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省局各相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市監信〔2024〕5號)及《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鄂市監發〔2019〕95號)要求,現將全省市場監管系統2025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據
(一)《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要求,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
(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及《市場監管總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要求,對列入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均應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且應在每年制定省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并向社會公示。
(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55號)要求,做到“三個不查”,即無法律依據不檢查、無事項清單不檢查、無計劃清單不檢查。
二、計劃內容
對照《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全省市場監管系統2025年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17項,并明確抽查或抽檢比例、對象和對口業務指導處室、單位。根據總局《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涉及食品安全監管有關抽查計劃由相關對口業務處室結合監管實際另行制定、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統籌。省局各相關業務處室、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嚴格執行2025年度抽查計劃,加強對本業務條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照本計劃安排,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整合日常監管任務,統籌制定本轄區2025年雙隨機抽查計劃并報上一級市場監管部門。檢查對象和檢查方式相近的,應當合并安排,統籌實施,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對涉及重點領域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未列入本抽查計劃的事項,按照現有方式嚴格監管。同時,鼓勵各地將未納入本計劃的相關監管業務,結合實際納入本系統2025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科學組織實施抽查檢查。
(二)嚴格規范實施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精神,涉企行政檢查要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前,制定檢查方案并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按照“掃碼入企”的要求,應用“湖北智慧市場監管”小程序雙隨機抽查功能開展監督檢查,實現檢查相關信息企業端、監管端同步展示,提升檢查透明度和企業參與度。要規范檢查行為,及時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主動出示執法證件,且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入企檢查時,要認真填寫現場檢查記錄表,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檢查結束后,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企業。
(三)加強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雙隨機監管結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意見》(鄂市監信監〔2022〕25號),發起抽查任務時要充分運用經營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領域、執法隊伍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風險程度、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檢查對象被抽查概率,達到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相統一,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企。
(四)強化結果公示運用。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的2025年度抽查工作計劃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或部門網站向社會公示。對已納入本抽查計劃的抽查任務,原則上不得隨意刪減,確需調整的應及時報批并公示。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應在每次抽查任務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省“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內,并通過公示系統、部門網站等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涉及經營主體的抽查檢查結果,及時歸集至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對雙隨機抽查發現的問題,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后續監管工作銜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防止監管脫節。
各地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如遇到相關問題,請及時與省局各相關對口業務處室、單位聯系。為便于掌握相關工作情況,請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于2025年12月1日前,將貫徹執行本計劃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措施及2026年度本部門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初步安排,通過電子郵箱報送省市場監管局。聯系人:信用監管處陳亮,聯系電話:027-88701911;郵箱:hbqyxyc@163.com。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