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省政府于近日印發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2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和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確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替代產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兑幎ā返谌龡l明確“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實行名錄管理”。為落實《規定》,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依據國家和省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文件,編制形成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以下簡稱《名錄》)。
二、總體考慮
落實《規定》要求,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按照塑料污染治理“全國一盤棋”原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國家和省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文件為依據,在防止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同時,不盲目擴大禁限塑品種、區域等,防止禁限塑“一刀切”。
三、主要內容
《名錄》明確禁限11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實施品類、細化標準及完成時限等內容及要求均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相關標準等保持一致。注重把握依法依規原則,明確禁限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品種,并細化了禁限地區、實施行業和完成時限等規定。
一是禁止生產銷售的品種。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5類制品。
二是禁止生產的品種。明確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三是禁止限制提供使用的品種。明確分區域、分行業、分階段禁止限制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5類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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