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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揚府辦發〔2010〕59號)

   2011-03-05 271
核心提示:    揚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國辦發〔2010〕17號

    揚州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國辦發〔2010〕17號),結合揚州實際,制定全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法》,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和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完善"統一領導、條塊結合、責任明確、協調配合、高效聯動"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全面整頓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任務分解

  1、加強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整治。

  主要任務: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規范食品添加劑的標簽標識、生產、流通和使用行為,強化對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堅決依法打擊在農產品及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整治超過標準限量和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在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備案制度基礎上,對醬鹵肉制品、風鵝制品、荷藕制品、蛋制品等重點食品生產加工行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進行風險跟蹤,建立風險預警分析的基礎信息庫。

  責任部門:農委、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檢驗檢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局。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

  主要任務:進一步加強源頭治理,推進優質安全農產品基地建設,年內新增"三品"品牌40個。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技術培訓,指導農產品生產者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加快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逐步擴大產地準出試點,依法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農產品生產過程建立生產記錄實行強制要求。繼續深入開展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加大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排查、清理、整頓力度,從源頭上消除農產品生產安全隱患。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加強農藥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黑窩點"。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加強獸藥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打擊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督促、指導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或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縣級以上農產品批發市場普遍開展準入檢測,嚴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五種不符合法定情形的農產品上市銷售。加強監督檢測,進一步健全農產品月檢月報例行監測制度,對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畜禽產品、水產品中農獸藥和禁用藥物殘留等開展例行監測工作,對季節性上市的農產品開展專項監測,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93%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綜合合格率達到95%以上,依法及時發布相關信息。組織開展肉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整治獸用投入品生產經營秩序,加強生豬飼養管理,開展飼料和豬尿中"瘦肉精"監測,保證地產生豬質量安全。繼續開展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生鮮乳收購站日常監管與標準化管理,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收購站(點);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奶牛場實行"一對一"駐場監管,做好鮮奶月檢工作。針對菌菇產品熒光增白劑抽檢中發現的問題,開展例行監測,加大監測頻率和覆蓋率,切實消除菌菇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糧食收購、儲存環節質量安全監測。

  責任部門:農委。

  3、強化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頓。

  主要任務:嚴格實施食品市場準入工作,提高許可工作效率,符合條件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加強監管的長效機制,監管范圍內的小作坊滿足基本質量安全衛生條件,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同時加大品牌知名度大、企業規模大、產品風險大的企業的監管,加大違法小作坊查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生產過程控制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企業誠信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產品銷售臺帳制度(記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制度、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等制度。強化食品添加劑生產和使用的動態監管,認真實施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市場準入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獲證企業原料把關、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產品召回等全過程、全方位監管,同時按照分類分級原則進行分等監管;食品添加劑使用企業嚴格執行添加劑備案制度,實行動態管理;對故意使用、濫用和違規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行為,加大查處力度。以食品安全整頓為契機,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標簽標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落實標簽標識管理要求,確保食品標識標注規范、合法;依法加大對違反標簽標識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提高食品企業標簽標識符合率水平。對獲證企業和監管范圍內的小作坊實施分類分級分等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以我市肉制品(風鵝)、荷藕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區域性特色及高風險食品為重點產品,各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1-2個新的重點區域和重點產品,實施重點整治,加大監督抽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

  責任部門:質監局。

  4、加強對食品進出口環節的管理。

  加強進出口食品監管,嚴格辦理進出口食品海關相關手續,打擊食品、食用農產品特別是疫區產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在對已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的基礎上,加強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監管,重點加強對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檢驗檢疫監管,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企業不良記錄制度,將逃避檢驗檢疫的企業一律列為不良記錄企業。對本地區進口食品收貨人均實施備案管理,建立進口食品追溯和召回體系。建立和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長效機制。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完善風險預警和控制措施。

  責任部門:檢驗檢疫局、海關。

  5、加強食品流通環節整頓。

  主要任務: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依法查處無證、無照和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以消費者申訴舉報多和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以農村地區、旅游景區等為重點區域,以食雜店等為重點對象,集中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和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深入開展奶制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督促奶制品銷售企業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和臺帳制度,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嚴厲查處銷售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以及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銷售監管機制。全面開展專項整治,查看經營單位主體資格,查看索票索證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的落實,抽樣送檢食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責任部門:工商局。

  6、加強餐飲消費環節整頓。

  主要任務:嚴格餐飲服務許可管理,把好許可準入關。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許可換發證條件。餐飲服務許可現場審查、資料審核率100%,許可合格率100%。嚴厲查處餐飲服務無證經營行為,組織開展餐飲單位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持證情況全面清查,對無證生產經營的、超出許可范圍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市區和縣城區范圍內基本消除無證經營現象。鞏固餐飲服務環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成果,深入推行"五專"、"三雙"特色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和消除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不按規定索證、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以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集體配送餐單位和農村地區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對采購的畜禽產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查,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開展餐飲消費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制定符合本地特點的監督抽檢計劃,加大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專項抽檢工作力度。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中的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有毒有害物質、環境污染物、生物毒素、有害生物、飲用水等進行調查和監測評價,定期公布抽檢和調查結果。在對農村餐飲監管中,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將民間廚師作為衛生監督管理的重點,加快建立民間廚師管理檔案,強化對民間廚師的管理,促進民間廚師培訓率和健康體檢率的大幅提升。對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農村家庭自辦宴席全面推行備案制度,強化指導,提高農村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農村家庭自辦宴席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率。年底前全面規范餐飲服務的許可行為。進一步做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按照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定標準,繼續全面開展食品衛生信譽等級評定工作。確保城區學校食堂、食堂和縣級以上餐飲單位、農村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達100%。積極推行公示制等有效監管模式,在餐飲業單位醒目位置亮證亮級,按照量化分級評定等級確定監督頻次和監測頻次。督促目前食品衛生信譽度較低的食品單位加大硬件改造,提升衛生信譽等級和衛生管理水平。

  責任部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7、加強畜禽屠宰環節整頓。

  主要任務:繼續開展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全面推行機械化屠宰,年內關閉手工生豬屠宰場10個。加強對生豬(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規范畜禽屠宰,開展生豬"瘦肉精"及其替代品宰前檢測,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建立舉報投訴網絡,接受群眾舉報,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3-4月,重點整頓私屠亂宰行為,對已關閉的手工屠宰廠(場)進行檢查。5-11月,重點打擊流通、餐飲消費環節無證無花肉現象。

  責任部門:商務局、農委、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8、加強保健食品整頓。

  主要任務:配合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我市獲批注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實施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查處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開展保健食品廣告監測,整治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傳功能的行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機構改革進展,理順保健食品監管體制,建立保健食品長效監管機制。

  責任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衛生局。

  三、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4月上旬,各縣(市、區)、市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結合自身實際,落實具體工作內容和保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到人。對當前面臨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要列為重點工作任務,優先予以整頓。

  2、集中整頓階段。2010年4月中旬至11月底,各地、各部門根據具體整頓方案,按序時進度實施整頓。市政府將于5月上旬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推動面上整頓工作的全面開展;8月份召開全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督查匯報會,聽取各地、各部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匯報。

  3、考核評估階段。2010年12月,各地、各部門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回顧整改。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上級部署和我市實際,組織對各縣(市、區)、各部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并做好迎接省考核檢查各項工作。

  四、相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作為保障民生、維護穩定的重要基礎工作,統籌調配工作力量,切實增加經費投入,確保本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得到及時、有效完成。市食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各地、各部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協調和指導。

  2、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實行食品安全保障目標責任管理,實施科學的考核評估;每月月底前向市食安委辦公室報送一次本地、本部門整頓工作進展情況;有關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重要情況要即時報告。市食安委辦公室要根據整頓工作進展情況,聯合紀檢監察部門,適時組織專項效能監察。

  3、加強案件查處。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工作,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及時發現事故案件線索并進行調查處理。對整頓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立即處置,并嚴防事態擴大。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對涉嫌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增強打擊合力。

  4、加強輿論宣傳。市和各地要完善輿論引導機制,協助新聞單位以專題、欄目等形式,及時宣傳報道整頓工作的進展情況,防止不實報道,杜絕惡意炒作;要深入鄉村、社區、學校、企業進行食品安全公益宣傳,提高群眾食品安全防范意識,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整頓社會氛圍。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4月1日印發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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