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規〔2022〕5號)

   2022-06-20 954
核心提示:《行政強制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可以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各處室及執法總隊:

為貫徹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對標國務院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2022〕5號),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為企業紓困解難,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根據《行政強制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清單》已經第7次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適用《清單》的情形

《行政強制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可以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判定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可以結合下列因素綜合認定:

(一)主觀過錯程度較低;

(二)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

(三)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微小;

(四)存在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違法行為、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節;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因素。

二、不適用《清單》的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適用《清單》:

(一)當事人未及時采取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的補救措施的;

(二)當事人未主動改正違法行為,或責令改正期限屆滿后仍未改正違法行為的。

三、堅持教育與強制相結合原則

對于《清單》中的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要通過責令改正、提醒、告誡、約談等措施,向當事人宣講法律、法規、規章,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清單》未列明的違法行為,符合法定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條件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二)對符合不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原則上可以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三)當事人有《清單》所列違法行為,同時又存在其他違法情形的,應當結合各種情形綜合判斷。發現不屬于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應當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五、本通知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下列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一、違法行為:廣告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適用情形:1.廣告主在其經營場所或者互聯網自媒體自行發布廣告;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二、違法行為:廣告引證內容真實、準確,但未在廣告中表明出處

適用情形: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三、違法行為: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已取得合法有效專利證明,但未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適用情形: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四、違法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未標注“廣告”字樣

適用情形:1.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五、違法行為: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管理制度

適用情形: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六、違法行為: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已過廣告審批有效期

適用情形: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一致,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七、違法行為:廣告用語用字未按規定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適用情形:1.未對消費者造成誤導;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八、違法行為:發布農藥廣告未將廣告批準文號列為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適用情形:1.已取得廣告批準文號;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九、違法行為:發布獸藥廣告未將廣告批準文號列為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適用情形:1.已取得廣告批準文號;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違法行為:發布醫療廣告時未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

適用情形:1.已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一、違法行為:房地產預售、銷售廣告未載明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

適用情形:1.已取得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二、違法行為: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無須取得許可的經營活動

適用情形:立案調查前已提交申請營業執照材料并通過審核,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三、違法行為:未依照規定在產品、包裝或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

適用情形:1.已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四、違法行為:獲證產品及其銷售包裝上標注的認證證書所含內容,與認證證書的內容不一致

適用情形:1.已取得認證證書;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五、違法行為:認證委托人未按照規定正確使用和標注認證標志

適用情形:1.已取得認證證書;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六、違法行為:屬于非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

適用情形:經發現后及時主動送檢且檢定合格,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天津市計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封存、扣押措施。

十七、違法行為:違反《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集市主辦者未按規定對集市使用的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和備案,未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做好強制檢定工作

適用情形: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天津市計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封存、扣押措施。

十八、違法行為: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

適用情形:1.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四、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十九、違法行為:銷售未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未按規定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適用情形: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五、六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二十、違法行為: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未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適用情形: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二十一、違法行為: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

適用情形:主動停止銷售并銷毀侵權產品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二十二、違法行為: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

適用情形:1.生產經營的化妝品的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2.主動改正或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同時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不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五項規定的查封、扣押措施。



 
地區: 天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