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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印發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的通知 (津港航發〔2021〕23號)

   2022-01-13 445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提高港口生產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能力,根據《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局在2019年2月印發的應急預案基礎上,修訂了《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旅客緊急疏散和救援預案》,現予以印發,請機關各處室、各管理處遵照執行,并督促轄區各港口經營企業、水運工程從業單位、水路運輸企業等落實相關要求。

局機關各處室、各管理處:

為進一步提高港口生產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能力,根據《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局在2019年2月印發的應急預案基礎上,修訂了《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旅客緊急疏散和救援預案》,現予以印發,請機關各處室、各管理處遵照執行,并督促轄區各港口經營企業、水運工程從業單位、水路運輸企業等落實相關要求。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1: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稿)).pdf

   附件2: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印發稿).pdf

   附件3: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港口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旅客緊急疏散和救援預案+(印發稿).pdf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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