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認真做好我市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37號)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魯食安辦〔2011〕23號)要求,依據部門職責分工,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許可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衛生部門負責)
加強產品注冊受理和生產許可工作。嚴把保健食品注冊受理和生產許可審查關,對提供虛假申報資料的企業,一律不予受理和許可,并列入“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對出具虛假許可檢驗報告的檢驗機構,依法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嚴格落實國家對保健食品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現場核查制度,規范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行為,切實提高產品許可工作質量、效率和透明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標準,對已獲生產許可的企業限期重新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撤銷或吊銷生產許可,并通過政府網站和有關媒體予以公告,同時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進一步理順保健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在《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之前,原持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經營保健食品的,其許可證繼續有效至相關法律法規出臺;新申請經營保健食品的,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具體形式。待《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后,依據新的規定執行。
二、加強生產環節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對保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原料購進、生產和記錄查驗制度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督促生產企業加強原料采購管理,強化原料進廠檢驗,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嚴禁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或來源不明的原料,嚴禁非法添加行為。加強對蜂膠、阿膠、珍珠粉等原料采購的管理,督促生產企業加強對原料供應商的審查,建立對重點原料供應商生產現場核查制度。督促生產企業嚴格落實生產記錄、檢驗檢測、停開業報告、產品召回和質量安全自查自糾等制度,并對出廠產品實行批批檢驗。建立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息數據庫,加強對保健食品委托生產行為的規范和管理,嚴查以承包、轉包或租賃生產企業等方式逃避監管的行為。
三、加強流通環節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以經營保健食品的食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專賣店、藥品經營企業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假冒偽劣和非法添加藥物的保健食品。細化對保健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的具體要求,督促經營者認真核實保健食品產品批準證書、生產許可證、出廠檢驗報告、發票等信息,確保購入產品來源正規、渠道可靠,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發現的虛假票證和問題產品。對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無法追溯產品源頭的,依法責令停業,并嚴肅處理。
四、加強標簽標識和廣告監管(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部門負責)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口代理商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規范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標示等內容,從嚴查處標簽、說明書非法標示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與批準內容不一致的違法行為。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必須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發布。進一步加強對電視、電臺、報紙、互聯網、廣告牌等媒體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檢查。工商部門要加強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治理,重點治理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材料中宣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以專家或患者名義進行功效證明等違法行為;對未經批準擅自發布廣告,以及擅自更改、篡改批準內容進行虛假宣傳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工商、質監等部門要依法查處普通食品通過包裝、標簽、說明書等宣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保健食品科學知識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權威消息,澄清虛假宣傳和炒作,引導公眾樹立科學的保健理念。
五、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采取切實措施,督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健全崗位責任制度。認真組織做好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試點工作。加強對從業人員法律法規知識和技能培訓,增強守法意識,提高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建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社會公告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單”。
六、完善監督抽檢制度(食品藥品監管、財政部門負責)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制度,加快推進保健食品檢驗能力建設,將保健食品抽檢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制定保健食品抽檢計劃,定期開展抽檢工作。擴大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抽檢范圍,特別要對社會反映強烈、違法宣傳涉及較多的保健食品種類加大抽檢頻次。加強對保健食品聲稱功能相關藥物成分的檢測,重點做好減肥、緩解體力疲勞等產品的非法添加檢測工作,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對問題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曝光。認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對監測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采取控制措施,加強對相關企業和產品的監督抽檢,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線索信息通報、結果反饋和執法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制售假劣、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和虛假宣傳功效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發現、取締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黑窩點”。發現違法違規線索,要徹底查明問題產品來源和銷售去向,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監管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公安機關要迅速組織力量核查,對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立案偵查。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全社會進行監督。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作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內容,依法落實監管及檢驗監測經費,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分工,確定本轄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重點監管名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全面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為核心,以規范許可,加強生產經營、標簽標識和廣告監管為重點,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和制度,確保保健食品質量安全。要把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領域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和非法添加擺在重中之重,有效解決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衛生、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監察機關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為認真做好我市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37號)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魯食安辦〔2011〕23號)要求,依據部門職責分工,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許可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衛生部門負責)
加強產品注冊受理和生產許可工作。嚴把保健食品注冊受理和生產許可審查關,對提供虛假申報資料的企業,一律不予受理和許可,并列入“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對出具虛假許可檢驗報告的檢驗機構,依法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嚴格落實國家對保健食品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現場核查制度,規范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行為,切實提高產品許可工作質量、效率和透明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標準,對已獲生產許可的企業限期重新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撤銷或吊銷生產許可,并通過政府網站和有關媒體予以公告,同時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進一步理順保健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在《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之前,原持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經營保健食品的,其許可證繼續有效至相關法律法規出臺;新申請經營保健食品的,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具體形式。待《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后,依據新的規定執行。
二、加強生產環節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對保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原料購進、生產和記錄查驗制度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督促生產企業加強原料采購管理,強化原料進廠檢驗,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嚴禁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或來源不明的原料,嚴禁非法添加行為。加強對蜂膠、阿膠、珍珠粉等原料采購的管理,督促生產企業加強對原料供應商的審查,建立對重點原料供應商生產現場核查制度。督促生產企業嚴格落實生產記錄、檢驗檢測、停開業報告、產品召回和質量安全自查自糾等制度,并對出廠產品實行批批檢驗。建立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息數據庫,加強對保健食品委托生產行為的規范和管理,嚴查以承包、轉包或租賃生產企業等方式逃避監管的行為。
三、加強流通環節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以經營保健食品的食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專賣店、藥品經營企業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假冒偽劣和非法添加藥物的保健食品。細化對保健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的具體要求,督促經營者認真核實保健食品產品批準證書、生產許可證、出廠檢驗報告、發票等信息,確保購入產品來源正規、渠道可靠,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發現的虛假票證和問題產品。對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無法追溯產品源頭的,依法責令停業,并嚴肅處理。
四、加強標簽標識和廣告監管(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部門負責)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進口代理商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規范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標示等內容,從嚴查處標簽、說明書非法標示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與批準內容不一致的違法行為。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必須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發布。進一步加強對電視、電臺、報紙、互聯網、廣告牌等媒體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檢查。工商部門要加強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治理,重點治理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材料中宣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以專家或患者名義進行功效證明等違法行為;對未經批準擅自發布廣告,以及擅自更改、篡改批準內容進行虛假宣傳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工商、質監等部門要依法查處普通食品通過包裝、標簽、說明書等宣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保健食品科學知識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權威消息,澄清虛假宣傳和炒作,引導公眾樹立科學的保健理念。
五、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采取切實措施,督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健全崗位責任制度。認真組織做好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試點工作。加強對從業人員法律法規知識和技能培訓,增強守法意識,提高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建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社會公告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單”。
六、完善監督抽檢制度(食品藥品監管、財政部門負責)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制度,加快推進保健食品檢驗能力建設,將保健食品抽檢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制定保健食品抽檢計劃,定期開展抽檢工作。擴大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抽檢范圍,特別要對社會反映強烈、違法宣傳涉及較多的保健食品種類加大抽檢頻次。加強對保健食品聲稱功能相關藥物成分的檢測,重點做好減肥、緩解體力疲勞等產品的非法添加檢測工作,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對問題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曝光。認真做好保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對監測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采取控制措施,加強對相關企業和產品的監督抽檢,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線索信息通報、結果反饋和執法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制售假劣、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和虛假宣傳功效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發現、取締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黑窩點”。發現違法違規線索,要徹底查明問題產品來源和銷售去向,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監管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公安機關要迅速組織力量核查,對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立案偵查。建立健全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全社會進行監督。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作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內容,依法落實監管及檢驗監測經費,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分工,確定本轄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重點監管名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全面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為核心,以規范許可,加強生產經營、標簽標識和廣告監管為重點,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和制度,確保保健食品質量安全。要把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領域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和非法添加擺在重中之重,有效解決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衛生、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監察機關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