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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海關 寧波海關轉發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海關總署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

   2022-02-21 695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維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遏制“食金之風”,凈化市場消費環境,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出臺了《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委(局),各隸屬海關: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維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遏制“食金之風”,凈化市場消費環境,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出臺了《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迅速行動。各地要充分認識到本次行動的重要性,堅持問題導向,迅速通知有關經營者(含電商平臺及其入網經營者)下架、封存含金銀箔粉食品,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包括跨境電商)含金銀箔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違法行為,認真組織部署,突出工作重點,把握時間節點,緊扣環節特點,強化工作舉措,把此次行動抓緊抓好、抓細抓實。

二、舉一反三,細化落實。各地要嚴厲打擊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歪風邪氣,結合以往投訴舉報、監督抽檢、案件查處、輿情熱點、虛假宣傳等,排查梳理本轄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質,做好預警監測。

三、協調聯動,合力整治。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強化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在整治信息共享、重大事項報告、問題線索移交、全鏈條閉環整治等方面加強溝通與對接,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優勢,綜合運用行政執法、刑事打擊、信用懲戒、聯合執法等手段,切實開展好全過程、全方位綜合整治。

四、加強宣傳,突出實效。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載體主動發聲,積極宣傳,加強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教育,組織專家開展健康解讀,倡導科學理性消費,及時發布整治成效,堅決曝光典型案例,有效強化執法震懾,積極營造良好消費環境。

各地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整治進展情況,重大事項要隨時報告。各市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各隸屬海關于2月24日前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行動開展情況(含排查情況、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及案件基本情況等),其中附件統計表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報送。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生產處陳輝,0571-89761546;省衛生健康委疾控處嚴中光,0571-87709395;杭州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吳迪,0571-81100224;寧波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吳錦國,0574-89092538。

附件:浙江省含金銀箔粉食品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海關                     寧波海關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浙江省含金銀箔粉食品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xlsx
【附件】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海關總署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pdf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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