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質量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相關企業、各行業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河南省和鄭州市關于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推動“十大戰略”有效實施,增強“三標”意識,根據《鄭州市“十四五”質量強市建設規劃》相關要求,加快我市企業首席質量官全面實施,加強企業質量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企業現代化制度治理水平,增強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意識,助力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加快推進鄭州國家中心城市現代化建設,現就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是推進建設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加強質量人才隊伍建設和實施“質量強企”戰略的有力抓手。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有利于統籌企業宏觀決策,對標國際,追求卓越,提升企業文化和品牌建設,實施全方位全鏈條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有利于明確企業內部關鍵崗位質量責任,督促企業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效保障質量安全;有利于強化企業質量管理,提升質量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有利于企業質量工作者履行職責,發揮專長,為企業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各區縣(市)、各相關部門和廣大企業要充分認識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重要性,進一步完善保障機制,完善制度建設,加大培育力度,為質量發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資源。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高質量發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導、部門聯動、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原則,不斷完善首席質量官培育、聘任、履職和管理等制度,充分發揮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在質量安全、質量提升、質量創新、質量方法推廣應用和質量文化建設等方面的領導作用、智囊作用和紐帶作用,切實推動鄭州市企業質量管理水平得到整體提升。
(二)具體目標
到2023年年底前,率先從規模以上大中型企業、獲得各級政府質量獎企業、質量標桿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入手,探索開展首席質量官制度推行工作。其中,力爭實現鄭州市域各級政府質量獎(提名獎)企業和質量標桿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100%;其他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30%以上,有效發揮行業引領帶動作用。
到2024年年底前,逐步向中小微企業、服務業延伸,不斷擴大首席質量官覆蓋面。其中,力爭全市規模以上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80%以上,重點行業中小微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50%以上。
到2025年年底前,力爭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全面推廣首席質量官制度,重點行業中小微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80%以上。
三、主要內容
(一)崗位定義。首席質量官(Chief Quality Officer,簡稱CQO)是企業對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工作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人員,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總經理或總裁)授權,并頒發聘任授權證書,直接向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報告工作。承擔企業宏觀質量規劃、質量改進過程管理、質量文化體系建立等職能,企業的質量管理、質量經營、質量檢驗、質量安全、品牌建設等相關業務工作部門,一般隸屬于首席質量官直接領導。通過推行“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精益生產”“零缺陷”“六西格瑪”等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讓企業“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降低原料消耗,塑造企業品牌形象。
(二)任職條件。首席質量官應熟悉國家有關質量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相當學歷,從事質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組織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質量管理知識和實踐經驗,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素養。中小微企業可結合實際,適當放寬相應的條件。
(三)工作職責。首席質量官應負責企業質量品牌戰略、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企業產品(服務)質量的檢控及質量安全保障;負責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及持續改進;建立并組織實施企業質量獎勵制度,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總結提煉本企業獨特的質量管理模式;組織開展企業質量創新、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比對等質量活動;負責企業質量人才的培訓教育,組織顧客滿意度的測量分析;負責企業質量文化創建與推進;建立企業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總結提煉企業在質量管理、品牌建設等方面成功的經驗和案例等。
(四)工作權利。首席質量官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戰略決策;向企業決策層提出加強質量工作的措施建議;培育企業質量管理人才,建立質量人才梯隊機制;組織監督檢查本企業各崗位質量工作責任制的貫徹落實;部署對原料進廠、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出廠檢驗的檢查把關和售后跟蹤服務;主持本企業內質量考核,行使質量安全“一票否決”權;對接政府質量部門質量工作溝通協調,參加政府部門學習交流活動。
(五)工作規范。首席質量官應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及時發現并報告企業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者隱患;履行職責應當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作出獨立、審慎、及時的判斷,主動回避與本人有利益沖突的事項;應當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合作伙伴資料秘密,不得泄露在履職過程中掌握的企業秘密或者合作伙伴信息;損害企業或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權益;積極參加各種義務性質量服務活動和公益活動。
四、工作措施
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組織實施,開展首席質量官教育培訓、指導履職、監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工信、人社、文旅、農業農村、住建、衛健、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推進行業建立健全首席質量官制度,協同組織開展首席質量官培訓,引導企業加大首席質量官聘用和履職力度,推動建立現代企業質量治理體系。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一)加強引導推動。一是注重培訓交流。擬在鄭州市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鄭質通”)上搭建線上“首席質量官”培訓模塊,采取在線自學、在線考試、在線持續提升方式,原則上每年累計在線自學應不少于30個學時;線下按照產業行業特點,定期開展企業首席質量官專題培訓,邀請質量管理專家和學者進行線下課堂強化教學;適時組織現場觀摩會、質量論壇、案例剖析、質量攻關成果評審等活動,提升我市首席質量官隊伍的整體水平。二是開展公益服務。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業協會要積極推進行業內首席質量官制度建設,及時通過首席質量官掌握企業的實際需求和困難,并組織質量獎企業和質量標桿企業首席質量官等質量專家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進行質量診斷服務指導,幫助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破解企業質量發展瓶頸和遇到難題。三是加強指導培育。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要動員轄區首席質量官踴躍參加各項活動;通過組織集中培訓、實地觀摩、經驗交流等形式,加強對首席質量官的指導培育和跟蹤培訓;協同行業主管部門推動相關企業加大首席質量官任命聘用力度;結合本地產業實際,推動建立區域或特色產業“首席質量官俱樂部”,努力在全市形成首席質量官自我管理的共治格局。
(二)強化激勵考核。一是要完善內部獎懲機制。企業應加大首席質量官聘任和使用力度,明確首席質量官的職責、職權及待遇,引入首席質量官競爭聘任機制和激勵機制,搭建企業內部暢通的職業發展通道,充分保障首席質量官享有參加繼續教育和享有推薦相關部門表彰(表揚)獎勵等優先待遇,保持首席質量官隊伍活力。要加強對首席質量官的績效考核,對在質量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隱患知情不報、拖延不報或者作虛假報告等情況的,建立警示和退出機制。二是要健全外部保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并完善對企業首席質量官的激勵保障政策,深度挖掘質量人才潛力,不斷增強首席質量官使命感和責任感,有效推動企業提質增效實現轉型升級。各級財政部門做好首席質量官教育、推廣等經費保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制定實施教育、培訓、推廣、宣傳活動計劃,確保首席質量官制度推廣實施、取得實效。三要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將推動首席質量官制度推進情況納入政府質量績效考核工作范圍。要加強激勵引導,將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作為企業申報各級政府質量獎等政府評優或評定項目的優先條件。要支持符合條件的首席質量官申請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享受相應人才優惠政策。要推薦鼓勵首席質量官積極申報各類評獎評優評先,并適時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星級評定、優秀企業首席質量官評選、納入質量專家庫,參與政府質量發展工作研討等交流活動,為打造我市企業質量人才高地做出積極貢獻,在社會上形成大力營造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良好氛圍。
(三)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廣泛進行宣傳。要充分發揮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強化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目的、宗旨和意義的宣傳,讓社會廣泛知曉、認可首席質量官制度。要積極組織首席質量官訪談等宣傳活動,借助“質量月”“中國品牌日”“世界計量日”“世界標準日”“世界知識產權日”等集中宣傳活動,大力推廣首席質量官制度。二是推廣先進經驗。要善于總結提煉企業好的質量管理經驗和做法,推動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倡導企業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等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樹立行業質量標桿,增強企業質量優勢,提升企業質量競爭力。三是鼓勵行業帶動。對于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可以自行編寫本行業內關于質量管理經驗、企業典型案例等專題報刊或雜志,講好企業質量故事,大力弘揚先進質量文化,進一步全面推廣首席質量官制度,帶動行業企業提升質量整體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