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歐盟批準的新食品原料
2021年歐盟批準的新食品原料主要包括Lacto- N- neotetraose,3'-唾液乳糖鈉鹽,6'-唾液乳糖鈉鹽,2'-巖藻糖基乳糖,部分脫脂菜籽粉,干黃粉蟲幼蟲,芫荽籽油,冷凍、干燥和粉末形式的東亞飛蝗,洋棉干果,Schizochytrium sp.(FCC-3204),維生素D2蘑菇粉,果糖硼酸鈣,無根萍等。
二、澳新批準新食品原料
2021年澳新準2'-O-巖藻糖基乳糖(2'-FL),乳酸-N-新四糖(LNnT),油菜籽蛋白等作為新食品原料。
三、泰國批準和禁止的食品原料
泰國于2021年2月25日發布公共衛生部第424號公告《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的食品》,此法規廢止公共衛生部第378號公告《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動植物及動植物部分》;并附件規定禁止作為食品生產、進口和銷售的動植物清單。
在已被廢止的378號公告中,附件共列出73類不可用在食品中的動植物清單,并說明不可使用部位;在新發布的424公告中附件列出80類禁止使用的動植物清單,也詳細說明了每類動植物不可使用的部位。通過對比發現大部分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名單沒有發生較大改變,但部分動植物禁止使用的部位發生變化。
2021年7月23日,泰國公共衛生部發布第427號公告《含有大麻或大麻成分的食品》,并于2021年7月23日正式生效。法規規定了禁止生產、進口或銷售五類含大麻或大麻成分的食品,這五類食品分別為:(1)嬰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成長食品;(2)嬰兒調制乳粉和嬰幼兒配方調制乳粉;(3)嬰幼兒輔助食品;(4)含咖啡因的飲料;(5)部長規定的其他食品。
2021年8月27日,泰國發布公共衛生部第429號公告《含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并于2021年8月27日正式生效,該法規規定了含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為特殊管控食品,并規定了四類食品中大麻二酚和四氫二酚的最大限量要求。
2021年11月23日,泰國食品局發布《允許在密封包裝的飲料 (含咖啡因的飲料除外)和咖啡中使用的成分清單》,并于2021年11月23日正式實施。法規附表列出360種允許使用的植物清單;58種允許使用的動植物提取物清單;30種允許使用的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膳食纖維和脂肪清單;24種允許使用的其他物質和合成物質清單。對于不在清單上的物質,則需向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
四、小結
判定食品配料的合規性是產品合規的首要因素,一般企業在研發新產品時需要對配料進行合規性審核。食品伙伴網提醒相關出口企業在進行配方審核時需要注意:
食品配方合規審核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的審核,分為定性合規審核及定量合規審核。
依據目標國家食品原料、添加劑、營養強化劑的監管法規要求,對目標產品的配料進行合規審核,判定配料能否使用,使用量是否合規,對終產品配方設計的合理性給出審核結論及意見。
食品伙伴網也會及時跟蹤國外相關的標法動態,并及時和廣大網友分享,為食品出口合規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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