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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衛生廳關于印發2013年福建省餐飲服務環節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閩衛法監函〔2013〕276號)

   2013-06-19 479
核心提示:  各設區市衛生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  為加強餐飲服務環節肉及肉制品的監管,切實保障

  各設區市衛生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

  為加強餐飲服務環節肉及肉制品的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根據省政府和省食安辦的部署要求,我廳制定了《2013年福建省餐飲服務環節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衛生廳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福建省餐飲服務環節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為嚴厲打擊餐飲服務環節制售假羊肉、病死畜禽肉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肉及肉制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決定從即日起至2013年9月,在全省范圍開展為期4個月的餐飲服務環節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肉及其制品的安全管理,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增強餐飲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法治觀念,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不斷規范肉及其制品采購和使用行為,維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務

  依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對餐館、學校食堂、工礦企業食堂等重點單位和旅游景點、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餐飲單位肉及其制品的監督檢查,落實原輔料采購查驗、索證索票、臺賬登記等各項制度,依法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注水肉、假冒牛羊肉、病死畜禽等各類有毒有害肉制品的餐飲單位。

  三、工作步驟

  全省餐飲服務環節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時間為5月上旬至9月上旬,為期4個月,分四個階段完成專項整治的目標和任務。

  (一)準備階段(5月9日-5月14日)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行動目標、主要任務、工作重點和工作要求,開展宣傳發動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實施階段(5月15日-8月15日)

  各地開展對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專項檢查,要求各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對不符合規定的限期整改;嚴禁餐飲服務單位從非正規渠道購進使用肉品、嚴禁購進使用未經檢驗檢疫的肉品、嚴禁購進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一旦查出,從快從嚴處理。

  (三)總結階段(8月16日-9月5日)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完善治本措施,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頓重點。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地實際,突出重點,制訂實施方案,明確整頓目標、具體任務、工作要求,層層分解任務,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確保整頓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采購管理,嚴格落實索證索票等制度。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建立并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肉及肉制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長期定點采購的,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病死、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嚴禁從私屠濫宰等非定點屠宰企業采購鮮肉,嚴防不合格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飲服務環節。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使用肉和肉制品數量較大的餐館、學校食堂、工礦企業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重點單位和旅游景點、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重點治理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等行為。對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監督整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布查處情況。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病死畜禽肉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和渠道,重點宣傳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傳肉品安全消費的法律法規知識,加大對“兩高”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的宣傳力度,調動群眾充分參與,提高從業人員自律水平。依據省政府《福建省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實施方案》和《福建省衛生監督執法舉報處理工作規定(試行)》,及時追蹤查處群眾舉報線索,及時核查并回應社會關注熱點,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保護和獎勵措施,充分調動群眾舉報違法違規問題的積極性。

  (五)強化協調聯動,形成監管合力。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農業、商務、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對在檢查中發現涉及其他環節違法違規線索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各地要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對瞞報、遲報、漏報和謊報信息的,以及未及時移送相關線索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設區市和平潭縣衛生局應于6月20日前將專項行動階段性總結和匯總表;9月5日前將全面總結及匯總表報送省衛生廳法監處。

  聯 系 人:林 偉  陳佳佳

  聯系電話:0591-87863907、87816267

  傳真電話:0591-87810325

  電子郵箱:wst105@163.com

  附件:   2013年福建省餐飲服務環節肉和肉制品專項治理工作報表.doc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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