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規劃
目錄
一、規劃背景 4
(一) 發展基礎 4
(二) 形勢要求 6
二、總體思路 9
(一) 指導思想 9
(二) 基本原則 9
(三) 主要目標 10
三、體系頂層設計 14
(一) 任務體系 14
(二) 制度體系 15
(三) 平臺體系 17
四、優生優育 18
(一) 主要任務 18
(二) 保障措施 19
五、公共教育 20
(一) 主要任務 20
(二) 保障措施 23
六、就業創業 25
(一) 主要任務 25
(二) 保障措施 28
七、醫療衛生 29
(一) 主要任務 30
(二) 保障措施 31
八、公共養老 34
(一) 主要任務 34
(二) 保障措施 36
九、公共住房 37
(一) 主要任務 37
(二) 保障措施 39
十、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 41
(一) 主要任務 41
(二) 保障措施 42
十一、軍人褒揚優撫 44
(一) 主要任務 44
(二) 保障措施 45
十二、公共文化體育 46
(一) 主要任務 46
(二) 保障措施 49
十三、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 51
(一) 主要任務 52
(二) 保障措施 53
十四、規劃實施 54
(一) 明確供給各方責權 55
(二) 加強部門統籌協調 55
(三) 保障規范資金使用 55
(四)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56
(五) 強化監測考核評估 56
依據《中共山西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全面對接國家《“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省社會領域民生事業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各級各類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各項重點任務和重點工程落實到位,基本建立起覆蓋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體系,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提升。
制度保障體系逐步完善。印發了《山西省“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構建起覆蓋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明確了各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質量標準、支出責任、主責單位、政策舉措、實施機制等一系列規定和制度安排。就民生領域涉及面較廣的重大問題,完善省直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實行系列政策制和聯合發文制,推進專項行動制,統籌協調各領域工作落到實處。在財政領域制定了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加強了公共財政保障力度。
服務供給能力全面提升。學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全省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76%。全省所有縣(市、區)均通過國家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評估認定。就業服務工作穩步推進,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257.5萬人,超額完成規劃目標;累計組織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350萬人次。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持續改善,“健康中國·山西行動”啟動實施,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和注冊護士數分別達到2.92人和3.12人,每千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6.0張。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網絡更加完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不斷發展。全省人均體育場地面積2.31平方米,達到國家要求標準。
服務業態模式持續創新。公共服務領域新業態不斷發展,在“互聯網+教育”“互聯網+文化”“互聯網+醫療”等領域信息技術得到廣泛應用,推動社會服務數字化、智能化、協同化,促進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共享。康養、醫療、養老、旅游、文化、體育等領域不斷交叉融合發展,催生了醫養康養、文化旅游、體育旅游、體育康養、體育文創等一系列新業態,豐富了公共服務供給,形成了一系列消費新熱點。
社會保障網底更加堅實。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持續擴大,參保率達到93.19%,待遇水平穩步提升,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的2816元提高到3512元,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2016年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8元,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全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469.4萬人。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參保率達到95%。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不斷完善,其中城鄉低保平均保障標準分別達到了592元/人/月、5319元/人/年,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網更加密實。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51.76萬套,完成規劃任務的139.5%;全省政府投資公租房累計分配25.68萬套,分配率達93.8%;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累計實施保障49.27萬戶(次),實現應保盡保。
同時,我省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還不平衡不充分,優質公共服務資源總體還較為短缺,公共資源配置機制與城鎮化進程不相匹配,城鄉、區域、群體間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差距依然存在,社會力量參與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活力有待激發,“重建設、輕管理”“籠統供給”等問題還未得到徹底解決。
(二)形勢要求
“十四五”時期是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我省在轉型發展上率先蹚出一條新路的重要發展階段。我省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已基本建立,經濟基本面長期向好的大趨勢不會發生改變。與此同時,主要受日趨復雜的國際環境影響,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有所增加。面對新的復雜形勢,必須正確發揮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在“六穩”“六保”工作中的重大作用,維護和把握好我省轉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十四五”時期面臨的新形勢及要求主要有:
民生需求發生新變化。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特別是脫貧攻堅取得重大歷史性成就,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需求產生了一系列新變化,主要體現在更加重視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權益,更加重視對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的質量要求,并在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產生高品質和個性化需求。這些新變化對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要盡快補齊和加強民生領域存在的短板弱項,促進公共服務質量整體上與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不斷升級的需求相匹配。
制度改革釋放新活力。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社會力量增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和高品質生活服務供給的重大政策舉措,以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增強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弱項,繁榮高品質生活服務業市場,有利于擴大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積極培育發展國內市場,讓政府集中精力更好地加強兜底保障工作,更有利于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
外部環境帶來新風險。世界經濟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愈演愈烈,加之境外疫情擴散蔓延等不確定因素,我省經濟發展面臨較大挑戰。“十四五”期間,我省要全力保障基本民生,進一步優化公共財政支出結構,提高公共財政支出效率;通過落實稅費政策減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機構負擔,在穩定就業的同時保障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完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
新型城鎮化提出新要求。完善新型城鎮化戰略,需要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我省戶籍人口城鎮化進程滯后于常住人口城鎮化進程,大量外來務工人員及家屬在同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方面還存在制度壁壘。盡管新型城鎮化戰略增加了各級中心城鎮公共服務供給壓力,但也有利于發揮公共服務規模效益,提高公共資源利用效率,激發市場力量參與供給。我省要進一步促進公共資源供給與人口遷移相同步,完善相關政策,推動常住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
人口老齡化帶來新挑戰。按照聯合國關于老齡化階段劃分標準,預計我省“十四五”時期將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65歲以上人口比重超過14%)。當前,我省養老事業短板弱項與社會需求之間的矛盾已經顯現,養老保險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撫養比持續下降,養老服務(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質量及水平與群眾期待也有不小差距。人口老齡化將進一步考驗我省養老、醫療等各領域服務保障能力。我省要高度重視“老有所養”工作,并將其融入醫療、衛生、住房、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各個領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部署,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入推動公共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多元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高品質多樣化升級,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升社會領域民生保障能力,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在轉型發展上率先蹚出一條新路來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守住底線,保障基本民生。堅持底線思維,堅守社會政策要托底的定位,優先保障低收入人群、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確保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項目及標準落實到位,筑牢民生保障底網。
——突出重點,補強短板弱項。區分輕重緩急,聚焦短板弱項,優先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民生問題,將有限的財力重點用于公共衛生、基礎教育、養老服務、全民健身等民生領域建設,促進城鄉、區域、群體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多方協作,擴大有效供給。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作用,繼續推進“放管服”改革,豐富服務供給主體和供給方式,構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和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供給的可持續激勵機制,鼓勵開發公共服務各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業態。
——引導預期,確保普惠享有。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民生保障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考慮財政負擔可持續性,穩定供需兩端預期,規范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服務與保障水平在發展中不斷完善、穩步提升。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聚力“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這一核心目標,圍繞健全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兩大體系建設,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制度體系,供給標準更加規范,各級政府責權更加明確,日常管理和運營更加高效;政府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權責明確,引導規范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發展政策更加完善。公共資源與常住人口掛鉤、與服務半徑掛鉤的制度安排更加細化完善。逐步健全精準服務、主動響應的公共服務供給機制。
——服務水平顯著提升。保障公共財政投入,嚴格執行項目標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全民覆蓋。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價格可承受、內容更豐富、獲取更便捷、質量有保障、安全有監管。各領域公共服務從業人員專業化程度顯著提升,公共服務精細化管理水平不斷改善。
——城鄉布局更為均衡。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在城鄉、區域、群體間更加均等,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布局與城鎮化同步,以縣城為重點的補短板強弱項工作扎實推進,區域性中心城鎮公共服務發展水平持續提升,在城鎮內部構建就近就便、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務體系。
——共享共建再上臺階。“放管服”改革成效顯著,社會參與供給更加廣泛,市場機制作用更加充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共享共建模式更加規范可靠,基層群眾積極參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實現雙提升,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業實現大發展。
力爭到2035年,我省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加充分,高品質多樣化生活服務市場更加繁榮,建成文化強省、教育強省、人才強省、體育強省、健康山西,人民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三、體系頂層設計
統籌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兩大支柱,協調基本公共服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和生活性服務業三個層次,聚力涵蓋生命全方位全周期的九大類重點領域,加快各項工作制度化進程,促進各領域智慧共享融合發展,構建公平、穩定、規范和可持續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體系。
(一)任務體系
統籌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兩大支柱。公共服務是政府為滿足公民生存和發展需要,運用法定權利和公共資源,面向全體公民或特定群體,組織協調或直接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社會保障是政府對公民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由于各種原因而導致生活困難時保障其基本生存條件的兜底性制度安排。面對復雜的發展環境,必須統籌推進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以維護和提升全體公民基本發展權,持續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以鞏固和加強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完善兩大支柱之間的有序銜接,增強制度之間的系統性和協同性。
協調基本公共服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和生活性服務業三個層次。基本公共服務是保障全體人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政府承擔兜底保障供給數量和質量的責任。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是為滿足公民更高層次需求、保障社會整體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場自發供給不足的公共服務,政府通過支持公益性社會機構或市場主體,增加服務供給、規范服務質量,實現大多數公民以可承受價格付費享有。生活性服務業則是為了滿足公民多樣化、個性化、高品質服務需求,完全由市場供給、居民付費享有,政府主要負責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引導產業規范可持續發展。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以政策支持多元供給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的公共服務體系,以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為有益補充,體現了新時期社會民生事業發展的新要求、新任務和新路徑,有利于加快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會多元參與、全民共享共建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
聚力涵蓋生命全方位全周期的九大類重點領域。“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立足于生命全方位全周期對不同領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需求的系統思維,是對新時期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基本民生問題的高度概括,是政府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的主攻方向。要緊緊圍繞優生優育、公共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公共養老、公共住房、社會救助福利、軍人褒揚優撫和文化體育九大領域,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構建貫穿生命全方位全周期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體系。
(二)制度體系
強化財力保障制度。聚焦民生重點領域,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加大對基層政府和欠發展縣財政支持,構建區域均衡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財力需求,確保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項目及標準落實到位。嚴格規范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完善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公共財政狀況相適應的財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長機制。完善落實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相關政策,提高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補助吸納落戶較多城市的基礎設施投資。強化高質量高標準發展指標體系中“人均公共服務支出”指標的監督考核。
優化資源配置機制。立足公共資源高效公平配置,細化完善公共資源與常住人口規模匹配、與服務半徑相掛鉤的制度安排,根據人口流動實際,調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區教師、醫生等編制定額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推動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制度統一、質量水平有效銜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省級標準,加強對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質量的有效評估監管。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山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逐步完善主動響應、精準服務的供給機制,實現民生保障領域問題早發現、早干預,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助。建立健全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需求表達和反饋機制,并根據評估結果依規動態調整我省清單,不斷完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
促進制度配套銜接。堅持系統思維和整體考慮,立足于全生命周期,針對不同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需求,推動不同領域公共服務制度安排相互銜接、互相配套,增強制度之間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細化部門間、市縣間信息共享、異地享有等配套制度安排,增強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異地申請、跨地區資金結算等方面的便利性和公平性。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常住人口全覆蓋,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供給機制。完善公共服務政策保障體系,在資格準入、職稱評定、土地供給、財政支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對待民辦與公辦機構。
(三)平臺體系
建設數據資源共享平臺。組織整合公共服務數據資源,搭建公共服務數據資源共享平臺,完善民生領域信息資源建設,提升公共服務信息獲取便利性。各地統籌本地區各類公共服務資源,結合居民分布和服務半徑,打造綜合性服務網點,推出“線上+線下”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設施地圖,為人民群眾獲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信息提供便利。
完善線上綜合辦理平臺。整合集中政務數據資源,辦好實體政務大廳,構建網上辦理大廳、移動客戶端、自主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線上公共服務辦理平臺。深化民生領域場景應用,全面推行“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持續將具備條件的服務事項納入平臺,促進公共服務事項辦理便利化。完善線上公共服務政務平臺建設,搭載民生訴求反饋模塊,實時掌握民生訴求,及時響應人民期待。通過“科技手段+公共服務”應用,在醫療、教育、文化等領域發展靈活多樣的遠程服務。
打造線下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動更多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社區,加強街道(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和城鄉社區服務站建設,面向城鄉社區居民需求,因地制宜重點加強日間照料、老年助餐、康復護理、家政服務、托幼托育、公共健身場所等群眾急需的公共服務項目,推動各類公共服務資源整合,強化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增強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綜合承載能力,逐步打造項目齊全、標準統一的“一站式”社區綜合服務平臺。
四、優生優育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人口長期發展戰略和優化生育政策,以提高人口素質為宗旨,以保護母嬰身心健康為目標,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健全婦幼保健和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素質提升。
(一)主要任務
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健全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的體制機制,降低家庭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釋放生育政策潛力。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制度。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依法保障生育人群合法權益。落實稅收減免政策,生育婦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完善計劃生育獎勵假制度和配偶陪產假制度,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倡導性別平等觀念。
提供婦幼健康服務。推進母嬰安全行動,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提高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服務可及性。大力普及婦幼健康科學知識,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和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模式。開展預防非意愿妊娠規范人工流產后避孕服務工作,促進計劃妊娠,保護生育能力。為懷孕婦女提供產期篩查與診斷服務。為重點幫扶縣農村婦女提供“兩癌”檢查服務。推行“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逐步開展預約診療、便民門診、遠程會診等服務。推動有條件地區動態公布孕產婦保健建冊(卡)和產科床位使用情況,引導群眾有序就診。全面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提高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發展優質普惠托育服務。建成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普惠性托育服務體系。加強社區托育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務。完善托育服務綜合監管體系,規范托育服務市場。推動育幼服務業向多層次多樣化升級,培育托育服務行業品牌。
(二)保障措施
加強婦幼健康服務保障工程。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推進省、市、縣三級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暢通和完善轉診網絡。鼓勵和引導更多醫師從事婦產和兒科專業。加強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產、兒科床位設置,支持重點醫療設備配備和遠程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加強婦幼健康信息化平臺建設,完善省級婦幼健康信息平臺。
強化嬰幼兒照護服務工程。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并優先予以保障。加強嬰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嬰幼兒保育學科專業建設,培養嬰幼兒照護專業人才。加快推進公共場所無障礙和母嬰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研發應用嬰幼兒照護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五、公共教育
堅持公益性原則,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普通高中教育優質特色發展,加強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辦好特殊教育,完善惠及全民的終身教育,構建公平優質的現代化教育體系。
(一)主要任務
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統籌城鄉普惠學前教育學校布局和建設規模,規范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每個鄉鎮原則上至少辦好一所公辦中心園。擴大公辦優質學前教育資源覆蓋面,擴大普惠幼兒園覆蓋率。提高學前教育保教質量,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糾正幼兒園“小學化”傾向。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殘疾兒童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按照國家底線和省定標準,繼續推進縣域內“四個統一”(建設標準統一、學校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免學雜費和教科書費、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政策全覆蓋。有序推進小學向鄉鎮以上集中、中學向縣城集聚。有序增加城鎮學位供給,消除大班額,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建設“小而美”“小而優”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和環境優美、安全舒適的鄉鎮寄宿制學校。完善留守兒童關愛體系,鞏固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成果。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指導學生參加實踐鍛煉,保障戶外活動時間。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教育體系,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
促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鞏固提升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優化教育結構,保持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大體相當。實施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行動計劃,推動每縣至少辦好一所公辦普通高中。落實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繼續實施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優化教學管理,深化課堂教學改革,拓寬綜合實踐渠道,有序推進選課走班,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提高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完善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探索綜合高中、科技高中、人文特色高中等模式,鼓勵普通高中特色化發展。
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發展。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學徒制,著力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實施職業技術教育國家標準,推行“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穩定中等職業教育規模,擴大高等職業教育規模,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工作,探索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實施產教融合型城市建設計劃,加強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每個縣重點辦好一所中等職業學校,支持各市舉辦綜合性中等職業學校,實施省級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計劃、省級高水平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計劃。完善招生機制,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招收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接受職業教育。
實現特殊教育特惠精準發展。堅持“一人一策”,對適齡殘疾兒童進行全面規范評估,依據評估意見,采取普通學校就讀、特教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方式進行教育安置。建立適齡殘疾兒童就學情況回訪和監測制度。落實特殊教育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強資源中心和資源教室建設,加強設施設備和資源教師配備。擴大殘疾人群體接受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機會。
完善惠及全民的終身教育。暢通繼續教育人才成長和學歷教育通道,促進繼續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統籌協調發展,構建銜接溝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完善市、縣、鄉三級終身學習教育辦學網絡,加快發展社區教育和老年教育。整合線上教育資源,通過開放共享的終身學習線上服務平臺,為各年齡段學習者提供綜合性學習場所和個性化學習服務。完善“學分銀行”建設,加快實現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
(二)保障措施
實施普惠學前教育擴容工程。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通過購買服務、減免租金、綜合獎補、教師交流培訓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通過新改擴建公辦園、小區配套建設普惠園、鼓勵支持街道和村集體以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公辦園等渠道,擴大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
實施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工程。加強省市統籌,所有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基本裝備配置以及學校管理等都達到國家底線和省定辦學標準。補齊短板,加快城中村和城鎮人口密集地區中小學建設,加強鄉村“溫馨校園”建設。
改善高中階段學校教育設施。改善教學用房、實驗用房、活動用房、學生宿舍、學生食堂、運動場地等設施建設,確保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條件達到國家和省定標準。
加強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充分利用“補貸債”(投資補助+信貸融資+債券融資)組合模式,緊扣實訓基地特別是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關鍵環節,聚焦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兩個重點,加強實訓平臺載體建設,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實訓能力。
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師資隊伍建設。深入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2.0,建設一流師范院校和一流師范專業。實施中西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培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提升殘疾人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探索急需緊缺教師“多點施教”機制。建設一批校企共建的“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教學名師工作室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健全教師工資保障長效機制。
加快教育信息化發展。深入推進“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促進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融合發展,實現教學應用覆蓋全體教師、學習應用覆蓋全體適齡學生、數字校園建設覆蓋全體學校。推進智慧校園建設,構建一體化、智能化校園環境。構建中小學人工智能教育生態體系,在全省中小學設置人工智能相關課程。推進網絡扶智工程攻堅行動,引導教育發達地區與薄弱地區通過信息化實現結對幫扶。
六、就業創業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深入推進“人人持證、技能社會”基礎性戰略工程,更加注重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實現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
(一)主要任務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著眼穩定就業大局,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守住不發生規模性失業風險底線。持續完善就業政策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吸納就業,支持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完善與就業容量掛鉤的產業政策,支持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穩定拓展社區超市、便利店和社區服務崗位。促進平等就業,增加高質量就業,注重發展技能密集型產業,擴大政府購買基層教育、醫療和專業化社會服務規模。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積極拓展新經濟、新業態就業空間,多渠道支持靈活就業。合理加大促進就業相關資金籌集力度,提高重點地區、困難地區和城鎮就業承載力。
實現創業帶動高質量就業。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努力消除限制創業的制度性障礙,增強勞動力市場包容性。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性小額貸款”扶持模式。加快構建集創業指導、項目開發、注冊登記、投資融資、風險評估等于一體的“一站式”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等創業載體建設,促進創新創業平臺服務升級,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加強和提升就業指導水平,支持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群體參加就業創業培訓、創業實訓,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群體就業創業。
統籌做好各類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突出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結合產業轉型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出臺政策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組織化程度,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落實農民工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和創業服務,支持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推進勞動年齡退役軍人就業失業實名制登記,完善退役軍人安置服務,鼓勵退役軍人靈活就業。合理開發公益性崗位,做好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長期失業人員等困難群體托底安置工作。實行就業困難人員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就業。完善農民工欠薪維權“綠色通道”機制,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支持服務。
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完善普惠性就業服務制度,推進服務均等化,提高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網點,構建省、市、縣、街道(鄉鎮)、社區(村)五級聯動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服務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制度,保障勞動就業服務窗口力量。推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加強就業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完善職業供求狀況分析機制。依托山西省就業創業網上服務大廳開展網上失業登記經辦服務,實現失業人員就業意愿信息跨地區共享,推進在線辦理就業服務和補貼申領。加大就業崗位信息歸集力度,市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實行崗位信息在線發布,按規定向省級、國家級歸集。
健全勞務市場體系。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勞動力市場,加強技能人才就業和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大力推進勞務和技能輸出。積極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開展省際間勞務協作,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在打開日本勞務市場、健全對外勞務輸出機制的基礎上,逐步進軍新加坡、以色列、韓國、德國等國際市場。
更好發揮失業保險功能。完善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三位一體”功能。擴大失業保險保障受益范圍,扎實推進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完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失業動態監測,防范和緩解失業可能帶來的經濟社會風險。
更好發揮工傷保險功能。完善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推進公務員、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完善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建立完善“大預防”工作機制。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險制度。持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進一步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行質量。規范對新業態勞動用工及勞動關系問題的政策指導。加強對勞務派遣的監管,保障勞務派遣工合法權益。深入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對象,推動企業與職工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
(二)保障措施
深入推進“人人持證、技能社會”基礎性戰略工程。以市場為導向,健全技能培訓體系,圍繞全勞動周期、全工種門類,扎實推進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社會培訓組織、企業培訓機構分工合作、優勢互補,訂單式、菜單式、定向式培訓靈活組合,按需培訓。鼓勵各地圍繞產業發展、務工基地、市場需求和培育勞務品牌的需要,不斷開發優勢培訓項目,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打造培訓特色明顯、培訓工種與就業崗位匹配、就業示范帶動效應顯著的勞務品牌,培育大數據分析師、軟件工程師、算法工程師等中高端技能人才品牌。進一步完善職業培訓政策,加大培訓補貼資金投入,規范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實施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工程。建立統一、高效、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重點培育一批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具有競爭力的綜合性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完善人力資源市場運行規則,規范用人單位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推進人力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和標準體系建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建立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系統,完善市場信息發布制度。
實施職業培訓基礎能力提升工程。統籌建設一批綜合型、產業特色型實訓基地和產教融合基地,構筑布局合理、定位明確、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技能實訓基地網絡,不斷提升公共實訓能力。加強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建立數字職業培訓標準體系。深入開展師資技能提升培訓,建立健全培訓教師在職培訓和到企業實踐制度。
完善勞動力建檔立卡工程。發揮勞動力建檔立卡信息系統支撐決策作用,從人員結構、培訓狀態、就業狀態、產業分布等維度掌握技能培訓工作動態,為技能培訓政策制定提供依據。建立勞動者終生職業技能培訓電子檔案,促進精準培訓和精準服務。開展建檔立卡勞動力狀態信息大數據分析,精準識別就業困難人員并提供就業援助。
七、醫療衛生
實施健康中國·山西行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擴大普惠性醫療服務供給,構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
(一)主要任務
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建設以省、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骨干,醫療機構為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全社會協同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機制,加強實驗室檢測網絡建設,健全醫療救治、科技支撐、物資保障體系。建立協同高效的衛生應急救治體系,開展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設。建立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救治網絡。強化免疫服務,規范疫苗采購、配送、預防接種管理。
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拓展服務內容,擴大服務受益面。進一步縮小城鄉、地區和不同群體間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差距,穩步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強化基本公共衛生基金管理、服務購買、督導監管和考核評估。以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為重點推進基層慢病管理醫防融合。開展面向公眾的心理健康服務。強化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隨訪、干預和康復指導。綜合防控青少年近視和兒童口腔疾病。推廣使用山西省基本公共衛生信息管理系統,依法依規推進電子健康檔案向居民個人開放。推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素養促進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促進基本醫療服務均衡發展。深化醫療集團改革,推動與三甲醫院、專科聯盟、遠程會診醫療業務對接,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省建設。依托縣醫療集團,構建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標準化服務體系。優化“1+X”家庭醫生服務團隊,以社區為中心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升級定型,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縱向流動。
有序擴大普惠性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社會辦醫健康規范化發展,構建多元化、多層次、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社會辦醫以多樣化形式為民眾提供普惠性醫療衛生服務,并逐步擴大普惠性醫療衛生服務的范圍。
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險服務。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和規范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及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健全醫保基金監管機制。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
強化中醫藥特色醫療服務。提升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發揮中醫藥在流感等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支持醫療機構發展中醫治未病服務,設立中醫藥特色健康管理中心。推廣家庭醫生中醫藥服務,強化中醫藥防治慢性病、常見病、康復等特色服務。擴大中醫藥文化傳播合作。
(二)保障措施
實施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提質建設工程。加強省級含P3實驗室在內的重大傳染病防控與診治重點實驗室和國家職業病重點實驗室建設,建成“防、控、治、研、學、產”六位一體的現代化省級一流疾控中心。市、縣、鄉三級分別建成“防、控、治、研”四位一體、“防、控、治”三位一體、“防控一體”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全面提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
推進縣域醫療衛生綜合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強縣級醫院提標擴能建設,改善縣級醫院業務用房條件,更新換代醫療設備,提升診療環境。優化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布局,推進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提檔升級。持續深化縣域醫療集團改革,加快向醫療集團下放管理權限,強化縣級醫療集團管理自主權,完善扁平化管理機制,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縣級醫院、縣級醫院與省市級醫院互聯互通的組織格局,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基層。
健全普惠性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支撐體系。引導和規范社會辦醫通過收購兼并、改制重組、聯合辦醫等形式參與公立醫院、企業醫院改制。鼓勵向個體診所、門診部等社會辦基層醫療機構購買服務。鼓勵縣域內社會辦醫加入縣級醫療集團統一管理,支持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共享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病理診斷、消毒供應等服務。加強社會辦醫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引導社會辦醫特色化、差異化發展。支持將更多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國內外領先水平的高層次人才,加大優秀博士引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發展潛力和領軍人物潛質的后備人才隊伍。推進醫學骨干創新人才集群化,打造優勢互補的醫學科研人才團隊。建立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復合型高層次人才培養機制。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教育。完善住院醫師與專科醫師繼續教育培訓制度。實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積極落實使用計劃。建立健全中醫藥人才師承教育制度,設立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項目。
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公立醫院建設,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深入推進治理結構、人事薪酬、編制管理和績效考核改革。建立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長期穩定、規范順暢的雙向轉診機制,逐步實現有序轉診。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完善短缺藥品保供穩價機制。推進省際聯盟慢性病、常見病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強化中藥質量監管,促進中藥質量提升。
實施智慧健康推廣應用工程。加快電子健康卡(碼)建設,升級改造遠程醫療省級平臺,推進全省117個縣域醫療集團全部接入遠程醫療平臺。力爭70%的三級醫院和50%的縣級綜合醫院開通互聯網醫療服務。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推動健康相關數據與醫保、出境衛生檢疫、公安、食品、藥品、動物疫情等信息的協同共享。
八、公共養老
堅持“老有所養”,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促進“老有頤養”,發展普惠性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主要任務
推進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深入實施社區養老幸福工程,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加快建設多功能、多樣化、專業化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推廣太原社區居家嵌入式養老模式,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大力培育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的社區養老服務組織,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建立以社區為平臺、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的“三社聯動”機制,支持發展互助養老服務。
提升城鄉養老服務能力。加快推進以區域養老、社區養老、互助養老為主體的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形成層次清晰、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服務網絡。完善兜底性養老服務制度,補齊養老服務短板,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工程,做好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工作,強化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確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積極發展農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養老。加強老年健康服務,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相結合。不斷提升養老機構服務品質和供給能力,積極推動養老機構結構調整,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年底,全省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支持社會力量加強普惠養老服務供給,面向老年群體提供價格合理、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普惠性養老服務。深入推進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合理確定普惠性養老服務項目和價格,明確受益范圍和支持標準,向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普惠性服務。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支持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加強對護理型民辦養老機構的政策扶持。
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動非公經濟組織人員、農民工、新業態從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參加社會保險。穩慎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補貼工作。深入實施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引導城鄉居民參保并持續繳費,落實對參保人繳費和領取待遇財政補貼政策,推進困難群眾參保代繳工作,提高低收入參保人待遇水平。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夯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為全國統籌打好基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強職業年金投資運營管理。發展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二)保障措施
實施養老服務人才系統化培養工程。推進養老服務教育體系建設,推進多層次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培養專業人才。健全養老服務培訓機制,推動養老從業人員職業化和專業化建設,壯大養老護理員、老年社會工作者隊伍。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落實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費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將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范圍,按規定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實施養老服務質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養老院服務質量、安全管理等標準和規范,健全養老服務機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健全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提升養老機構規范化水平。
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建立完善行政、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加大對高風險業務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基金監管手段信息化建設,提升非現場監督效能。完善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案件查處移送工作機制,嚴厲打擊社會保險基金違法行為。
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適時在全省推行符合省情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研究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項目、標準、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完善與相關保險、福利救助、優撫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銷對路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和服務。
九、公共住房
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租購并舉、因城施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適老化社區建設,鞏固全省農村危房改造“靜態清零”成果,保障全省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一)主要任務
有序推進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積極探索住房保障方式由政府投入為主轉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會力量投入為主,堅持實物住房和貨幣補貼并舉,穩步推進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鼓勵有需求的市、縣,通過新建、改(擴、翻)建、配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因地制宜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保持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入住率90%以上。適時適度調整公租房準入標準和保障水平,加大公共租賃住房精準保障力度,努力實現本地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
著力培育和發展租賃住房。完善長租房政策,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支持太原市開展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規范發展租賃住房市場,健全住房租賃法規制度規范。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規劃建設租賃住房。落實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政策,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
穩步推進棚戶區住房改造。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以老城區內臟亂差的棚戶區為重點,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擴、翻)建、貨幣化安置等多種方式,穩步推進棚戶區住房改造。
扎實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深化城市有機更新,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制定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年度計劃。出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標準。重點做好供水、排水、供電、弱電、道路、供氣、供熱、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移動通信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推進建筑節能改造,鼓勵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積極推進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構建城鎮老舊小區管理長效機制,推動改造后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引導利用現代化識別系統和視頻監控、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打造一批“智慧住區”。
試點推進適老化社區建設。以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方式,試點推進老年宜居社區建設、已建成社區和家庭居室適老化改造,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宜居社區。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居住小區公建配套規劃。做好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統籌銜接,推動已建成社區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繼續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改造對象范圍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培育居家適老化改造市場,引導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滿足老年人家庭居家養老需求。
持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強化農房安全動態監測,建立農村相對貧困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住房安全保障成果。逐步擴大政策支持覆蓋范圍,適度提高補助標準,不斷規范資金使用管理,拓寬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引導幫助農村相對貧困群體建設安全、節能、舒適、美觀的住房,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二)保障措施
完善制度保障。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設改造效率,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合理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繳存、使用、管理和運行機制。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對象、準入門檻、退出管理等政策。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引導住房建設企業主動發布綜合信用承諾或產品和服務質量等專項承諾。
強化土地保障。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土地供應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加大對工礦企業廢棄用地的整治和復墾,盤活存量用地,通過城鄉用地增減掛鉤確保棚戶區改造用地需求。明確老舊小區改造土地支持政策,改造涉及利用閑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設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可在一定年限內暫不辦理變更用地主體和土地使用性質的手續。
加強資金保障。根據財政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租房建設規劃,統籌各項資金用于公租房房源籌集、租賃補貼發放。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支持銀行業向實行市場化運作并符合信貸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直接發放貸款,并給予利率優惠。積極推進財政補助、發行專項債、社會資本投資、居民分擔等多渠道出資,加快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特殊困難老人家庭居室的適老化改造。
推進保障房信息公開。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規范標準和運行機制,市、縣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信息,確保信息公開透明。
十、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
堅持“弱有所扶、難有所幫、困有所助、應助盡助”,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完善特殊困難群體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健全以扶老、助殘、愛幼、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制度。
(一)主要任務
強化社會救助。以增強社會救助及時性、有效性為目標,加快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救助制度體系。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加快實現城鄉救助服務均等化。強化主動發現、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個案會商“救急難”、“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各項救助制度的有機銜接,形成救助合力,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夯實社會福利。完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福利制度,持續提高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基本生活、醫療、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水平。細化困境兒童分類,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深入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發揮各類兒童服務平臺的作用,形成全方位關愛保護機制。建立特殊困難老人定期探訪制度、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制度。健全完善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完善“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四位一體的未成年人保護聯動響應機制。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規范化建設,完善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政策措施。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功能,重點提升關愛救助、應急救助服務能力。全面實施殯葬改革,提升殯葬服務能力,形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功能齊全、便民惠民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網絡。提升精神衛生服務水平,為困難精神障礙患者提供集中養護、醫療、康復服務。
深化殘疾人服務。強化殘疾人社會救助保障,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最低生活保障。健全殘疾人幫扶制度,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險覆蓋面和待遇水平。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動態調整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加快發展殘疾人照護和托養服務。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加強殘疾人勞動權益保障,提升殘疾人職業素質和就業創業技能,多渠道、多形式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為殘疾人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和無障礙環境,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
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繼續推動律師事務所開展法律服務資源欠發達地區對口幫扶工作。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將法律援助覆蓋人群由經濟困難群體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做好農民工、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困難婦女等特殊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的法律援助工作,為行動不便、重病臥床的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門服務。
(二)保障措施
推進實施“智慧救助”工程。加強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建設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推進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從人工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建立社會救助大數據平臺,推進困難群眾基本信息共享,為救助幫扶提供支持。全面推進社會救助事項線上“只上一張網”、線下“只進一扇門”。
完善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優化兒童福利機構區域布局,加強承擔區域性養育職責的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建設。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建設。實現基本殯葬服務設施縣級全覆蓋,堅定不移推進火葬改革,引領喪葬習俗改革。實現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地市級全覆蓋,基本滿足區域內特殊困難精神障礙患者集中服務的需要。
提升殘疾人專業化服務能力。推動形成功能完善、網絡健全的殘疾人專業康復和托養服務體系。強化縣級殘疾人康復、托養、職業培訓、輔助器具適配、文化體育等服務能力,推動形成縣(市、區)、鄉(鎮)、村(居)三級聯動互補的殘疾人基層服務網絡。依托現有特教學校構建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條件和教育質量。提升殘疾人服務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設山西省殘疾人就業創業網絡服務平臺。推動殘疾人證電子證照應用,實現殘疾人證“跨省通辦”。支持服務殘疾人的電子產品、移動應用軟件等開發應用。
十一、軍人褒揚優撫
創新加強雙擁共建機制,全面提升軍人優待撫恤服務能力,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切實把退役軍人安置好、服務好、保障好,營造尊重退役軍人、尊崇現役軍人的社會氛圍。
(一)主要任務
優化退役軍人優待撫恤服務。為退役軍人提供與貢獻相匹配的優撫保障待遇,強化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保障,著力解決優撫對象醫療困難。加強退役軍人保險制度銜接。為孤老、殘疾和患病的優撫對象,提供在國家興辦的優撫醫院、光榮院內治療或集中供養服務。為分散供養殘疾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便捷的醫療、養老或長期照護服務。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建立我省優待目錄清單,讓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更加充分、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完善退役軍人安置服務。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軍人,由各級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接收安置。保障計劃分配軍轉干部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率達100%。結合各類退役軍人特點,不斷提升退役軍人安置質量。優化安置后續服務。
加強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積極開展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推行退役軍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搭建與企業對接合作平臺,打通退役軍人“訂單式”“定崗式”“定向式”培訓通道,推進培訓精細化、個性化。完善退役軍人進入“體制”渠道,推進退役軍人就業數量和就業質量“雙提升”。為退役軍人提供多樣化創業服務。
強化退役軍人尊崇褒揚服務。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加強紀念設施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積極開展烈士紀念活動和宣傳教育,廣泛宣揚烈士精神和優良傳統,切實全面加大英烈褒揚力度,營造尊崇英烈濃厚社會氛圍。
(二)保障措施
開展退役軍人優待撫恤政策支持行動。完善退役軍人社會保障辦法。放寬退役軍人學歷教育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健全適應退役軍人分類安置的制度規范。完善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退役軍人辦法,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軍人。探索與金融機構建立有利于退役軍人創業發展的金融優惠政策。政策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積極扶持退役軍人創業。
實施退役軍人褒揚優撫設施建設工程。組織實施烈士紀念設施提質改造工程,推動烈士紀念設施標準化建設,優化展陳內容,提升宣傳教育功能。支持地級市以上的行政區域新建軍人公墓。新建或改擴建二級優撫醫院(重點為康復和精神專科醫院),強化醫療、康復、集中供養等基礎設施建設,力爭推動達到三級醫院水平。支持新建或改擴建具備醫養結合功能的光榮院(榮譽軍人休養院),配置基本康復輔助器具(設備包)。
推進退役軍人服務信息化建設工程。依托山西省政務云平臺,完善退役軍人事務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山西省退役軍人信息化標準規范體系。建設“互聯網+退役軍人服務”平臺、退役軍人事務綜合管理平臺、大數據綜合應用平臺三大退役軍人服務應用支撐平臺。構建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的退役軍人服務網絡,形成規范、有序的信息化服務格局。
十二、公共文化體育
實施“文化強省”戰略和健康中國·山西行動,加強山西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完善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廣泛開展群眾文化體育活動,推動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均等化、標準化,鼓勵社會提供更豐富的普惠性公共文化體育產品,保障人民群眾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權益。
(一)主要任務
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統籌加強世界文化遺產、文物保護單位、考古遺址公園、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促進堯舜德孝、關公忠義、能吏廉政、晉商誠信、紅色文化等傳統文化價值挖掘。推進黃河、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山西段)建設。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產合理適度利用。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開展相關民俗節慶和主題傳播活動。編制山西傳統工藝振興目錄,重點支持“山西三寶”(琺華器、推光漆、澄泥硯)為代表的優秀傳統工藝傳承創新。發展“互聯網+展陳”新模式,探索優秀傳統文化的數字性保護展示。
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積極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支持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博物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錯時開放,促進高校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設施向社會開放。加快推進文化館、博物館、文化教育基地等線下文化資源全面數字化。加大有線、無線、衛星、網絡等廣播電視傳輸覆蓋手段進村入戶工作力度,為用戶提供融合新聞資訊、視聽節目、社會服務、醫療健康、數字娛樂、教育培訓等功能于一體的數字生活服務,實現廣播電視人人通、移動通、終端通。加快發展高清電視,力爭全省各級廣播電視臺全部電視頻道基本實現高清化播出。支持市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作更多服務三農及其他更具地方鄉土氣息、體現本地文化特色的節目,以地面無線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廣播節目。全面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大力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完善實效性好、針對性強的公共文化服務目錄,深入開展“菜單式”“訂單式”服務。充分發揮“全省群眾文化活動”的品牌示范引領作用,按照“部門牽頭、賽事牽引、協會組織、政策激勵、群眾參與”的總體要求,通過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為人民群眾創造高品質的精神文化生活。持續推動免費送戲下鄉等文化惠民工程。充分發揮“群星獎”作品巡演帶動作用,宣揚先進文化、優秀傳統文化、廉政文化、紅色文化,繼續開展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和農村有寄宿制學生的中小學校愛國主義教育影片放映。深入實施文藝作品質量提升工程,加強現實題材作品創作生產,建立重點文藝作品創作生產跟蹤機制,推出反映時代新氣象、謳歌人民新創造的文藝精品。深入推進全民閱讀,建設“書香三晉”。積極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活動。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構建面向大眾的全民健身公共體育設施體系,加快群眾身邊的體育場地和設施建設,打造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盤活閑置資產,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場所、地下空間、公園綠地、建筑屋頂、權屬單位物業附屬空間建設健身場地。完善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政策,促進各類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推動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促進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在地區間、城鄉間和群體間均等化。
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大全民健身工作宣傳力度,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推廣科學健身理念。推動健康關口前移,深化體教融合、體衛融合、體旅融合。發展群眾喜聞樂見的運動項目,推廣各類民族、民間、民俗傳統運動項目,鼓勵各地依托當地自然、人文資源和地域特色,打造具有區域特色、行業特點、影響力大、可持續性強的體育健身賽事活動品牌。建立群眾性競賽活動體系和激勵機制,打造百姓身邊的健身組織,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廣泛舉辦群眾性體育活動和比賽。保障學校體育課和課外鍛煉時間,以青少年為重點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干預。重點引導“三大球”、基礎大項、冰雪運動、傳統優勢項目和具有時尚前沿和消費特征的運動項目的普及開展。拓展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組織開展殘疾人體育活動。
豐富普惠性文化體育產品供給。完善公益性文化活動補貼制度,支持文化團體提供公益性活動。鼓勵經營性文化設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場所和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場所向公眾提供優惠或免費公益性文化服務。鼓勵在商業文藝演出和電影放映中安排低價場次或門票。落實社會力量特別是非營利性體育組織投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利用邊角地、廢棄廠房等閑置資源提供普惠性體育服務。探索引進社會力量運營公共場館新模式。激發市場活力,探索多元主體辦賽機制。鼓勵經營性體育場館在全民健身日等節慶日有序開展免費體驗活動。
(二)保障措施
實施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工程。實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和“文明守望工程”, 推動國家級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創建。培養專業修復文物隊伍,提升文物數字化建設能力,建立國寶級文物特殊保護機制。實施一批具有重大影響和示范意義的文物保護重點項目。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制度,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傳習所建設。開發非遺項目展示利用和文物數字化保護成果利用公共服務平臺。
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優化城鄉文化資源配置,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以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和博物館為主,加強場館達標建設,推進總分館運營模式。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資源有效整合、統籌利用,提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功能。加強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智慧博物館等公共數字文化服務能力建設。加快建設智慧廣電平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中的應用,打造功能更加強大的主流媒體融合傳播網、數字文化傳播網、基礎戰略資源網。實施全媒體傳播工程,建強用好縣級融媒體中心。實施智慧廣電鄉村工程。
深入實施群眾文化惠民工程。深化“五個一批”群眾文化惠民工程(塑造一批群眾文化惠民服務品牌,培育一批鄉村群眾文藝隊伍,挖掘一批鄉土文化能人藝人,培養一批鄉村文化帶頭人,配送一批專業文藝演出),做大做強群眾文化活動品牌。充分發揮基層文化機構、民間藝人、民間演藝團體的地域影響力和資源基礎,依托文化街區、文化場館、博物館,推動建設一批形式靈活多樣、內容喜聞樂見的文化體驗項目。
強化基層文化體育組織體系建設。創新文化體育社會組織發展模式,完善文化體育組織考核和獎勵辦法,重點培育發展多元基層文化體育組織,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探索推進基層“文體委員”制度,加強社會文化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政策,推動文化體育社會組織承接競賽、指導、培訓等公共服務事項。
實施公共體育擴容提質工程。繼續加強各級各類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推進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縣級公共體育場、社會足球場地、社區多功能運動場、冬季冰雪場館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形成供給豐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設施網絡,有效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身需求。
十三、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原則,深化相關領域“放管服”改革,有序放開市場準入,優化市場發展環境,強化市場監督能力,推進品牌化建設,鼓勵新業態發展,全面增強生活服務業要素的集聚力吸引力,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持續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一)主要任務
打造優質服務高地。以高品質、個性化市場需求為導向,推動醫療、養老、育幼、文化、體育、家政等重點領域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積極引進國內外領先的機構、人才和模式,輻射帶動全域生活品質顯著提升,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國家級和區域性民生服務高地。把技能提升作為高品質生活建設的根本路徑,實施技能富民戰略,強化就業創業促進增收,向著共同富裕邁出更加堅實的新步伐。著力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鮮明、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精品,持續擴大全民健身和文旅休閑頻度,讓廣大人民群眾擁有更加充實、更具正能量的精神文化生活。統籌優化城鄉規劃和環境治理,高起點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高標準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打造全國高品質生活的智慧宜居“樣板間”。
鼓勵業態模式創新。聚焦生活性服務業轉型升級和居民消費升級需要,支持服務企業拓展經營領域,促進服務跨界融合發展。實施“養老服務+行業”行動,促進養老服務與文化、體育、旅游、餐飲、家政、教育、康養、金融、地產等行業融合發展。推動養老服務向精神慰藉、康復護理、緊急救援、臨終關懷等領域延伸,鼓勵發展智慧養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教育,發展豐富多樣的教育培訓服務。鼓勵興辦各種形式的健身俱樂部和健身組織,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產業,繁榮發展足球、籃球、排球、冰雪、水上、飛行、登山、攀巖、漂流、山地自行車等運動,發展體育競賽表演和發展國際品牌賽事,豐富業余體育賽事,推進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和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建設。加快建立供給充分、服務便捷、管理規范、服務專業、惠及城鄉的家政服務體系。加快構建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加快發展移動多媒體、網絡音樂、網絡文學、動漫游戲等新興產業。
擦亮品質生活品牌。扶持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生活服務企業品牌化和標準化建設。鼓勵服務企業引進國際知名品牌及相關研發、設計、營銷等核心環節和高端人才。加強健康養老等領域省級領軍企業培育。支持優勢企業整合現有資源,形成服務專業、覆蓋面廣、影響力大、放心安全的連鎖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大品牌建設投入,健全品牌管理體系,推動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標準化、品牌化。
(二)保障措施
有序放開市場準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順應社會期盼,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擴大民間資本投資服務領域開放度,穩妥推進重點領域對外開放,營造激勵多層次多樣化服務的寬松環境,推動健康、養老、育幼、文化、體育、家政等重點領域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整合機構設置、執業許可、跨區域服務等審批環節,減少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審批行為。
優化市場發展環境。堅持平等準入、公正誠信、高效有序原則,打破地域限制,及時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鼓勵擁有優質資源的公共服務提供者,通過合作、連鎖等多種方式,跨地區參與服務供給,共享先進服務技術和管理模式,提升服務效能。鼓勵有條件的城鄉社區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生活服務中心,提供方便、可信賴的家政、兒童托管和居家養老等“一站式”服務。積極培育行業組織,支持行業協會增強服務能力,發揮行業協會推進生活服務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落實社會養老、文體、教育等機構按規定享受的稅費優惠政策。積極開展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探索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體系。
強化市場監管能力。構建責任清晰、多元參與、依法監管的服務質量治理和促進體系。深化企業主體責任,支持社會組織制定團體標準,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增強企業高端市場競爭力。強化政府監管能力,開展監督檢查結果公開、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質量信用記錄、嚴重失信服務主體強制退出等工作。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群眾質量投訴舉報渠道,推廣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制度。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
十四、規劃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各項決策部署,落細、落實本規劃各項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在實處。
(一)明確供給各方責權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工作力度,細化出臺配套制度和相關政策,保障各領域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有效落實。省直各部門負責制定分領域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責任和進度安排,健全統計調查體系,加強對市、縣(市、區)的監督指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對本規劃中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項目,各相關責任主體要做到保障能力全覆蓋,質量全達標,支付上應擔盡擔。明確政府在各類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責任,市縣政府要根據各地情況就土地使用、稅費減免、政府購買等方面進一步細化支持政策,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二)加強部門統籌協調
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統籌協調。更好發揮現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充實參加部門,加大對全局性、綜合性和跨部門重大事項的協調力度,研究部署重點任務、重大改革、重大事項等,推動同一領域內不同部門和不同領域制度安排相互銜接,互相配套,分領域謀劃和推進具體合作事項。
(三)保障規范資金使用
積極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要素跟著項目走”,合理安排經費并及時下達資金,優先支持基本民生補短板項目建設。鼓勵依法合規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建設、運營和服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綜合利用債券、保險、信貸、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為社會領域公共服務項目融資提供支持。利用好福彩、體彩、慈善等基金。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提升財政支持效益。嚴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名義變相舉債,防范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進一步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才資源市場,持續增加從業人員數量和專業化水平。完善人才服務體制機制,結合實際推進實施工資待遇、技術等級評價、職稱評定等激勵政策。健全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定期組織職業培訓和業務輪訓,提高公共服務專業化水平。充分發揮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科研院所作用,促進專業服務和管理人才培養。引導公共服務和管理人才向山區欠發展縣和基層流動。探索公辦與非公辦公共服務機構在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機制,對非公辦機構的人才培養、培訓和進修等給予支持。發展公益性社會服務組織,鼓勵社會人士積極參與社會志愿服務,支持民間社團、協會等組織發揮作用。
(五)強化監測考核評估
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領域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本規劃任務落實情況動態監測和中期評估工作,開展工作進展情況日常監測和實時考核,并向社會發布全省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年度報告和考評情況。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
各民主黨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