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高新區教衛局:
按照省、市紀委監委2024年“點題整治”項目“整治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守護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要求,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制定《福州市整治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守護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福州市整治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守護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部署,樹牢“群眾主體、群眾參與、群眾滿意”理念,結合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工作要求,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專項整治以及省、市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整治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守護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經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總結推廣2023年“點題整治”工作實踐,固化有效工作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夯實承包經營企業主體責任,統籌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力量,著力解決管理不規范、制度落實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違紀違法等突出問題。通過點題整治行動,集中整治一批突出問題、查處一批重點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選樹一批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設成果,力爭取得可感知、可檢驗、可評判的工作成效。健全常態化治理體系,形成民生治理品牌,切實保障全市中小學學生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通過整治,力爭實現全市中小學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排查整治覆蓋率達到100%,中小學校集中用餐陪餐率達100%,全市校外供餐單位100%由縣級教育部門組織招標,全市中小學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97%、全市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100%。
二、整治內容
(一)中小學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監管整治內容(責任單位:市場監管部門)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中小學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重點整治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保潔不到位,食材采購查驗、加工操作流程、質量把控不合規等問題;開展校外供餐單位和中小學食堂食品安全全覆蓋排查整治,對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建立學校食堂和配餐單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同級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
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協調落實。督促指導轄區市場監管局開展本地區學校食堂及校外供餐監管工作,開展食品安全督查,督促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落實轄區監管責任。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是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的轄區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校外供餐單位和中小學(含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加強與當地教育部門的協同配合,聯合開展監督檢查,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處理和事故調查,并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1.強化事前審核。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主體準入。按照《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和《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規定的條件開展許可工作。對于不符合準入條件的經營者,一律不允許其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同時,要繼續強化對全市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許可經營條件合法合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始終嚴格按照許可條件開展經營活動,對不符合許可條件規定的,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處置措施,無法滿足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
2.嚴格監督檢查。各地要按照依法監管、分類監管、協同推進、公開透明、全面覆蓋、風險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的日常監管,完善包保責任體系。要針對突出問題、重點時段、重點區域,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檢查,認真排查隱患,及時控制食品安全風險。要嚴格落實監督檢查責任,按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福建省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對轄區內的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按規定頻次實行全覆蓋的監督檢查。建立不定時全流程監管機制,屬地責任監管人員每年至少保證4次日常監管(每學期不少于2次),其中每學期1次采用“四不兩直”的方式對校外供餐單位實施全流程監管,責任到位,監管到位,特別排查配送過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立整立改。
3.做好事后監管。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同時還要追根溯源,強化源頭管理。對作出處罰的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按照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及時導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歸集系統,并在日常檢查中增加檢查和抽檢頻次,并根據相關規定,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教育部門進行聯合懲戒。對疑似校外供餐單位存在轉包分包“校園餐”行為的問題線索,及時抄告教育部門。對違法違規依法需要予以糾正整改的行為,要監督其進行及時地糾正整改,并做好后續的跟蹤檢查,確保糾正整改得以落實。涉及犯罪的,應及時向司法部門移送,依法嚴厲追究其刑事責任。
4.強化企業培訓提升。持續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校外供餐單位堅持把培訓作為提升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在制定全年培訓計劃的基礎上,根據校外供餐等特殊性,制定專項培訓內容和計劃,促進員工管理能力提升。
5.健全長效機制。制定學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質量管理等制度規范,引導各級學校及校外供餐單位建立科學、實用、可操作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系統管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點,健全校園食品安全治理長效機制,促使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精細化、規范化、標準化,保障校園師生安全用餐。
(二)中小學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整治內容(責任單位:教育部門)
教育部門負責指導、規范中小學校食堂自主經營、承包經營及校外供餐行為,牽頭負責營養改善計劃的組織實施,健全體制機制;配合衛健、疾控部門開展營養健康教育、膳食指導和營養監控監測評估。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協調落實,督促指導本地區學校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制訂審核相關政策,加強食品安全和資金安全的監督檢查,督促縣級教育部門落實主管責任。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是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門,負責健全完善本轄區供餐單位遴選、管理、評價、退出機制,組織本轄區校外供餐單位公開招標工作,建設、改造學校食堂,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可發揮法制部門、法律顧問力量,研究制定規范合同模板供學校參考。加強與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聯合開展監督檢查,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處理和事故調查,并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1.學校履行主體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嚴格落實校長負責制,健全并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有關營養改善計劃工作職責。嚴格食堂承包運營準入,規范運營管理,強化食堂公益性經營、食材采購和食品安全等日常排查和監管,持續深化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對發現的問題嚴格臺賬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對師生滿意度低、食品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承包商依法解除合同(協議)。學校應建立集中用餐校級領導陪餐制度,每餐均應有校級領導及值班教師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學生在校就餐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建立家長陪餐制度,邀請家長陪餐,陪餐過程包括接餐、驗收、就餐等全環節,陪餐結束后填寫陪餐意見表。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公示校園食品安全監督電話,暢通投訴渠道,注重向師生和家長等重點群體,征集校園食品安全問題線索。征集到線索后,應及時處置和反饋相關訴求,第一時間明確責任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一梳理,及時核實、追根溯源、限時解決,把監督落到實處。建立家長監督、學生監督、社會監督機制,及時回應意見建議,營造良好共建、共治。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單位日常監督管理機制,從約定事項、違約侵權責任等方面規范合同管理,嚴防轉包、分包行為;強化供餐過程監管,要求供餐單位提供車輛GPS行駛軌跡和全程視頻監控,強化全流程、可追溯監管。
2.中小學食堂管理。大力推進學校食堂供餐,持續改善學校供餐條件。對自主經營的食堂,要壓緊壓實中小學校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食材采購、資金管理、內部控制等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強食堂管理,強化財務監管和審計監督,定期公示收支情況,接受師生監督,不斷提升供餐質量。采取承包經營或委托經營食堂的中小學,要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統一組織招標,選定有資質、有實力、社會信譽良好的經營單位,及時公示中標企業名單。加強對承包經營企業的監督,定期考核評價,明確退出機制。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遵循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需要的原則。教育主管部門要大力推進中小學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統籌指導學校逐步完善電子驗貨、公開公示、自動報賬等功能。
3.校外供餐單位監管。縣級教育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統一組織招標,選定中標校外供餐單位。學校應當組織本校校外供餐管理人員和家長代表,從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公開招標選定的校外供餐單位名單中,投票選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單位,并對校外供餐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學校與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簽訂的合同中應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約定配餐服務考核辦法及退出機制,合理確定衛生、質量、價格等實質性條款,明確實際加工供餐地址與中標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許可信息一致,嚴禁配餐轉包、代加工。學校完善校外供餐管理措施,配備專(兼)職校外供餐管理人員,安排專人負責配餐食品的查驗、分發和留樣等工作,認真做好管理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內部培訓。定期檢查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重點環節控制等情況,并對供餐單位食品每餐進行外觀查驗和必要檢驗。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多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擅自降低供餐質量標準或隨意更改食譜造成不良影響的、違反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的校外供餐單位,學校要及時終止合同(或協議),同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嚴肅追究企業和法人代表責任,列入“黑名單”管理。
4.“營養餐”食品和資金安全監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聚焦職責履行,切實貫徹《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教財〔2022〕2號)相關要求。嚴格供餐管理,規范營養餐加工制作流程和供應管理,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和出入庫盤點制度。科學編制營養食譜,不得違規使用深加工食品和預制菜品,筑牢食品安全屏障。規范招標采購流程和供應商資質審查,規范采購管理,科學編制采購需求,按照合理基準價采購食材。教育主管部門及時足額下達補助資金并嚴格資金管理。學校應設立食堂專賬,獨立核算,加強膳食補助和學生餐費的管理,嚴防虛報冒領、克扣截留、貪污侵占、違規列支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強化日常監管,按時填報相關監管信息,定期在公示欄上公開食堂采購及收支情況,確保每一分錢都吃進學生肚子。
三、時間步驟
從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6月5日)。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工作專班統籌協調作用,明確各地亟待治理的突出問題,對照本工作方案,細化制定本地區“點題整治”實施方案,并上報市工作專班。要動員和發動各基層部門充分參與到本次專項整治中來,確保組織到位、部署到位、宣傳到位、落實到位。各地教育部門要對本地中小學校食堂經營情況、校外供餐情況等開展一次“全覆蓋”摸底,匯總上報至市教育局。后期于每學期初做好動態更新,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6日至9月30日)。結合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春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中高考守護等專項行動,組織對本區域全部中小學學校食堂、“營養餐”和校外供餐單位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督促落實食品安全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31654-2021)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要求,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留樣等制度,強化食品采購、貯存、加工、配送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各環節管理,嚴控食品安全風險。加強監督抽檢,對抽檢不合格的,依法依規開展核查處置,并公開相關信息。督促指導學校規范食堂承包經營和校外供餐行為,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嚴格履行招投標程序,及時公布中標的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和校外供餐單位名單,指導學校建立健全遴選、準入和退出機制。嚴格約束轉包、分包行為,堅決整治學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問題,重點清查不履行合同(協議)約定、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等行為的承包經營企業和校外供餐單位。建立“營養餐”部門聯合督查、教育部門定期檢查制度,加快自查自糾問題整改。設立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專門臺賬,合理確定食材采購基準價,定期公開食堂收支情況,嚴控“侵蝕營養膳食補助資金,食材采購不規范,供餐單位違規經營,供餐質量不高、供餐監管不嚴”等食品和資金安全風險。
(三)鞏固提升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認真梳理、匯總、統計、分析“點題整治”開展以來投訴舉報、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辦有關數據,深挖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力爭取得可感知、可檢驗、可評判的工作成效;全面總結工作情況,提煉好措施、做法與經驗,探索中小學校園新型食堂管理和校園供餐模式,健全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有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一)開展“飛行檢查”。在前期摸清底數、廣泛收集問題線索的基礎上,發揮“點題整治”雙牽頭工作機制優勢,由市場監管聯合教育部門,隨機開展“飛行檢查”,采取“四不兩直”方式直插基層一線,通過滿意度測評、個別訪談、突擊查訪、重點排查等方式,精準發現問題。對輿情和投訴舉報較多、抽檢多批次不合格、日常檢查問題較多、滿意度低、問題反映強烈的開展重點排查倒查,及時形成“問題清單”,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及時報送派駐紀檢監察組。
(二)實行定期會商。市縣兩級建立市場監管、教育主管部門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定期會商制度,每季度開展一次重要工作會商,必要時開展專題會商。市場監管和教育主管部門匯報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和存在困難,認領問題,加強對整治形勢和網絡輿情的分析研判;派駐紀檢監察組匯報監督工作推進情況,協商提出對策建議。
(三)加強制度建設。制定中小學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相應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空白,規范校外供餐的配送、驗收、分餐操作和食堂承包經營招投標制度,指導學校建立健全食堂承包企業、校外供餐單位退出機制,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指導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制定供校集體用餐配送團體標準,在行業內帶頭規范經營,示范引領我市校外供餐單位落實食安主責。
(四)強化設施提升。各縣(市)區要督促中小學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等重點場所利用暑假期間進行軟硬件升級改造,解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做好改造成效宣傳工作,為秋季學期食品安全工作打下扎實基礎保全市校園食品安全。
(五)注重示范引領。各縣(市)區要發揮“頭雁效應”,高標準培育示范中小學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有針對性組織部分食品安全基礎薄弱、管理不規范的中小學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現場觀摩學習,營造比學趕超當先行、查缺補漏勵后進的氛圍,促進互學互鑒,推動校園食品安全自身建設提檔升級。
(六)建立懲戒機制。市場監管、教育主管部門要暢通市縣兩級問題反映渠道,對食品安全問題依法依規立案查處。對多次信訪舉報、網絡輿情曝光、師生滿意度低、審查調查發現的關聯企業,開展追溯倒查和重點清查排查,精準發現問題。會同財政部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監管體系、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單位)以及食材供應商信用檔案以及失信企業(人員)聯合懲戒機制,依法對市場或行業準入、任職資格、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等方面實施限制和禁入,守牢食品安全底線。
(七)健全共治體系。建立“部門牽頭、師生參與、家校聯系”三方聯合聯動的整治工作機制。教育部門要將營養改善計劃有關實施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范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借助信息化手段,多渠道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吹哨人有獎舉報制度的作用,著力發現校外供餐單位內部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學校利用公共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向師生、家長、社會公開食堂采購、供餐單位、帶量帶價食譜、陪餐人員等信息;通過在校門口張貼學生餐“碼上投訴”二維碼,組織家長進行抽查走訪,開展“滿意度測評”等方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家校社”協作配合,形成師生、家長、社會共同參與監督管理的整治體系。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把整治工作作為鞏固和深化專項整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建立“上下貫通、一體部署、同向發力”的兩級聯動機制,強化對縣級的指導督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縣級工作專班要建立健全綜合協調、信息通報、督促檢查、應急處置等機制。
(二)壓實各方責任。嚴查學校食品安全意識淡薄、主體責任懸空、主管部門行業管理責任缺位、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履行不到位、監督管理責任落而不實、應急處置工作失當等問題,堅決斬斷食堂違規經營、“校園餐”違規發包配餐的灰色利益鏈。開通舉報郵箱,公布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和處置公眾反映的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問題,保障師生家長知情權、監督權。對于“點題整治”工作不扎實、不深入、走過場,要運用“三書一函”(掛牌督辦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提醒敦促函)、聯合通報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對發生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報告、及時采取措施處置。
(三)加大宣傳力度。綜合運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短視頻、直播檢查、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提升宣傳效果。加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知識的宣傳力度,“致家長一封信”“開學第一課”“課后服務”等途徑形式,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倡導學校食堂按需供餐,制止餐飲浪費。建立健全校園食品安全榜單制度,適時發布典型案例,梳理整治做法、成效、亮點,積極向社會進行宣傳,著力培育打造紀委監督推動下的民生治理品牌。
(四)及時上報信息。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于5月至7月每月10日、20日,8月至10月每月20日前將本轄區工作進展統計表(附件1、2)分別報送給市市場監管局餐飲處、市教育局學安處,并于10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典型案例(含案情簡介、案件特點及亮點、處罰決定書)和階段性總結(含取得成效、主要舉措、難點問題、下一步計劃)分別向上級相應部門報送。
市市場監管局餐飲處:
聯系人:黃欣,聯系電話:22032681。
市教育局學安處:
聯系人:姚旭,聯系電話:83332059。
市教育局教資中心:
聯系人:邱偉思,聯系電話:83326420。
附件: 1.全市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點題整治”工作進展統計表(市場監管部門).doc
2.全市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點題整治”工作進展統計表(教育部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