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態環境廳2024年行政規范性文件
目錄及清理結果
序號 | 文號 | 文件名稱 | 處理意見 | 清理原因 |
1 | 鄂環發〔2019〕15號 | 省生態環境廳 省發改委 省經信廳 省財政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北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文件有效期未屆滿,需繼續使用。不存在因客觀原因需廢止、修改、宣布失效的情況。 |
2 | 鄂環發〔2019〕19號 |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化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3 | 鄂環辦〔2021〕2號 | 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4 | 鄂環發〔2021〕2號 |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湖北省工商業聯合會關于支持服務全省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 | 繼續有效 | |
5 | 鄂環發〔2021〕37號 | 關于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6 | 鄂環發〔2021〕81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7 | 鄂環發〔2022〕32號 | 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企事業單位生態環保信用評價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8 | 鄂環發〔2024〕3號 |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湖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 湖北省稅務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排污權儲備和出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9 | 鄂環辦〔2024〕18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企業碳排放核查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10 | 鄂環辦〔2024〕20號 | 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強化醫療廢物 處置管理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
11 | 鄂環辦〔2014〕 276號 | 關于修訂《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規則(試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試行、暫行類文件有效期為二年,期滿需根據情況修訂后重新印發或廢止。 |
12 | 鄂環辦〔2014〕 277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13 | 鄂環辦〔2015〕278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核定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14 | 鄂環辦〔2018〕46號 | 省環保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環保系統后置審批事項監管責任目錄》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15 | 鄂環發〔2020〕 19號 | 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16 | 鄂環發〔2020〕39號 | 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17 | 鄂環發〔2020〕54號 | 關于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實施意見 | 予以修改 | |
18 | 鄂環發〔2020〕69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19 | 鄂環發〔2021〕27號 | 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20 | 鄂環發〔2021〕38號 | 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21 | 鄂環發〔2021〕77號 |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湖北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22 | 鄂環發〔2022〕1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23 | 鄂環發〔2022〕12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24 | 鄂環辦〔2022〕59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25 | 鄂環執法〔2022〕71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第三方輔助執法工作規定(試行)》的通知 | 予以修改 | |
26 | 鄂環辦〔2012〕319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環境監察稽查工作辦法(暫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部分內容已不符合新形勢需要,應宣布失效。 |
27 | 鄂環辦〔2014〕 20號 | 關于印發《湖北省環境保護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
28 | 鄂環發〔2015〕14號 | 關于推進湖北省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的實施意見 | 宣布失效 | |
29 | 鄂環發〔2015〕17號 | 關于進一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 | 廢止 | 上位依據文件已修改。 |
30 | 鄂環發〔2021〕43號 | 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湖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技術指南》的通知 | 廢止 | 不符合當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