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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場監管委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衛生健康委關于開展2022年春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食經〔2022〕4號)

   2022-02-25 624
核心提示:為保障我市2022年春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有效落實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等4部門《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園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辦管理辦法(試行)》、《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衛健委、市公安局決定自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2年春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職業學校,市教委各直屬學校,各學校主管(辦)單位:

為保障我市2022年春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有效落實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等4部門《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園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辦管理辦法(試行)》、《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衛健委、市公安局決定自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2年春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嚴格落實校園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主管部門責任、監管部門責任、學校主體責任、校外供餐企業主體責任,做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2020-2022年)》重點任務收官工作,聚焦校園食品安全,有效開展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嚴密排查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消除管理盲區,嚴懲重處校園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堅持“處罰到人”,牢牢守住不發生校園群體性食源性疾病底線,保證廣大師生飲食安全。

二、檢查步驟

(一)動員部署(2月底前)。各區相關部門和各學校主管(辦)單位要根據《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結合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和轄區內校園食品安全實際,制定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二)專項自查(3月10日前)。各區相關部門和各學校主管(辦)單位要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外供餐單位,開展全面食品安全專項自查,特別要針對采購使用進口冷鏈食品、庫存食品原料、設施設備長時間停用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適用性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

(三)集中整治(5月15日前)。各區市場監管、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和主管責任,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衛生通用規范》、《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津市食品經營安全監督檢查指南》、《天津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指南》等相關工作要求,結合“風險隱患清單”,全面排查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做到全覆蓋。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區選用的校外供餐單位進行檢查。各學校主管(辦)單位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衛生通用規范》、《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津市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天津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指南》對所管(辦)學校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衛生健康部門加強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公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四)督導評估(6月底前)。專項檢查期間,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對各區相關部門和各學校主管(辦)單位工作情況開展不定期督導檢查,督導檢查情況納入對各區政府、各部門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各區屬相關部門對照《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和《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全面評估風險隱患整改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形成總結報告。

三、工作重點

(一)全面梳理風險隱患。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會同教育部門、衛健部門全面排查轄區內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動態掌握底數,及時修正許可系統經營類別中學校食堂分類和巡更系統校園及周邊信息標注,實時更新校園食品安全監管電子檔案。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按照《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2021年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情況通報》、《關于通報學校、托幼食堂監督抽檢情況的函》(津市場監管食檢函〔2021〕10號),以及自查清單、監督檢查、抽檢監測、案件查辦、投訴舉報、媒體曝光中反映出的問題,全面梳理問題隱患線索,匯總形成“風險隱患清單”,并逐項列出整改措施、預期成果、進度安排。

(二)壓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區相關部門要不斷加強工作合力,充分發揮聯合檢查、信息通報、聯合懲戒的措施和手段,壓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食品加工制作過程,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嚴防校園群體性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三)突出排查重點問題。各區相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做到全覆蓋、無死角、無遺漏。重點排查以下10類問題:一是嚴查學校食堂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方無食品經營許可資質問題。二是嚴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管理記錄缺失、不真實問題。對標對表《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機構制度建設目錄》,對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持續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專項檢查。三是嚴查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擅自改變加工制作流程和場所布局、各功能區混用,以及二次更衣間虛設,不按規范流程使用更衣間等問題。四是嚴查設備設施不完善、不按時校驗維修、不能滿足加工制作能力等問題。五是嚴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嚴格,崗前健康檢查流于形式問題。六是嚴查采購使用進口冷鏈食品等重點食品原料把關不嚴,食品貯存加工生熟不分、葷素不分、工用具混用混放問題。七是嚴查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用具和復用餐飲具因清洗消毒不徹底導致致病菌超標、洗滌劑殘留等問題。八是嚴查校外供餐單位配送餐食車輛不清潔、配送餐食溫度不達標、標簽信息不完整或者虛假標注、熟制完成至食用時間過長,以及校方不嚴格履行接餐查驗義務問題。九是嚴查校園周邊餐飲門店無證經營、超許可項目經營、食品原料索票索證不完整、食品原料來源不明,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環境臟亂差等問題。十是嚴查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無證經營、違法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低價食品,來源不明和“三無”食品,無中文標識、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食品和儲藏不符合規定的“兒童食品”,以及向未成年人售酒、無底線營銷色情低俗食品問題。

(四)完善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做到“三個確保”,一是確保學校食堂100%接入“互聯網+明廚亮灶”;二是確保學校食堂關鍵點位100%能看到;三是確保家委會代表、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查看渠道暢通。

(五)持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區相關部門要持續推動學校食堂先進管理方法的實施與運用,督促指導學校食堂采用標準圖示、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勵學校(幼兒園)食堂逐步建立HACCP體系或ISO22000體系,并通過認證。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原料采購管理,遴選信譽好、有資質的供應商。

(六)鼓勵創新學校食堂開辦模式。鼓勵各區統籌發展“區域中央廚房+學校廚房+教室自助用餐”模式開辦學校食堂。通過配送半成品,減少校內粗加工制作環節,降低學校開辦食堂場所面積等方面的要求,同時確保食品原料來源可靠可控。

(七)開展從業人員宣傳教育。各區相關部門在開學供餐前要采取有效方式對學校(幼兒園)、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外供餐單位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培訓,指導和督促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單位、各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嚴的主基調,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壓實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極端負責的態度,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決筑牢校園食品安全防線。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相關部門要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針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聯合檢查、信息通報、聯合懲戒長效機制,有效推進各項任務要求。

(三)形成工作閉環。風險隱患排查要按照建立的“風險隱患清單”實行“銷號”管理,堅決做到“問題原因未查清不放過、風險隱患不排除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形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工作閉環。

(四)嚴懲違法行為。堅決落實“最嚴厲的處罰”,嚴管、重罰、問責、曝光一體化推進,要指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示戒,形成強大社會震懾。發現的故意違法和挑戰道德底線的行為,要堅決“處罰到人”。

(五)加強工作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宣傳,堅持正面導向, 展示我市校園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采取的有力舉措、工作成效和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

(六)實行亮牌督辦。各區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對未有效處置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的,市食安辦將按照《校園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辦管理辦法(試行)》實行亮牌督辦,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相關材料。請各區市場監管局于3月10日前更新校園食品安全電子檔案,并上報市市場監管委食品經營處。請各區市場監管、教育、衛健、公安部門于6月底前,將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和統計表(電子版和蓋章掃描件),分別對口報送。

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

2022年2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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