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機場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水效標識管理辦法》《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監控目錄(修訂版)》等規定,緊緊圍繞社會關注熱點,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局組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督抽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督抽查計劃
為掌握本市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狀況,維護貿易公平,限制商品過度包裝,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水效標識管理辦法》《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監控目錄(修訂版)》等規定,結合現有財政專項經費規模和檢驗機構技術保障能力實際,組織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原則
本次抽查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往年不合格率、抽查情況及社會熱點進行評估,選取抽查重點領域及種類。生產領域監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要求實施,避免重復抽查,對企業無事不擾。跟蹤抽查上年度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對有不合格記錄、投訴舉報集中或消費者反映強烈的企業有針對性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二、工作任務
2024年全市計量領域監督抽查分為計量器具產品質量、能效水效標識產品、商品過度包裝、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抽查。全年抽查計劃涵蓋生產、流通領域的76類產品,共抽檢約2000批次樣品。具體安排如下:
(一)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2024年度計劃抽查8類計量器具,主要涉及生產、流通領域中與百姓利益、城市安全運行密切相關的,用于公平交易、安全防護的產品,同時對近年通過免于型式評價獲得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的產品開展質量監督抽查。
(二)能效、水效標識產品計量監督抽查
2024年度計劃抽查22類能效、水效標識產品,在生產、流通領域抽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水效標識的產品目錄》中使用面廣及本市生產企業集聚的用能、用水產品。
(三)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
2024年度計劃抽查25類包裝商品,主要涉及流通、生產領域中容易產生過度包裝的食品、化妝品、食用生鮮農產品及相關禮盒類商品。
(四)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抽查
2024年度計劃抽查21類定量包裝商品,主要涉及生產、流通領域中食品、化妝品、農資產品、汽車用品、寵物用品、計數類商品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計量領域監督抽查工作,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專人對接市局,確保工作有序開展。承檢機構按照市局監督抽查任務安排,對標時間節點,確保工作任務按期完成,嚴把抽檢工作質量關,及時準確將抽查信息錄入市局產品質量監管系統。各區市場監管局可依托承檢機構相應技術能力,結合本地區生產、銷售企業特點和監管實際,制定和組織實施區級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相關工作應符合“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避免重復抽檢,檢查結果及時報送市局。
(二)嚴肅工作紀律
各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要加強抽查工作規范學習,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實施監督抽檢。不得隨意更改抽檢信息,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不得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報告,不得擅自發布有關抽檢信息,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三)嚴格后續處理
各區市場監管局對于抽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生產、銷售企業,要依法開展后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整改復查和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重,形成閉環,并通過市局產品質量監管系統錄入后處理情況。要加大對生產、銷售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必要時進行行政約談,督促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附件:2024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督抽查任務安排匯總表
附件
2024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督抽查任務安排匯總表
序號 | 監督抽查事項 | 產品名稱 | 實施時間 |
1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水表 | 三季度 |
2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燃氣表 | 二、三季度 |
3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電能表 | 三季度 |
4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非自動衡器(電子計價秤、電子天平等) | 三季度 |
5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流量計 | 二、三季度 |
6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壓力儀表 | 三季度 |
7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可燃氣體探測器 | 二、三季度 |
8 | 計量器具產品質量 | 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 | 二、三季度 |
9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電冰箱 | 二季度 |
10 | 能效標識產品 | 電飯鍋 | 二、三季度 |
11 | 能效標識產品 | 電動洗衣機 | 二季度 |
12 | 能效標識產品 | 吸油煙機 | 二季度 |
13 | 能效標識產品 | 電風扇 | 二季度 |
14 | 水效標識產品 | 智能坐便器 | 二、三季度 |
15 | 水效標識產品 | 洗碗機 | 二、三季度 |
16 | 能效標識產品 | 室內照明用LED產品 | 二、三季度 |
17 | 能效標識產品 | 平板電視 | 二、三季度 |
18 | 能效標識產品 | 儲水式電熱水器 | 三季度 |
19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 | 三季度 |
20 | 水效標識產品 | 坐便器 | 二、三季度 |
21 | 水效標識產品 | 凈水機 | 二、三季度 |
22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電磁灶 | 二季度 |
23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和類似用途交流換氣扇 | 三季度 |
24 | 能效標識產品 | 顯示器 | 三季度 |
25 | 能效標識產品 | 微型計算機 | 二、三季度 |
26 | 能效標識產品 | 投影儀 | 二季度 |
27 | 能效標識產品 | 電力變壓器 | 三季度 |
28 | 能效標識產品 | 房間空氣調節器 | 二季度 |
29 | 能效標識產品 | 家用燃氣灶具 | 二季度 |
30 | 能效標識產品 | 商用燃氣灶具 | 四季度 |
31 | 商品(過度)包裝 | 蜂產品 | 二、三季度 |
32 | 商品(過度)包裝 | 茶葉及相關制品 | 二、三、四季度 |
33 | 商品(過度)包裝 | 食用油 | 四季度 |
34 | 商品(過度)包裝 | 保健食品 | 二季度 |
35 | 商品(過度)包裝 | 速凍食品 | 二季度 |
36 | 商品(過度)包裝 | 乳制品 | 三季度 |
37 | 商品(過度)包裝 | 化妝品 | 二、三、四季度 |
38 | 商品(過度)包裝 | 酒類 | 三季度 |
39 | 商品(過度)包裝 | 水果制品 | 二季度 |
40 | 商品(過度)包裝 | 方便食品 | 三季度 |
41 | 商品(過度)包裝 | 月餅 | 三季度 |
42 | 商品(過度)包裝 | 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 | 三季度 |
43 | 商品(過度)包裝 | 回頭看 | 四季度 |
44 | 商品(過度)包裝 | 其他食品 | 三季度 |
45 | 商品(過度)包裝 | 固體飲料 | 四季度 |
46 | 商品(過度)包裝 | 生鮮食用農產品 | 三季度 |
47 | 商品(過度)包裝 | 粽子 | 二季度 |
48 | 商品(過度)包裝 | 肉制品 | 二季度 |
49 | 商品(過度)包裝 | 罐頭制品 | 三季度 |
50 | 商品(過度)包裝 | 糖果制品 | 三季度 |
51 | 商品(過度)包裝 | 糧食及其加工品 | 三季度 |
52 | 商品(過度)包裝 | 調味品 | 二季度 |
53 | 商品(過度)包裝 | 特殊膳食食品 | 三季度 |
54 | 商品(過度)包裝 | 嬰幼兒配方食品 | 三季度 |
55 | 商品(過度)包裝 | 蛋制品 | 三季度 |
56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糕點 | 三季度 |
57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洗化用品 | 三季度 |
58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保健食品 | 四季度 |
59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酒類 | 四季度 |
60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寵物食品、用品 | 二季度 |
61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飲料 | 三季度 |
62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糖果制品 | 三季度 |
63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豆制品 | 二季度 |
64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蜂產品 | 三季度 |
65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茶葉及相關制品 | 二季度 |
66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三季度 |
67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水產制品(含水凍商品) | 二季度 |
68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化妝品 | 三季度 |
69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方便食品 | 三季度 |
70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月餅 | 三季度 |
71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 | 三季度 |
72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年貨 | 三季度 |
73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計數類商品 | 三季度 |
74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汽車用品 | 四季度 |
75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園藝用品(含農資產品) | 四季度 |
76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 | 潤滑油 | 四季度 |
抽查產品種類、實施時間按照工作需要,可能發生調整,以實際部署任務為準。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計量領域產品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