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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 韓國發布進口食品農藥殘留標準申請指南

   2022-03-08 951
核心提示:韓國《食品衛生法》第 7-3 條中規定:擬申請制定進口食品的農藥、獸藥殘留限量許可標準者,可以向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提交相關資料,申請制定標準。
    為了加強韓國食品的殘留農藥安全管理,2月21日,韓國舉辦了農藥殘留許可標準修改事項說明會,針對韓國食品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新設及修改內容進行說明,主要參會對象有食品企業、農藥企業等。會議中對進口食品農藥殘留標準的申請和進口食品的農藥殘留不合格現狀進行了說明。

一、韓國進口食品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申請相關事項

韓國《食品衛生法》第 7-3 條中規定:擬申請制定進口食品的農藥、獸藥殘留限量許可標準者,可以向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提交相關資料,申請制定標準。《食品衛生法實施規則》第5-2條中規定了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電子文件),具體如下:

a. 農藥或獸藥的毒性相關資料及其概要

b. 農藥或獸藥的食品殘留相關資料及其概要

c.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殘留許可標準資料及殘留許可標準的設定相關資料

d. 出口國殘留許可標準相關資料及殘留許可標準設定的相關資料

e. 出口國的農藥或獸藥的標準產品

2022年,在該制度下進口食品向韓國申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時的具體變化點如下:

l 與暫定標準(《食品法典》中標記有“T”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廢止無關的農藥可申請進口標準

√在必要情況下,申請前進行提前研討,韓國食藥部為食品公司提供咨詢。

l 根據韓國《食品法典》從今年開始提交韓文、英文摘要

l 申請境外評估報告代替殘留資料時的注意事項

√不僅要確認農藥的使用方法,還要確認殘留試驗結果的標準(MRL或Tolerance)設定報告。

l 必須按照韓國《食品法典》【附表7】食品中農藥及獸藥殘留許可限量標準設定指南中的安全性評估提交資料和協議格式提交文件。

l 引入急性暴露評估(在韓國國內外注冊的農藥均適用)

√考慮在短時間內過量食用某些特定食物的人群。

√確認是否超過急性毒性參考劑量(ARfD)。

二、韓國進口食品的農藥殘留不合格現狀

2021年,韓國進口農產品管理現狀具體如下:

l 不合格率較實施肯定列表制度(PLS)之前有所增加,與2020年相比也有所增加

<1~12月同一時期中進口農產品的不合格率>

(2018年)0.6%→(2019年)0.9%→(2020年)0.8%→(2021年)1.0%

l 不合格農藥成分

√共計60種農藥,同時有3種以上農藥不合格的產品大部分為香辛植物。

<不合格農藥排名、件數>

(1)多菌靈、啶蟲脒(14件)

(2)毒死蜱、噻蟲嗪(10件)

(3)苯醚甲環唑(8件)

l 不合格農產品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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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不合格數量前5位的農產品為胡蘿卜、西蘭花、刺芹、枯茗(孜然)籽、荔枝。

小結:目前,韓國高度關注進口食品、農產品的安全并通過各種方法加大了進口食品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監管力度,但仍有眾多輸韓企業不了解韓國對于進口食品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監管制度,希望食品伙伴網此次整理的韓國進口食品農藥殘留標準申請指南,能為輸韓企業提供幫助,便于我國輸韓企業更清晰、更深入地了解韓國進口食品的農藥殘留監管內容等。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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