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通知》和2024年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部署要求,我辦在廣泛征求相關省級單位意見基礎上,牽頭編制了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六版)和省級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計劃(以下簡稱清單和計劃),現予以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進一步增強聯合雙隨機監管行動自覺
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新時代政府監管方式的重大改革創新,是減少多頭重復檢查、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省各行政執法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截至去年底,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實施率達到40%以上,有效提升了行政檢查的公平性、規范性和集成度。新形勢下,各行政執法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把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作為深入推進全過程公正高效集成監管的重要載體,不斷健全聯合雙隨機監管工作機制,推動實現監管“無事不擾”“無處不在”,有效提升市場經營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統籌組織實施,蹄疾步穩深化落實跨部門綜合監管
各聯合抽查計劃牽頭部門要積極會同參與部門,按照清單和計劃明確的要求,有序推進落實聯合抽查任務。支持鼓勵各地在省清單和計劃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進一步拓展聯合抽查參與部門和抽查事項,穩步提高跨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實施率,切實防止多頭重復檢查。科學統籌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和“綜合查一次”,對存在行業性、區域性風險以及普遍性、多發性問題,容易產生重大輿情、突發性事件,且難以通過雙隨機抽查實施有效監管的領域,由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開展“綜合查一次”聯合專項檢查,做到應查必查、有效處置。
三、夯實監管基礎,有效提升聯合雙隨機監管效能
各部門要依托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雙隨機抽查模塊,完善檢查對象庫的建設和動態管理,推動監管對象“應上盡上”平臺;要對照清單和計劃要求,依次設置聯合抽查事項、計劃和任務,確保環環相扣,順向可追、逆向可溯。各部門要同步對照《省級部門隨機抽查事項負面清單》,及時做好新增及修訂后隨機抽查事項的維護工作,在平臺中將此類雙隨機抽查事項編入抽查類別,并以抽查類別為基本單元,優化調整檢查表單,確保一線執法人員順利通過掌上執法系統實施聯合抽查。及時導入并應用各類“通用+專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提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靶向性、精準度。牽頭部門要積極會同配合部門制定聯合抽查實施細則或工作指引,明確監管規則和標準、配套監管措施、組織實施步驟安排等。加強事前溝通,組織協調參與部門聯合上門檢查,防止應聯合未聯合、應實地未實地檢查,有效落實“進一次門、查多項事”要求。各部門要將檢查結果即時、準確錄入“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切實防止相互矛盾、抵觸,并依法依規做好結果公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屬于本部門管轄的,要依法依規處置;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置。
四、加強督促指導,高質量推進年度聯合抽查計劃任務落地實施
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作為中央和國家機關督查檢查考核內容之一,每年由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上下聯動,積極回應基層業務需求,按時保質推進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確保全年雙隨機抽查事項覆蓋率達到100%,跨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率保持在40%以上,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應用率保持在90%以上,掌上執法率達到95%以上。除季節性檢查任務、專項任務外,各部門聯合抽查任務原則上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我辦將結合“一號改革工程”相關指標考核晾曬和營商環境“無感監測”,定期通報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計劃任務落地實施等情況。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處謝諾,電話:0571-89769153。

1.浙江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六版)
2.浙江省市場監管領域2024年度省級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計劃
3.省級有關單位名單
浙江省市場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