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15時,海南省新聞辦公室在省新聞發布廳召開海南電商平臺禁塑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為推動海南省電商平臺禁塑工作落到實處,海南省商務廳研究制定了《關于推動海南省電商平臺禁塑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為《平臺禁塑若干措施》)。
電商平臺禁塑是海南省禁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平臺禁塑若干措施》共六條
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加強源頭管控,阻斷名錄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輸入。本條主要強調“源頭管控”,規定了3項內容:
● 一是要求第三方電商平臺設置提示語,提醒商家“海南禁止銷售禁塑名錄內塑料制品”,并制定相關規則限制平臺內商家的銷售行為;
● 二是要求外賣、社區團購平臺制定禁塑規則,禁止商家在配送環節使用名錄內一次性塑料制品;
● 三是郵政部門推動國內快遞企業執行海南省禁塑規定,停止攬收禁塑名錄內塑料制品郵寄到海南。
希望各大電商平臺積極配合海南省的禁塑工作,共同為海南的綠水青山作出貢獻。
第二條,強化綜合執法,形成聯合懲戒機制。
● 明確了執法的4個重點環節:一是倉儲、二是運輸、三是銷售、四是使用。
● 同時明確了違規、違法的3條懲戒措施:一是“警示”“約談”,并作出整改;二是整改不到位的,按相關規定移送執法部門;三是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等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這里要強調的是,電商平臺、物流快遞企業對服務商家有監督責任,行政主管部門對電商平臺禁塑有監管職能。
第三條,公布違規案例,形成社會監督機制。主要強調“社會監督”,規定了2項措施:
● 一是定期將違規案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 二是制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動員社會監督。這里要重點說明的是,目前經營塑料制品的電商平臺絕大部分在省外,主要管轄權在省外,要求電商平臺主動承擔配合海南禁塑的道德義務。
制定本條規定,目的是喚起全社會的環保意識,使禁塑成為社會共識,增強社會的道德評判,用社會道德來約束電商平臺的違規經營行為。
第四條,公開禁塑獎勵,形成工作激勵機制。主要強調“獎勵推動”,明確2條措施:
● 一是對表現突出的企業,每年進行一次評比表彰活動;
● 二是對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目的是在電商禁塑方面樹立標桿,通過榜樣的力量影響每一個人、每一家企業。
第五條,加強檢查督導,形成有效管控機制。主要強調“常態管控”,明確3項措施:
● 一是建立常態化的督導評估機制;
● 二是建立常態化的網上巡查機制;
● 三是建立常態化的政企溝通聯絡機制。
電商平臺禁塑工作貴在堅持、重在落實,本條規定表明了海南禁塑方面的態度:堅持不懈、重點盯防、動態把握,政企聯動、形成合力、推動落實。
第六條,加強宣傳推動,營造禁塑良好氛圍。主要強調“氛圍營造”,明確2條措施:
● 一是政府推動,將電商平臺禁售納入全省宣傳體系,推出好經驗、好做法;
● 二是行業聯動,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推動企業作出禁塑承諾、組織企業開展禁塑專題推介活動等。
目的在于發揮新聞媒體的力量,弘揚正氣、形成正能量,將電商平臺、商家和消費者動員起來,參與到海南禁塑行動中來,共同營造禁塑工作良好環境,呵護海南自貿港美麗的生態環境。
以上措施分別從源頭管控、違法懲戒、社會監督、獎勵推動、常態管控、氛圍營造等6個方面、15項內容制定,涵蓋了電商平臺禁塑的各個環節。我們堅信,通過一系列舉措,將更有效地杜絕海南省禁塑名錄內一次性塑料制品通過電商平臺渠道流向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