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行政機構:
現將《陜西省市場監管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相關規定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陜西省市場監管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要求,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規范行政執法、優化營商環境安排,結合全省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市場監管的重要論述和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省委、省政府深化“三個年”活動、打好“八場硬仗”,聚焦“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等突出問題,通過全面公示涉企檢查、加強檢查計劃管理、規范實施檢查行為、有效運用檢查結果等方式,確保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涉企行政檢查職權法定、程序規范、合理適當、包容審慎,進一步降低經營主體負擔,助力我省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二、實施范圍
本方案所指涉企行政檢查(以下簡稱為行政檢查)是指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受市場監管部門委托管理具體事項的組織(以下統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各類經營主體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執行有關行政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巡查、核驗的活動。包括日常檢查、體系檢查、專項檢查等。
下列檢查不屬于本方案所稱的涉企行政檢查:
(一)依投訴舉報、轉辦、風險監測等線索開展的執法檢查、飛行檢查等;
(二)因行政許可現場核查需要實施的行政檢查;
(三)依法開展的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特種設備、計量等抽查抽檢。
(四)對相對人整改情況的復查。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公示行政檢查信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過官網或其他方式向全社會公示本單位執法主體、執法人員以及涉企行政檢查事項等信息。相關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整。
(1)明確檢查主體。除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外,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市場監管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禁各類議事協調機構以各種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禁不具備法定授權的事業單位實施行政檢查;嚴禁外包給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單獨實施行政檢查。(責任單位:法規處牽頭、各相關業務單位配合,各市級局)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檢驗檢測機構、專家等第三方,在市場監管部門的主導下參與涉企行政檢查過程,輔助開展工作并提供專業意見。第三方不得獨立實施行政檢查。
(2)公示行政檢查事項。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權責事項清單,全面、準確梳理并形成本單位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并按照司法行政部門要求向社會予以公示。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部門權責清單變動,及時更新行政檢查事項清單。(責任單位:法規處牽頭、各相關業務單位配合,各市級局)
(3)公示行政檢查標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一并公示各類行政檢查事項的檢查標準、頻次上限等內容。對上級部門已經制定的行政檢查標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對上級部門的行政檢查標準可以進行細化,但不得與上級部門的行政檢查標準相沖突或者額外增加行政檢查對象的負擔。對上級部門尚未制定行政檢查標準的檢查事項,省局相關業務單位可以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根據業務特點制定行政檢查標準。(責任單位:各相關業務單位負責、法規處配合,各市級局)
(二)嚴格行政檢查計劃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單位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并按照本級司法行政部門要求履行審批、備案等程序。嚴禁無計劃檢查和計劃外檢查,情況緊急需當場實施檢查的除外。年度檢查計劃、專項檢查計劃實行動態調整,對未列入計劃但實際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按照制定程序及時調整。
(1)科學制定行政檢查計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本單位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結合年度重點監管任務,科學、全面制定行政檢查計劃。行政檢查計劃應全面評估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各業務條線制定的本條線行政檢查計劃要統一交由本單位負責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部門進行統籌,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能夠合并執行的、跨條線檢查能夠合并執行的,原則上合并執行。(責任單位:各相關業務單位負責、法規處配合,各市級局)
(2)落實差異化監管要求。行政檢查計劃要按照“風險+信用”分級分類要求,突出對行政檢查對象的差異化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的高風險事項依法實行全鏈條、全覆蓋、全過程重點監管。對列入隨機監管事項清單的,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實施抽查。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在同一年度內對信用風險低的同一經營主體,原則上不得重復檢查。對同一經營主體同一經營場所的現場檢查一般每年最多查1次,確需多次現場行政檢查的,檢查間隔原則上應當在一個月以上。(責任單位:相關業務單位牽頭、信用監管處配合,各市級局)
(3)嚴格專項檢查計劃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本區域內某一突出問題,經評估確需專項治理的,可以依法部署專項檢查,但應當嚴格控制范圍、內容和時限等,堅決杜絕“一人生病,大家吃藥”的全覆蓋、無差別檢查。實施專項檢查應事先制定檢查計劃,報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并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責任單位:各相關業務單位負責、法規處配合,各市級局)
(三)規范實施行政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遵守檢查人員資格、檢查前審批等要求,優化行政檢查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檢查的規范化水平。
(1)全面落實程序要求。實施行政檢查前(包括依線索、應企業申請等情況實施的),要制定檢查方案并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批準,不得僅由內設機構負責人批準。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的,在檢查結束后24小時內及時報告并補辦手續。實施行政檢查時,要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附件1),并告知檢查對象在檢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附件2)。執法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嚴禁以其他證件代替執法證件實施行政檢查。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入企檢查要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對檢查人員不出示執法證件,非緊急情況下的無計劃檢查、不出示行政檢查通知書等違規檢查,經營主體有權拒絕,并可以向有關執法監督部門舉報。(責任單位:各相關業務單位,各市級局)
(2)統籌實施行政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內部協同,對同一行政檢查對象同一經營場所同時存在多項尚未執行的現場檢查任務,原則上應當合并實施檢查任務。要加強層級聯動,以屬地監管為原則,按照“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通過明確省、市、縣三級行政檢查職責,構建省、市、縣三級覆蓋全面、職責互補、互不重復的行政檢查工作格局。省、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對同一行政檢查對象同一經營場所同一行政檢查事項的現場行政檢查結果,原則上在一個月內互認復用,不再重復檢查。統籌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對隨機抽查事項涉及的監管領域,原則上不再部署專項檢查和“全覆蓋”式巡查。(責任單位:各相關業務單位,各市級局)
(3)優化行政檢查方式。遵循“非現場+隨機”優先,優先采取非現場檢查方式開展行政檢查,采用遠程監管、預警防控、大數據篩查、網絡監測等措施可以實現有效監管的事項,實施非現場檢查。能實施非現場檢查的,不再開展現場檢查。(責任單位:各相關業務單位,各市級局)
(四)強化檢查結果運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檢查結果運用,將行政檢查結果作為確定企業風險等級、檢查頻次的重要因素綜合考量。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堅持過罰相當原則,落實服務型執法要求,更多采用柔性執法方式,對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勸阻等方式處理的,根據包容審慎原則不罰或者免罰。
(1)強化結果告知。行政檢查結束后,可以當場告知結果的,應當當場告知。不能當場告知的,應在檢查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告知。(責任單位:各相關業務單位,各市級局)
(2)審慎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為防止出現行政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證據滅失、危害后果擴大等情形,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前應當進行必要性評估(附件3),審慎作出是或否、部分或全部采取查封、扣押的決定。行政強制措施程度應當與違法行為情節相匹配,盡量采取對經營主體影響最小的措施。不得違法查封、扣押無關的場所、財物和資料。非必要不得查封全部經營場所。(責任單位:稽查局,各市級局)
(3)堅持過罰相當原則。行政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證據確鑿且有必要予以處罰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應當落實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等原則,可以將經營主體實際經營情況、對行政處罰承受能力等情節作為裁量因素予以綜合考量。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可以依法不予立案,最大限度降低對經營主體影響。嚴禁沒有法定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作出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決定。(責任單位:法規處、稽查局,各市級局)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保障。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是黨中央、國務院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民營企業座談會后安排的重點工作,省委省政府結合全省年度重點工作也作出了具體安排。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把規范涉企執法行為作為推進執法規范化的重要載體,作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舉措,作為突出市場監管部門擔當作為的具體體現,迅速動員部署,明確責任分工,抓好任務落實。省局成立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規處,協調推進相關工作。
(二)規范執法行為,降低企業負擔。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目的是通過解決多頭檢查、頻繁檢查等問題,進一步降低各類經營主體負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深刻理解中、省文件精神,全面、準確貫徹落實省局具體措施和要求,在實施有效監管、守住安全底線的同時,切實壓減行政檢查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降低經營主體負擔。對行政檢查的新要求、新規定,特別是事前審批、檢查方案制作、行政檢查“五個嚴禁、八個不得”等內容,要加大宣貫力度,做到提前學習、及早適應,更進一步規范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防止出現因沿用老辦法、老規定而敗訴、被通報等情況。
(三)鼓勵先行先試,履職盡責免責。鼓勵因地制宜探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方面的創新做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創新經驗做法總結,及時報送典型案例和難點問題,對好的經驗做法,省局將視情況予以復制推廣。要建立健全“容錯”工作機制,嚴格貫徹落實《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相關要求,對按照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檢查,且已認真履行行政檢查職責的,依照相關規定,不追究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