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贛江新區市場監管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的規定,為進一步推進2024年度企業年報工作,省局決定對目前仍未公示2023年度年報企業的公示信息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24年4月19日至6月19日。
二、檢查對象
根據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隨機搖號,從全省企業登記數據庫未報2023年年報企業中抽取20000戶作為檢查對象。
此次抽查將江西省經營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運用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全部抽取信用風險分類為中高風險企業(即B、C、D類企業),做到對誠信經營者“無事不擾”。
三、檢查內容
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檢查被抽取企業2022年度報告公示信息和即時公示信息是否真實、及時、全面。
四、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采取實地核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委托專業機構檢查等方式進行。
五、其他
(一)被檢查的企業名單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公示系統雙隨機模塊抽取,并分發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各地要因地制宜選擇檢查人員隨機選派方式,提高工作質效。在檢查時,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開展財務審計、調查咨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關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在檢查結束后,應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及時將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和江西省行政執法服務網進行公示。
(二)各地要積極探索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方式,推進運用雙隨機移動監管工具APP,使雙隨機移動監管APP應用率進一步提升,實現“指尖管”、“掌上查”。
(三)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地要做好檢查情況匯總工作,總結提高雙隨機監管水平,不斷提升雙隨機問題發現率,并對雙隨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全部進行處理。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