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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門關于印發貴州省白酒行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7-21 457
核心提示: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強白酒行業全領域全環節監管,維護白酒市場正常秩序,推動我省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宣傳部、網信辦,工信局(工科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委)、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應急管理局、稅務局、郵政管理局:

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將《貴州省白酒行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   貴州省白酒行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省市場監管局

省委宣傳部  省委網信辦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公安廳

省商務廳

省文化和旅游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應急廳

省稅務局

省郵政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貴州省白酒行業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強白酒行業全領域全環節監管,維護白酒市場正常秩序,推動我省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四個最嚴”要求,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堅持“凝聚監管合力、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實施標本兼治”工作原則,做到“專項治理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機制建設相結合、部門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嚴格管控白酒行業風險隱患,嚴厲打擊白酒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升白酒產品質量水平,切實維護我省醬香型白酒原產地主產區聲譽。

二、工作舉措

(一)加強準入環節監管,規范白酒產業發展

1.嚴格執行保護規劃。堅持以保護為核心,以推動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嚴格執行《貴州省赤水河流域醬香白酒產區保護規劃》。(牽頭單位:遵義市、畢節市有關單位和部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有關單位和部門)

2.嚴格企業準入監管。一是切實做好白酒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規范實施企業名稱禁限用管理。對不宜用于白酒企業名稱字號的關鍵字樣,動態調整納入省級企業名稱禁限用詞庫。二是全面落實企業名稱登記復查工作機制,強化不適宜企業名稱糾正措施,及時配合行業監管部門依法依規糾正不適宜企業名稱。三是嚴格執行白酒生產許可準入要求,達不到法定許可條件、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交虛假材料申報生產許可的,一律不予許可。經查實以欺騙手段取得許可的,一律撤銷生產許可證,并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四是進一步規范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對達不到登記要求的,一律不予登記。經查實以欺騙手段取得登記的,一律撤銷登記,并依法依規追責問責。(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3.強化企業信息共享。一是受理白酒企業個人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應當依法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并將相關股權變更登記信息推送稅務部門。二是辦理白酒企業登記注冊后,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公示相關信息,并推送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供相關部門共享使用。(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等各省有關部門,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4.規范白酒產業發展。一是支持白酒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兼并重組等,鞏固提升“三個一批”工作成效。二是鼓勵白酒企業創建自主品牌和開發新產品,豐富我省白酒產品矩陣,不斷滿足市場多元化需求。(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二)加強生產環節監管

5.強化日常執法監督檢查。一是持續強化國家標準宣貫,依法查處不按明示標準生產、虛假標注及無標簽標識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督促白酒生產企業全面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將貫徹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三是對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對問題多、生產條件差、管理水平低的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四是開展物料平衡測算,對白酒生產者原輔料采購數量、生產周期、領用數量、庫存基酒數量、成品酒數量、銷售出庫數量等進行測算,深挖摻雜摻假、生產假冒偽劣固態法白酒違法線索。(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

6.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督促指導白酒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深入推進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牽頭單位:省應急管理廳;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7.嚴厲打擊違法生產。一是嚴厲打擊無證生產,堅決取締白酒生產“黑作坊”“黑窩點”。二是嚴厲打擊違規購買、貯存和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的違法行為。三是嚴厲打擊標稱固態法白酒卻未嚴格按固態法工藝生產加工,使用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串酒”冒充醬香型白酒的違法行為。四是嚴厲打擊虛標生產日期、生產產地、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或偽造商品條碼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

8.強化食品安全抽檢。一是強化白酒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做到全省白酒獲證在產企業全覆蓋。二是強化監督抽檢結果運用,對抽檢不合格白酒依法100%核查處置,并督導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嚴控食品安全風險。(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

9.持續強化檢驗支撐。一是加強重點實驗室建設,組織開展醬香型白酒真偽鑒別方法攻堅,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技術支撐。二是加強產品檢驗檢測,規范白酒領域質量認證秩序,為白酒產品質量監管提供支撐。(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

(三)加強流通環節執法

10.縱深推進電商領域問題治理。一是集中清理網上涉及侵權假冒白酒的違法違規信息,對傳播涉及侵權假冒信息的網站平臺、賬號依法依規予以處置。二是用好信息化、大數據、云平臺等智慧化監管監測系統及手段,對白酒企業自建網站及第三方交易平臺內開辦的網店等進行監測,及時發現侵權假冒、虛假宣傳、不當營銷等問題線索,及時組織查辦。三是引導平臺企業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依法合規經營,保障消費者和其他白酒經營者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11.嚴厲打擊涉酒知識產權違法犯罪。一是依法嚴厲打擊涉酒知識產權犯罪。以“昆侖-2025”專項工作為牽引,依法打擊侵犯白酒企業知識產權犯罪,適時督辦一批大要案件。二是對制假原料供應、包材印制、灌裝生產、倉儲物流、終端銷售等實施全環節全鏈條打擊。(牽頭單位: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各市、自治州公安局、市場監管局)

12.嚴厲打擊涉酒侵權假冒行為。一是嚴肅查處假冒知名白酒企業知名產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冒用他人企業名稱或者姓名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二是嚴厲查處侵犯茅臺、習酒等知名白酒品牌及“傍名牌”“搭便車”等違法行為。三是嚴厲查處惡意搶注商標、違規使用商標以及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公安局)

13.嚴厲打擊涉酒虛假宣傳行為。一是嚴厲打擊違規定制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洞藏老酒”“年份酒”等違法行為。二是嚴厲打擊利用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紅色文化及元素、建黨建國建軍等進行商業營銷、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等違法行為。三是嚴厲打擊虛構、編造歷史“抱大腿”“攀關系”等虛假宣傳行為。四是嚴厲打擊偽造、編造、買賣虛假獲獎證書、“老字號”、牌匾等違法行為。五是嚴厲打擊以經營醬香型白酒為幌子,打著創業、養老、養生等旗號實施傳銷的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商務廳,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14.加強旅游市場白酒銷售監管。重點查處旅行社、導游人員與白酒銷售場所相互勾結,通過回扣、提成等方式誘導、強迫游客購酒,以及導游等涉旅人員在執業中向旅游者兜售白酒等行為。(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15.強化物流寄遞倉儲環節監管。一是緊盯物流寄遞倉儲環節,健全重點物流園卡點工作機制,對發現的違法線索要一查到底、追根溯源。二是督促指導道路貨運經營者依法承運白酒,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要求,進一步規范道路貨運經營者承運白酒的運輸行為。三是督促寄遞企業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明確攬收人員收寄驗視責任。(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16.規范包材印制企業行為。強化包材印制行業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印制白酒包材等行為,及時掌握違法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限期召回違法產品。(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17.強化涉稅違法行為查處。一是鼓勵白酒企業開展自查,及時糾正涉稅不當行為。加強稅警協作,聯合依法打擊稅收違法犯罪活動,重點打擊偷逃稅款、虛開發票等重大稅收違法行為。二是嚴格執行稅收“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實施納稅信用與其他社會信用聯合懲戒。(牽頭單位:省稅務局;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各市、自治州稅務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

(四)構建多元共治格局

18.強化白酒企業信用監管。一是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白酒經營主體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監督抽檢等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向社會公示。二是嚴格落實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依法做好白酒企業失信名單列入、移除和公示工作。對有失信行為記錄的白酒企業,依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

19.強化涉酒運輸環節監管。一是督促指導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國務院食安辦等八部門《食品倉儲運輸配送工作指南》要求,依法承運食用酒精,嚴厲打擊違規運輸行為。二是督促指導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規范制作使用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格式要求的危險貨物電子運單,依法查處運輸企業未使用運單開展危險貨物運輸等違規行為,依程序提供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涉食用酒精運輸運單數據信息。三是公安等相關部門收到食用酒精運輸報備后,及時通報到達地市場監管部門,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跟蹤食用酒精的流向、用途。(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20.暢通涉酒投訴舉報渠道。一是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舉報獎勵辦法,鼓勵消費者和行業內部人員舉報違法違規行為。二是提升投訴舉報線索處置效率,依法做到舉報線索“應立盡立”、疑難投訴“專案辦理”,不斷優化“訴轉案”機制。(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有關單位和部門,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各部門)

21.不斷強化白酒行業自律。一是引導白酒企業利用自我聲明、簽定自律責任書、經營承諾等形式,提升自律水平。二是健全與白酒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常態化聯絡機制,通過行政約談、業務指導等方式推動加強行業治理、規范行業行為。三是鼓勵廣大群眾及新聞媒體主動監督,推動形成主體自律、行業管理、公眾參與的白酒市場社會共治格局。(牽頭部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22.著力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一是牢牢把握新聞宣傳主導權,積極對接主流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和工作經驗,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適時組織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工作情況、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三是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白酒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辨別能力。(牽頭部門: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責任單位:省有關單位和部門,各市、自治州有關單位和部門)

三、工作步驟

(一)集中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深入摸排案件線索,以開展全省酒類市場“全鏈條”監管和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產品的專項執法為抓手,結合白酒產業知識產權守護行動等,全面開展集中整治。

(二)工作總結階段(2025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深入分析全省白酒行業集中整治開展情況,提煉工作亮點、創新工作方法,健全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和聯動協作機制,總結可借鑒、可復制的好經驗和好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壓緊壓實政治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加強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標,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放出實招、取得實效。

(二)充分發揮各方作用。各地各部門要密切協作、加強配合、共同發力。發揮部門監管作用,建立履職盡責、聯動執法工作格局;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加強企業自律、落實主體責任;發揮社會共治作用,營造部門主導、行業管理、主體自律、公眾參與的多元共治氛圍。

(三)強化失職責任追究。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執行涉企執法各項規定,嚴格規范執法,工作中不履職、慢履職、亂履職或推諉扯皮、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予以嚴肅問責,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工作信息報送。各地各部門請于7月30日前反饋本地本部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隨時上報。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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