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省紀委監委有關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化“整治臟亂差店家入駐外賣平臺問題 強化外賣商家審核監管”工作方案》,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深化“整治臟亂差店家入駐外賣平臺問題強化外賣商家審核監管”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結合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按照省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進“整治臟亂差店家入駐外賣平臺問題,強化外賣商家審核監管”點題整治,深化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規范經營,推動建立監管長效機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問題為導向,按照“線上線下一體化”原則,進一步壓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含分支機構、代理商等,下同)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聚焦“網紅店”等重點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一步規范提升其線上線下經營行為。“網紅店”線上線下證照真實率和公示率達到100%。
(三)嚴厲打擊無證、套證、假證、超范圍經營和無實體店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典型案例,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有效改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問題,營造良好的網絡餐飲消費環境。“問題線索臺賬”中群眾投訴線索的按時初查率和按時辦結率均不低于95%。
二、整治內容
依據《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和市場監管總局《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各地對照監督檢查要點實施線上線下監督檢查。
(一)對主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監督檢查要點
1.資質審查:(1)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真實性;(2)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際經營場所與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經營場所一致性;(3)登記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完整、有效。
2.信息公示: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信息,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信息變化后及時更新。
3.制度建立:(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有食品安全管理培訓記錄;(2)建立檢查監測制度。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及其發布的商品信息進行檢查監測,有相關記錄;(3)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
4.配合監管:(1)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后,及時制止并報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2)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后,立即停止對其提供平臺服務并報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監管實施主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網絡交易監管機構牽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合。
(二)對重點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監督檢查要點
1.資質資格:(1)食品經營許可證合法有效,載明的經營場所與經營場所(實體門店)地址一致;(2)未超出許可經營項目開展餐飲服務活動。
2.信息公示: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或以電子形式公示。
3.人員管理: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每日健康檢查(晨檢),佩戴口罩。
4.原料控制:(1)現場未查見無標簽標識、無法說明來源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物質;(2)加工制作現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通過凈水設施處理,或使用預包裝飲用水、煮沸冷卻后的生活飲用水。
5.加工制作:(1)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2)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區分明顯、分開放置和使用,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6.備餐操作:(1)備餐場所、備餐人員個人衛生符合操作規范要求;(2)使用無毒、清潔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對餐飲食品進行檢視和包裝,以防止二次污染。
7.設備設施維護:(1)不存在明顯的有害生物活動跡象;(2)冷凍(藏)、洗手、消毒、三防等設施設備能正常使用。
監管實施主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牽頭,網絡交易監管機構配合。
三、時間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轄區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并及時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備,細化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動員和發動各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充分參與到本次專項整治中來,確保組織到位、部署到位、宣傳到位、落實到位。
(二)自查摸排階段(6月1日至6月15日)。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研究強化主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導意見,督促主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按時報送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清單、銷量靠前主體名單和自查報告,并及時下發各地。各地要將省市場監管局下發的主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報送數據和線下實際相結合,對轄區內銷量高的“網紅店”等重點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調查摸底,明確重點監管對象,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集中整治夯實基礎,并積極采取行政指導、法規宣貫或約談座談等方式,明確轄區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整治工作要求,督促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自查清理,更新完善線上公示信息,及時下線無證、套證、假證、經營場所臟亂差等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三)集中整治階段(6月16日至9月30日)。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各地要集中開展覆蓋線上線下的監督檢查,規范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嚴厲查處臟亂差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1.線上線下同步清查。對照整治重點,開展線上線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主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資質審查、信息公示、制度建立、配合監管方面的內容以及“網紅店”資質資格、信息公示、人員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備餐操作、設備設施維護方面的內容。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運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完善智慧監管平臺,重點針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開展線上定向監測,抓取違法違規線索,交由線下精準治理。
2.持續推進“餐飲安全你我同查”。聚焦“網紅店”等重點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社會監督員、媒體、消費者等共同參與線下實地檢查,充分運用現場檢查+快速檢測、視頻+圖文直播等方式,體現整治實際效果,擴大專項整治社會關注度和影響力,提升執法公信力和消費者滿意度。
3.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排查無證、套證、假證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僅持小餐飲登記證(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證照信息未及時在網上公示更新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網上公示地址與許可證經營場所不一致(或存在委托加工制作行為)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等四類對象,著力消除線上無證和經營場所臟亂差的源頭,并及時曝光典型案例,擴大執法監管震懾效應。
(四)鞏固提升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認真梳理、匯總、統計、分析專項整治開展以來投訴舉報、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辦有關數據,深挖網絡餐飲中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將問題整治效果與去年同期對比,用數據說話,凸顯專項整治成效;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梳理、提煉好措施、做法與經驗,健全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用實例印證,提升點題整治項目評估實效。同時,要注重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監管薄弱環節,研究制定改進措施,進一步提升網絡餐飲監管能力和水平,有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內容,是營造群眾滿意網絡餐飲消費環境的重要舉措。各地要認識再提高、措施再強化、責任再落實,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舉全局之力,增加人、財、物的投入,形成由網監、餐飲、其他條線齊心協力、齊抓共管的監管合力,扎實推進專項整治。
(二)強化線上線下聯動。各地要強化屬地監管和線上線下各業務條線的高度配合,健全、完善“線上斷網、線下斷鏈”的工作機制,線上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及時通報線下進行處置,線下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及時進行線上倒查,以問題為導向開展靶向治理,并將專項整治同2022網劍行動、“鐵拳”行動結合起來,對屢教不改、故意違法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重拳出擊,絕不姑息,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探索提升監管方式。各地要加強政企之間的溝通交流,探索建立市場監管部門和主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之間的數據交換機制,通過共享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數據,提高主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資質審查的效率和準確度。鼓勵與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建立協作共治機制,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引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簽”、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提高消費者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知曉度和參與度,提升社會監督效力。
(四)強化督導促進落實。各地要采取明察暗訪、聯合檢查等方式深入基層一線,全面加強對專項整治的督促檢查,強化業務指導,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一級帶動一級,促進整治工作持續深入。對專項整治中查擺出的工作問題,各地要定期會商探討問題解決機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落實到位,不留工作死角。省市場監管局適時開展工作督導,發現整治工作重視不夠、推進不力的單位將予以通報。
(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宣傳,綜合運用官方公眾號、短視頻、直播檢查、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提升專項整治工作宣傳效果。同時,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妥善處置群眾投訴,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努力營造全民共治的良好社會氛圍,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知曉率、支持率和滿意率。
(六)及時匯總上報信息。各地要按照今年前一階段工作中已確定格式,繼續建立線上線下“雙臺賬”(即“工作臺賬”、“問題線索臺賬”)和工作情況表,其中“雙臺賬”應包含從2021年點題整治開始的所有數據,工作情況表只包含從2022年1月1日開始的數據,于每月25日前,將“雙臺賬”、工作情況表通過OA報送給省市場監管局網監處、餐飲處,并于7月13日和10月13日前將專項整治典型案例(含案情簡介、案件特點及亮點、處罰決定書)和階段性總結(含取得成效、主要舉措、難點問題、下一步計劃)通過OA報送給省市場監管局網監處、餐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