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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的通知(益食安辦發〔2013〕10號)

   2013-11-12 508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食安辦,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4月上旬,我辦對部分區縣(市)貫徹落實《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
各區縣(市)食安辦,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4月上旬,我辦對部分區縣(市)貫徹落實《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情況進行了調研,發現大都未按《條例》要求開展工作。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管理,消除監管盲區,現就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扎實推進《條例》的宣傳培訓
 
  一是要組織召開學習《條例》的專題會議,結合本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的特點,提出貫徹落實《條例》的實施辦法。二是多途徑、多方式開展《條例》的宣傳活動。三是加強對鄉鎮(街道)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貫徹落實《條例》的主動性、自覺性,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條例》順利貫徹實施。
 
  二、嚴格履行監管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區縣(市)應強化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將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納入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加強考核力度,督促鄉鎮(街道)將《條例》的精神和要求抓好落實。督促各監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迅速啟動食品攤販的備案登記
 
  根據《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各地鄉鎮(街道)應立即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食品攤販摸底登記。指導食品攤販經營者如實填寫食品攤販登記卡申請表(附件1),經核準后發放《益陽市食品攤販登記卡》(附件2),并將食品攤販一覽表(附件3)及時抄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區縣(市)食安辦。各地鄉鎮(街道)應不斷強化日常管理,及時更新監管信息。
 
  5月底,我辦將對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條例》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在全市通報。
 
  附件:1. 益陽市  區(縣、市)食品攤販登記卡申請表
 
  2. 《益陽市  區(縣、市)食品攤販登記卡》
 
  3. 益陽市  區(縣、市)  鄉鎮(街道)食品攤販一覽表【   附件下載
 
  益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4月26日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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