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您好: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藥食同源政策的提案》收悉,經商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簡稱食藥物質)。食藥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為規范食藥物質目錄管理,我委制定《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對食藥物質定義及目錄修訂程序等作出規定。明確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轄區實際,動議提出增補修訂食藥物質目錄的申請,同時應按相關要求組織安全性資料,與申請一并提交。我委收到申請后,轉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組織開展技術審查,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物質發布公告納入目錄。
二、關于所提建議的答復
(一)關于及時更新、科學調整食藥物質目錄。我委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對食藥物質目錄實施動態管理,結合地方所提申請材料,積極推進食藥物質目錄修訂增補工作。2019年、2023年先后將當歸等6種物質、黨參等9種物質納入食藥物質目錄,得到各方積極反響。目前,又結合河南、四川、廣東等地申請,正積極推進將地黃、天冬、麥冬、化橘紅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相關研究工作。
(二)關于完善食養食療指導和宣傳方式。我委從食藥物質實際運用出發,組織制定針對成人和兒童青少年肥胖等狀況的8個《食養指南》,持續深入推動食藥物質服務于健康中國建設,努力提升人民群眾對食品營養健康的獲得感。國家中醫藥局歷來高度重視食藥同源文化理念的傳承,強調遵循科學發展規律,通過繼承挖掘傳統飲食醫藥典籍豐富內容,培育食藥同源產品品牌,不斷豐富中醫藥大健康產品供給。
(三)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市場監管總局依職責做好食藥物質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監管,指導各地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確保風險有人管、職責有人擔、責任有人落,保障食品安全。
(四)以科技創新推動藥食同源產業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工業和信息化等十一部門關于培育傳統優勢食品產區和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立足本地資源優勢,在大力發展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的同時,注重食藥物質原材料傳承與發展。
(五)以產業振興助力鄉村振興百姓致富。我委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以“大食物觀”為指導,引導食藥物質產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大力支持發展食藥物質深加工產業,有力推動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速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帶動其他相關產業發展。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我委將繼續立足法定職責,加快推進食藥物質目錄動態修訂工作,有序開展食藥物質跟蹤評價和標準管理相關研究工作,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基礎上,大力推動食藥物質切實服務于公眾健康,增強公眾獲得感。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