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關于30款瓶裝水測評報告在行業內引發熱議。報告指出,30款樣品中有4款樣品檢出溴酸鹽,但均遠低于世衛飲用水中溴酸鹽的暫定準則值(10μg/L)。其中,農夫山泉和百歲山樣本的溴酸鹽檢出值,達到歐盟訂定適用于經臭氧處理的天然礦泉水和泉水的最大限值(3μg/L)要求。對此,農夫山泉發布律師函,認為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存在適用標準錯誤、標準判斷錯誤和明顯主觀誤導,并要求香港消委會做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響。百歲山相關負責人聲明,公司法務部門已經介入此事。7月18日,香港消委會發布澄清聲明致歉。那么,溴酸鹽是什么,為什么會引起如此大的關注,伙伴網下面進行詳細介紹。
一、瓶裝水中的溴酸鹽是怎么來的
正常情況下,未經處理的水本身并不含有溴酸鹽,但是水中普遍含有溴化物。由于國家的飲用水標準對菌落總數要求非常嚴格,因此,生產瓶裝水必須要進行滅菌。溴酸鹽是瓶裝水生產企業使用臭氧進行消毒的過程中,天然存在于水中的溴化物被消毒劑臭氧氧化不可避免產生的副產物,其含量跟水質和殺菌工藝相關。
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將溴酸鹽中的溴酸鉀列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香港消委會指出,攝入大量溴酸鹽可引致惡心、腹痛、嘔吐及腹瀉,嚴重情況甚或影響腎臟及神經系統。
二、此次事件爭議點
根據農夫山泉方面的澄清,此次被檢測的農夫山泉產品為飲用天然水產品,但在評價時,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將其放在天然礦泉水序列中進行比較,并采用了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進行評價,存在標準錯誤、標準判斷錯誤以及明顯主觀誤導。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引用的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我國與之對應的是《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18)這個標準,指的是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的或經鉆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礦物質、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區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預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況下,其化學成分、流量、水溫等動態指標在天然周期波動范圍內相對穩定。
而被檢測的農夫山泉產品為飲用天然水產品,對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指的是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飲用天然水與天然礦泉水產品屬性有本質區別,被檢測的飲用天然水應該對標歐盟“瓶裝/包裝飲用水”相關要求,而不應該引用的歐盟的“天然礦泉水”標準。
農夫山泉方面表示,其飲用天然水產品嚴格符合中國內地及中國香港地區的生產標準要求,即使采用歐盟地區標準,也應適用歐盟“飲用水”安全標準而非“天然礦泉水”標準評價。根據歐盟飲用水安全標準,溴酸鹽安全含量為不超過10μg/L。
三、主流國家國際組織對飲用水中溴酸鹽的限量要求
伙伴網匯總整理了主流國家及國際組織飲用水中溴酸鹽的限量值,大部分限量規定均為10μg/L,具體限量見下表。
表 主流國家國際組織對飲用水中溴酸鹽的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