%) 4.02 ﹤4.5 3.92
二、社會保障
3.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157.5 210★ 240.11★
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183 185 238.65
5.失業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75.6 85 102.73
6.工傷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80.83 85 132.56
三、人才隊伍建設      
7.專業技術人才總量(萬人) 25.2 28.8 31.7
8.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才比例 10:40:50 21:37:42
9.高技能人才總量(萬人) 10.3 13.4 14
四、勞動關系      
10.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 93.85 >90 93.9
11.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成功率(%) —— >60 62.6
12.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 90.5 >90 90.7
13.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 95 >95 100
五、公共服務      
14.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萬人) 600 630 706.79
注:〔〕內為五年累計數,★數據內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

“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黨中央作出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部署,全面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建立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推進新時代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支持寧夏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為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更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歷史機遇、創造了更多有利條件、注入了強大動力。同時,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仍面臨著一些突出問題和挑戰:就業總量壓力和結構性矛盾持續并存,勞動者的技能素質與發展需求仍有差距;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退休人員群體規模持續擴大,社會保險基金可持續運行面臨挑戰;人才規模、結構、素質與需求不匹配,支撐重大戰略、重點產業發展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仍然匱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偏低;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就業方式呈現多樣化,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尚有差距,信息互聯共享尚有短板,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力量薄弱。面對重大機遇和嚴峻挑戰,必須立足實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定信心、抓住機遇、攻堅克難、乘勢而上,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再上新臺階。?

第二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大力實施城鄉居民收入提升行動,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為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繼續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美麗新寧夏不懈奮斗。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根本保證,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能力和水平,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堅持新發展理念。把新發展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發展全過程,注重解決各種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著力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為安全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體制機制障礙,增強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挑戰,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效益、安全相統一。

第三節 主要目標

2035年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遠景目標:展望2035年,我區與全國同步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邁上更高臺階。就業質量顯著提升;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社會保障待遇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人才政策更加積極更加開放,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充分發揮;工資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城鄉居民人均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體顯著擴大;勞動關系更加和諧穩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更加高效優質。

“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

——實現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就業容量不斷擴大,就業質量不斷提高,就業創業環境不斷優化,勞動者技能素質不斷提升,重點群體就業基本穩定。“十四五”時期,城鎮新增就業37.5萬人,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法定人員應保盡保,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傷保險省級統收統支。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基金運行安全平穩。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補充養老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

——技術技能人才隊伍素質穩步提高。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結構更加合理、質量整體提升、創新活力進一步迸發。人才發展與自治區重大發展戰略和產業布局同步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總量分別達到38萬人、16.5萬人。

——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更加完善,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資收入分配結構明顯改善。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經濟發展實現同步增長、達到3.5萬元以上。

——勞動關系協商協調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和勞動關系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有效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鞏固,勞動關系治理能力明顯提高,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效能顯著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持續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和標準體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務能力顯著提高。社會保障卡綜合應用廣泛覆蓋,廣大群眾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顯著增強,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

專欄2  “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指  標 2020年 2025年 屬  性
一、就業
1.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39.61〕 〔37.5〕 預期性
2.城鎮調查失業率(%) 6.1 <5.5 預期性
3.城鎮登記失業率(%) 3.92 <4.5 預期性
4.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人次(萬人次) 〔48.5〕 〔27〕 預期性
5.其中:農民工參加職業培訓人次(萬人次) 〔16.80〕 〔10〕 預期性
二、社會保障
6.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90.9 95 預期性
7.失業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102.73 115 約束性
8.工傷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132.56 140 約束性
9.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資金總額(億元) 15 >30 預期性
三、人才人事
10.專業技術人才總量(萬人) 31.7 38 預期性
11.新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萬人次) 〔35.18〕 〔28〕 預期性
12.其中:新增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萬人次) 〔3.7〕 〔2.5〕 預期性
四、勞動關系
13.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成功率(%) 62.6 ≥60 預期性
14.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 90.7 ≥90 預期性
15.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 100 ≥96 預期性
五、公共服務
16.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萬人) 706.8 725 預期性
17.其中:申領電子社保卡人口覆蓋率(%) 35 70 預期性
注:〔〕內為五年累計數。

第二章  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把促進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術技能素質,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有效防范化解失業風險,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第一節 強化就業優先政策

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強化就業影響評估,實現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

積極穩定擴大就業崗位。完善與就業容量掛鉤的產業政策,構建常態化援企幫扶機制,優先支持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和項目,加快推進勞動密集型民營企業穩步發展、吸納就業。加強公益性、基礎性服務供給,穩步拓展社會便利店、超市服務崗位,擴大政府購買基層教育、醫療和專業化社會服務規模。

加大財政保障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穩定就業財政投入機制,持續加大各級財政就業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就業資金績效管理,構建與事權匹配的就業經費分級保障機制,確保增長幅度與財力增長相匹配、同促進就業創業工作需求相適應。

增強金融政策支持。優先投資創造崗位多的項目,優先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產業,培育新的就業增長極。鼓勵金融機構完善金融投資中小微企業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跟進落實有利于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服務業、新業態和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擴大就業規模。

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持續完善就業政策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吸納就業,支持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高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落實政府促進就業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就業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完善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的重大風險協同應對機制。夯實就業工作督查考核機制。

第二節  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

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全方位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提升失業監測和風險防范能力,推動城鄉勞動力平等享受就業服務。

構建全方位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健全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加強數據挖掘和信息利用,合理引導用人單位招聘用工和勞動者求職擇業。提升城鎮就業公共服務能力,加強農村地區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縣和充分就業社區建設,推進就業公共服務均等化。建立登記失業人員定期聯系和分級分類服務制度,構建精準識別、精細分類、專業指導的就業公共服務模式。

建立社會力量參與就業服務機制。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深入參與就業服務,推進就業公共服務機構與社會民營機構合作,建立健全創業指導專家、就業指導專家等服務團隊和公共就業服務訓練基地,為服務對象提供專業化服務。

加強失業風險預警防范。健全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多維度開展重點地區、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就業監測,加強多方參與就業形勢研判,提高就業形勢預測和分析能力。完善規模性失業風險處置預案,加強重大輿情溝通引導,有效防范規模性失業風險。

第三節 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拓寬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其他重點群體就業工作。

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中之重,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統籌實施“三支一 ?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崗位,引導更多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和基層就業。強化不斷線就業服務,大力實施青年見習計劃、就業啟航計劃,多渠道搭建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就業見習、創業實踐平臺,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青年實施就業幫扶。

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消除戶籍、地域、身份、性別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推動農村勞動力在就業地平等享受就業服務政策。加強東西部勞務協作,擴大有組織勞務輸出規模。依托自治區“九大重點產業”“十大工程項目”“四大提升行動”,優先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引導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務工,實現有勞動能力的脫貧家庭至少1人務工就業。完善勞務品牌培育政策,打造一批叫得響的勞務品牌,促進更多農村勞動力實現穩定就業。

統籌其他重點群體就業。統籌做好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婦女、殘疾人等群體就業工作,做好大齡勞動者就業幫扶。全面落實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見習補貼等政策措施,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建立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就業困難人員動態管理機制,合理開發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加強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暢通失業人員求助渠道,健全失業登記、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職業指導、生活保障聯動機制。持續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對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提供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專欄3  重點群體就業促進計劃
1.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計劃。統籌實施“三支一扶”、青年見習計劃、機關單位實習計劃、青年就業啟航等基層服務項目。支持畢業生創業創新,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實名制就業幫扶。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和基層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就業率年均保持在85%以上。
2.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計劃。建立健全跨區域勞務協作對接機制和“點對點”服務保障機制,深化東西部勞務協作,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3.實施勞務品牌促進就業計劃。 健全勞務品牌建設機制,加強勞務品牌發現培育,加快勞務品牌發展提升,加速勞務品牌壯大升級,培育龍頭企業,發展產業園區,開展選樹推介,打造一批叫得響的勞務品牌。

第四節 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和多渠道靈活就業

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保障制度,不斷優化就業創業環境,增強勞動者創業帶動就業和多渠道靈活就業能力。

優化創業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組織創業大賽等各級各類創業推進和指導活動,培育構建區域性、綜合性創業生態系統,營造創業創新風尚,激發勞動者創業創新動力。

培育創業實體。建立健全創業帶動就業扶持長效機制,加大初創實體場地支持、設施提供、租金減免、稅收優惠、創業補貼等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創業成本。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支持建設一批高質量創業孵化載體和創業園區。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實施力度,擴大擔保基金規模,著力解決城鄉勞動者創業融資難題。

強化創業服務。優化創業載體孵化服務功能,整合創業創新服務資源,完善“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創新服務”創業幫扶機制,提升線上線下創業服務能力,打造創業培訓、創業實踐、咨詢指導、跟蹤幫扶等一體化創業服務體系,提供全鏈條、全方位、精準化服務。實施返鄉創業能力提升行動,加強返鄉創業重點人群、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農村電商人才等培訓培育。

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進一步完善支持靈活就業的政策措施,明確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用工、就業服務、權益保障辦法,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靈活就業的規定,鼓勵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就業。實施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和就業促進項目,強化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服務,完善相關勞動權益保障制度。 

專欄4  創業帶動就業行動
1.創業帶動就業行動。提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載體質量,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等政策措施。
2.就業創業示范。開展創業型城市、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示范城市、國家級充分就業社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縣創建工作,選樹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典型。

 第五節 全面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

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持續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領域專項培訓計劃,全面推行工學一體、企業新型學徒制、“互聯網+”等培訓模式,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有效提高培訓質量。統籌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資金,創新使用方式,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支持訂單、定崗、定向、套餐制培訓。依托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組織培訓機構依據國家職業標準,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加快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優化地域分布,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支持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積極承擔相應培訓任務。

專欄5  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行動
1.勞動者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計劃,每年培訓不少于1000人。實施企業員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就業能力提升行動,大力實施農民工培訓計劃、百萬青年培訓計劃、“馬蘭花”創業培訓計劃等專項培訓計劃,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7萬人次以上。
2.急需特色專業建設計劃。緊緊圍繞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重點行業(領域)、特色產業發展,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技工院校,每年遴選2個急需特色專業重點建設。
    3.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計劃。建設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3個-5個。

 第六節??加快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

健全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備案制度,推行行政許可及備案標準化工作,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放管服”改革,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理效率。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發布和統計制度。以實施西部和東北地區人力資源市場援助計劃為契機,大力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市場功能。

優化人力資源服務環境。推進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誠信服務主題創建活動,選樹誠信人力資源服務示范典型,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勞務中介組織專項整治行動,探索創新網絡招聘等領域監管手段,嚴厲打擊就業歧視、非法職介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營造公平正義市場環境。

推進人力資源服務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加快培育一批行業龍頭企業和優質品牌,推動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擴大產業集聚發展平臺。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設,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水平。加大人力資源服務業人才培養力度,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水平。推動人力資源服務創新發展,大力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激發勞動者內生動力。

專欄6  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
1.骨干企業培育計劃。加快培育有市場、有特色、有潛力的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龍頭企業,鼓勵引導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走出去,參與市場競爭,細化專業分工,打造服務品牌,提升服務質量。
2.促進就業創業行動。開展聯合招聘服務、重點行業企業就業服務、重點群體就業服務、促進靈活就業服務、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優質培訓服務、勞務協作服務、就業扶貧服務、供求信息監測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促就業綜合服務。
3.產業園建設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需要,培育建設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評估。 
4.人力資源服務人才培養計劃。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研修計劃,加大人力資源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建立行業領軍人才庫和高端智庫。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職稱評審改革,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

第三章  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堅持權責清晰、保障適度、應保盡保原則,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障需求。

第一節  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推動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到法定人群全覆蓋,促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引導有意愿、有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加強失業保險參保擴面工作,重點推動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參加失業保險。實現工傷保險政策從企業職工向職業勞動者的廣覆蓋。

第二節  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體系

健全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推進失業保險制度改革,構建多層次工傷保險體系,提升社會保障統籌層次。

健全養老保險制度。跟進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計發辦法。穩妥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適時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政策。積極構建基本養老保險、職業(企業)年金與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商業保險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穩慎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推進個人賬戶基金省級管理,完善個人賬戶記賬辦法。推動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完善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推進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統籌解決養老保險基金歷史遺留問題。

健全失業保險制度。積極落實新修訂的失業保險條例,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完善失業保險支持參保企業穩崗、參保職工技能提升政策體系。健全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和失業保險調劑金制度。積極探索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新模式。

健全工傷保險制度。實現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積極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補充工傷保險等制度建設,構建多層次工傷保障制度體系。以高危行業為重點,推進中小微企業優先參保,持續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推動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加強工傷康復工作。建設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保障管理服務體系。

第三節  完善社會保險待遇調整機制

推進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聯動調整,綜合考慮物價變動、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財力狀況等因素,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調整機制。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完善失業保險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推進失業保險與低保、社會救助相銜接。建立工傷保險待遇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

第四節 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管運營

建立與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及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傷保險省級統收統支相適應的基金監管體制。健全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的基金監管風險防控體系,提升風險識別、監測、防控能力。堅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預測預警制度,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強化信息化監管手段,建立常態化非現場監督和行政執法機制,加強社會保險違法失信聯合懲戒,嚴厲打擊侵害基金安全行為。穩慎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規模,每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新增結余80%以上用于委托投資運營,促進基金保值增值。

第五節 提升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服務

實施社會保險經辦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經辦隊伍服務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完善全區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推進與全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和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的有效銜接。以社會保障卡為服務載體,推動線上線下互聯互通,擴大“不見面”服務范圍,實現社會保險業務異地經辦、業務通辦精準高效。加快推動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建立信息數據交換共享機制。建立與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相適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做好社會保險檔案規范管理服務工作,推進社保檔案電子化、信息化,提升社保經辦精確管理和精細化服務水平。

第四章 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對標自治區重大戰略,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培養支撐高質量發展的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

第一節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健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激勵、評價、流動、保障機制,構建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服務體系,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努力建設產業化集聚人才富集區、市場化配置人才開放區、精細化服務人才示范區。

深化人才培養機制。鼓勵企業、高(院)校、科研機構建立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建立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和科學、技術、工程專家協同創新機制,引導推動人才培養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完善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管理工作制度,加強博士后交流與引進。

健全人才引進機制。創新引才政策,實施優秀博士研究生預引進計劃,精準擴大高層次人才引進規模。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引才,對在引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中介機構和個人給予獎勵。通過掛職兼職、項目合作、聯合攻關和特聘專家等多種方式,加大高層次人才柔性引進力度。?

優化人才激勵機制。構建充分體現知識價值、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改革完善自治區政府特殊津貼制度,提高人才補貼水平,提升人才榮譽感和獲得感。

創新人才使用評價機制。健全以業績和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標準,引進第三方測評機構,對院士工作站、人才小高地等人才載體和院士后備人才、各專業領域人才等培養對象實施科學考核和動態管理,不斷提高各類人才培養實效。

激活人才流動機制。深化人才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產業發展、轉型升級與人才供求匹配機制。暢通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流動渠道,建立人才合理流動和激勵引導機制。引導人才向重點產業、鄉村振興主戰場和基層一線流動。建立區域人才合作交流機制。建立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編制發布制度,優化留學回國人才和外籍人才服務,推動人才開放、交流與合作。

完善人才保障機制。著力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完善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推進高層次人才認定常態化。加強人才服務信息化建設,全面推行高層次人才證書和職稱證書電子化,打通人才服務“最后一公里”,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

第二節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堅持培養與引進同步、使用與評價并重、激勵與服務協同的原則,以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為重點,以提高專業水平和創新能力為核心,打造與高質量發展相匹配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實施重大人才培養工程。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加大省際、校地、校企人才合作培養力度,加強本土人才培養。大力培養引領高質量發展需要的行業領軍人才和優秀青年骨干人才,形成銜接有序、梯次配備的人才發展格局。

加強人才發展平臺建設。鼓勵高校、醫院、科研院所、企業和園區等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人才小高地、繼續教育基地、專家服務基地等人才載體,發揮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研平臺作用,吸引高層次人才開展創新研究。圍繞重點產業和鄉村振興戰略,深入開展專家基層服務行活動。

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健全設置合理、評價科學、規范有序、運轉協調的職稱評審制度,完善分類分層職稱評價標準體系和職稱評審機制。建立突出品德、能力、業績評價導向。突出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定中的主導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職稱評審權,落實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職稱直聘辦法。制定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加強職稱評審全流程監管,提高職稱評審服務保障水平。

實施知識更新工程。完善專業技術人員分類分層繼續教育體系,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開展青年拔尖人才專項培訓、重點產業人才專項培訓、專業技術人員進黨校和貧困地區專業技術人員能力素質提升工程,不斷提高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專業技能和業務水平。

第三節 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培訓培養體系,大力培養創新型、專業型、應用型技能人才隊伍,打造“技能寧夏”。

建立技能人才認定制度。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學歷比照認定制度。拓寬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領域和規模,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

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優化調整技工教育結構、院校布局,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企業培訓中心,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就業與招生、專業調整、課程設置聯動機制,擴大招生規模,推進技能人才培養。實施技工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將技工教育納入自治區職業教育財政支持范圍,創建一批高水平的技工院校和急需特色骨干專業。指導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培訓,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載體。支持職業(技工)院校、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推廣“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培訓券等模式。做好全國第二屆職業技能大賽、全國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全國新職業技能大賽等全國職業技能競賽參賽工作,推動開展自治區、市、縣綜合性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項目分別給予相應的補助。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認真落實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引導企業按照技能等級合理確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對受聘為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崗位的技能人才,可享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工資福利待遇。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制度,加大表彰獎勵力度。

專欄7  人才優先發展行動計劃
1.實施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工程。選拔30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進行重點培養。
2.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每年培訓5000名以上高層次、急需緊缺和崗位骨干專業技術人才,抓好研修項目實施,不斷提高各類人才隊伍素質和能力。
3.實施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計劃。實施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寧南九縣(區)優秀碩士研究生預引進計劃,有計劃組織企事業單位外出引才活動,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重點院校重點學科碩士研究生等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1000名左右。
4.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每年創建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3個(國家級1個、自治區級2個)、技能大師工作室7個(國家級2個、自治區級5個),累計培養高技能人才2.5萬人次。
5.實施“百名專家基層服務行”活動。組織1500名-2000名專家赴基層開展精準服務活動,幫助基層解決一批技術難題,轉化一批科技成果,推廣一批新品種、新工藝。
6.打造人才干事創業載體。圍繞自治區九大重點產業、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優勢學科,持續打造人才干事創業的載體和平臺,新建人才小高地40個、院士工作站2個-3個、專家服務基地30個、自治區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10個、自治區級技能大師工作室25個、自治區技工院校急需特色專業10個,為人才營造更廣闊的成長發展舞臺。

第五章 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建立符合事業單位行業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形成政策健全、管理自主、創新活力激發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體系,全面加強表彰獎勵工作。

第一節 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持續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推進高校、公立醫院、融媒體等領域改革發展。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加強事業單位自主招聘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政策指導,破除人才引進的機制障礙,促進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優化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推行崗位能上能下動態管理機制。完善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培訓制度,推進建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責清單。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公開招聘、遴選等監督工作機制,明確監管主體責任,健全調查處理機制。

第二節激發事業單位內生動力

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激勵機制,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規定創新創業,規范設置特設崗位、創新崗位和流動崗位,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時獎勵和定期獎勵政策。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程,將安全生產培訓、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推行縣域教育、醫療、農業等領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統籌管理,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擴大縣域醫療衛生行業公開招聘自主權,激發縣域事業單位內生動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完善事業單位人事薪酬管理一體化平臺建設,推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務模式。

第三節加強和規范表彰獎勵工作

完善自治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管理體制機制,對標國家層面合理設置機構、劃定職能、配備力量。全面加強表彰獎勵管理基礎工作,健全自治區表彰獎勵管理制度體系,制定表彰獎勵相關實施細則,規范自治區級及以下表彰獎勵工作。開展好全國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國家部委先進工作者等評選推薦、表彰獎勵工作。清理整治違規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加強表彰獎勵獲得者先進事跡的宣傳,落實相關待遇規定,營造尊崇模范、爭做先鋒的良好氛圍。

第六章深化企事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實施城鄉居民收入提升行動,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制度,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推進共同富裕。

第一節深化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

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提高工資集體協商的有效性,著力增加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完善按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鼓勵企業創新按要素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將工資分配與崗位價值、技能素質、實際貢獻、創新成果等因素掛鉤,探索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崗位分紅權、項目收益分紅、股權激勵等多種分配形式。

第二節加強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和指導

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合理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完善工資指導線形成機制和工資支付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強化對不同行業、不同群體工資分配的事前指導,探索發布體現不同行業、不同群體特征的薪酬分配指引。加強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工作,為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提供更具針對性的信息引導。

專欄8  企業薪酬指引計劃
企業薪酬指引計劃。健全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信息體系,加強對重點群體薪酬分配的事前指導。

第三節 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

持續推進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工資總額管理政策。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內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普遍實行全員績效管理。完善國有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激勵政策,建立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核心關鍵人才薪酬制度,推動分配向做出突出貢獻人才和一線關鍵崗位傾斜。完善有關社會組織工資分配制度。加強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管理。

第四節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改革完善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業單位行業特點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實基本工資標準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逐步實現績效工資總量正常調整。貫徹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落實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實行高層次人才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探索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制度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制度。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工資管理信息化建設。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推進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級分類優化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完善消防員工資福利政策。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第五節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小微創業者、農民工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提高高校、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匹配度和勞動參與率。拓寬技術工人上升通道,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和技能等級認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

第七章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堅持勞動關系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提升勞動關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關系矛盾,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

第一節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

實施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提升勞動關系治理水平,努力構建規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健全勞動關系保障機制。加強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發揮和諧勞動關系成員單位和企業職工民主管理、民主協商作用,全方位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加強企業勞動用工、工資分配指導和服務,提升勞動關系公共服務能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加強勞務派遣監管,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工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完善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制度。加強勞動關系運行情況監測預警,完善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動態管理指標體系,落實勞動關系風險動態監測分級預警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跟蹤評價,提升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完善勞動關系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與應急處置演練。

推廣電子勞動合同與網上公共服務。健全勞動合同制度,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提高集體協商實效性。加強勞動關系、勞動監察、勞動仲裁信息化建設,擴大網上服務內容,提高信息應用與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網上勞動關系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推行電子勞動合同與電子簽名。

專欄9  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行動
1.和諧勞動關系計劃。建立全區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每個大中型企業至少配備勞動關系協調員1名。選樹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300名、金牌協調勞動關系社會組織10家,打造國家級金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10家、自治區級金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50家,培育勞動關系和諧企業1200戶,每年主動為新注冊企業提供用工指導服務2000戶左右。
2.重點企業用工指引計劃。以用工規模較大、生產經營存在較大困難的企業為重點,指導企業采取多種措施穩定工作崗位,發揮集體協商勞動關系重要作用,引導企業與職工共渡難關,盡量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勞動關系。

第二節 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制機制

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健全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規范化建設,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專業性行業性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聯動。發揮協商、調解在勞動人事爭議處理中的基礎性作用,指導用人單位完善協商規則,建立內部申訴和協商回應制度,建立符合企事業單位特點的爭議預防調解機制。健全仲裁“準司法”制度體系,創新辦案機制,優化辦案流程,強化辦案指導與監督,建立仲裁辦案管理和評價機制,提升仲裁辦案質量。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隊伍建設,充實一線專職調解員、仲裁員力量。加強調解、仲裁與訴訟銜接,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協議仲裁審查確認機制,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推進“互聯網+調解仲裁”服務。

第三節 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

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建設,完善欠薪治理長效機制和勞動保障守法誠信體系,規范企業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欠薪“黑名單”管理等執法監管程序。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推進全區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和勞動保障監察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推廣“互聯網+勞動監察”,實現勞動保障維權“一網通辦”、全國聯動。健全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體系和勞動權益保護機制,開展根治欠薪專項執法行動。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推進智慧監察系統建設,完善監控預警功能,切實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

第四節  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

加快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不斷提升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就業制度,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外出就業和返鄉創業渠道。實施農民工素質提升工程,不斷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完善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政策。發揮農民工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鼓勵和引導更多農民工投身鄉村振興建設。加強農民工工作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第八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健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構建覆蓋全民、城鄉一體、均等可及、高效優質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第一節  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建設全區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平臺,補齊農村和基層公共服務短板,推動實現城鄉就業與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縮小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完善人才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全區專業技術人才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完善高層次人才信息服務平臺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平臺。構建全區一體的人事考試服務體系。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專欄1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工程
1.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程。完善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互聯網基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互聯網基本公共服務入口、服務渠道、服務標準、服務流程,全面對接融合基本公共服務門戶,逐步實現全區就業創業、社會保險、人才人事、勞動關系各業務領域互聯網基本公共服務的集成統一。
2.全區專業技術人才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工程。完善自治區專業技術人才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構建全區統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綜合管理服務體系,支撐專業技術人才工程項目申報評審、職稱申報評審、統計管理和職稱電子證書生成查詢等工作。
3.全區人事考試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程。完善全區人事考試綜合服務平臺,構建便捷高效的人事考試服務體系,提升考試命題和測評能力,提高命題、考務、閱卷、面試等服務保障能力。完善全區統一的人事考試指揮平臺建設,增強人事考試組織實施效能和技術保障能力,有效防控人事考試安全風險,提升人事考試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

第二節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

建立健全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發展相適應、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業務與信息化建設于一體的標準化體系。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健全基本公共服務規范,完善服務流程、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軟硬件標準。探索開展區域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協作聯動、有效銜接,爭取納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

第三節 加強基本公共服務信息化保障

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務創新提升行動,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應用支撐、社會保障卡、信息系統等“數字人社”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強化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推進社會保障“一卡通”網絡、核心設備等基礎設備設施入云用云,建設大數據治理、微服務管理等技術支持體系,完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

提升數據資源治理水平。建設全區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礎數據庫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數據決策分析應用平臺,完善數據資源共享互用協同機制,擴展國家、自治區各類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渠道。

構建一體化服務支撐體系。建設全區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一體化信息管理門戶,建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共享業務協同“樞紐”,實現線上線下服務銜接有序、高效安全、一網通辦、風險可控。強化“12333”線上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代理辦”和“打包快辦、同省協辦、跨省通辦”。

推動社會保障“一卡通”。擴大社會保障卡持卡范圍,發行推廣第三代社會保障卡,拓展社會保障卡在身份憑證、信息記載、政務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綜合應用,探索社會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觀光、文化體驗等領域的融合應用,擴展電子社保卡的應用服務范圍,積極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居民服務“一卡通”。

擴大信息系統覆蓋領域。加強就業監測預警與專項資金監管信息化建設,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提高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和基金風險防控信息化水平,打造工傷及職業傷害保障信息化示范平臺,完善工傷保險全區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系統。

專欄11  信息化建設工程
1.“數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便民服務創新提升行動。依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平臺和自治區電子政務平臺,統籌推進全區“數字人社”一體化創新建設發展,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全數據共享、全服務上網、全業務用卡”,持續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務水平。完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提高網絡安全防護水平。
2. 一體化服務支撐體系。建設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一體化信息管理門戶,建立起統一集中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經辦管理支撐基礎。建設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系統,統一對接國家、自治區各類公共服務平臺,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跨層級、跨地域、跨行業、跨平臺“網上辦、掌上辦、代理辦”和“打包快辦、同省協辦、跨省通辦”。建立統一的“12333”線上服務體系,形成電話、網站、移動應用、短信等多渠道協同服務能力,實現“12333”業務受理全區聯動。
3.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建設。擴大社會保障卡持卡范圍,發行推廣第三代社會保障卡。升級社會保障卡管理系統,優化用卡環境,擴展電子社保卡應用服務功能和場景,實現電子社保卡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廣泛應用。支持第二、三代社會保障卡在身份憑證、信息記載、政務服務等政府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綜合應用。探索社會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觀光、文化體驗等領域融合應用。

第四節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

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提升行動。深入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快辦行動,不斷提升單位、群眾辦事體驗,統籌推進線上線下服務,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異地事項“跨省通辦”。持續開展業務技能練兵比武活動。全面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好差評”,常態化開展調研暗訪和“廳局長走流程”。持續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繼續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標兵主題宣傳活動。

第五節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

鞏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脫貧攻堅成果,聚焦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搬遷群眾,完善施策精準、機制靈活、服務高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幫扶機制。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規范管理公益性崗位,促進弱勞力、半勞力就地就近解決就業。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幫扶工作,提高移民就業質量和收入水平。實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增強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實現鄉村有提升技能意愿的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全覆蓋。落實低保、特困人員等低收入人口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公益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向鄉村流動的激勵政策,為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第九章 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十四五”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改革發展任務艱巨,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加強監測評估,努力完成本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第一節 全面推進法治建設

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法律顧問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完善學法用法制度,深入實施“八五”普法,開展“法治人社”示范創建活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廣泛開展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教育,提升干部職工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第二節 提高財政保障水平

建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財政投入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穩定增長機制,確保增長幅度與財力增長相匹配、同公共服務需求相適應。推動完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構建與事權相匹配的公共服務經費分級保障機制。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經費預算管理,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強化績效目標管理。

第三節 加強監測評估

加強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工作,開展規劃年度評估、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強化統計監測,完善統一管理、上下聯動、分級分工負責的統計監測體系。建立規劃實施預警機制,充分發揮統計數據的預警預判作用,加強“數字人社”建設。提高監測評估分析結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及時為規劃實施提供預警服務。

第四節提高宣傳質效

將宣傳工作與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創新發展緊密結合,堅持以傳統媒體為基礎,積極適應媒體融合發展趨勢,建好管好用好各類媒體,打造多元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陣地。適應大眾化需求,開展精細化、精準化宣傳,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傳播力、引導力和影響力。關注輿論反映,加強網絡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消除誤讀誤解,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第五節 強化規劃實施

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規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合理設置年度目標,做好年度間的綜合平衡,將規劃重點指標的完成情況納入政府綜合考核體系,作為考核各級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依據。各市、縣(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規劃,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協調發展。



 
地區: 寧夏
標簽: 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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