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本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辦函〔2013〕46號)要求,我局對原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0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發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作了進一步清理,決定保留行政規范性文件272件(見附件1),廢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83件(見附件2),現將清理目錄予以公布。
附件1: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規范性文件保留目錄(共272件).doc
附件2: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廢止目錄(共83件).doc
2013年9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