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各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綜合執法局,房山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局機場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
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情況以及執法實踐需要,市局對《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2021修訂)》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2024修訂)》。同時,《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2021修訂)》的名稱修訂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2024修訂)》。請遵照執行。
附件: 1.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2024修訂)(附件).doc
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修訂部分)(附件).zip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