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三明市工商局關于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013-06-20 458
核心提示:  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閩食安辦〔2013〕1號),為了加強

  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閩食安辦〔2013〕1號),為了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切實解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深化流通環節重點食品品種綜合治理,消除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12〕53號),堅持標本兼治、防打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按照省食安辦的工作部署,集中開展流通環節重點食品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工作,強化專項執法檢查和日常監管,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任務

  (一)嬰幼兒食品中重金屬超標和阪崎腸桿菌污染問題專項治理

  針對開展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輔助食品中元素鉛、汞檢出率高,嬰幼兒谷基輔助食品的阪崎腸桿菌陽性率高的情況。市局統一安排對嬰幼兒食品的抽檢,各地應加大對流通環節的嬰幼兒食品的檢查力度,對在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依法嚴厲查處。

  (二)花生及其制品中黃曲霉毒素B1超標專項整治

  針對2008年至2012年風險監測中發現的連續5年我省花生及花生制品中黃曲霉毒素B1超標情況。各地應加大對流通環節銷售花生制品尤其是散裝花生醬的監測與監管力度,切實落實流通環節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等有關制度。

  (三)非法添加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專項整治

  針對雞肉硝基呋喃及其代謝物檢出率高的問題。各地應加大對市場內雞肉產品經營的監督檢查,督促市場開辦者以及經營者切實落實索證索票、進出臺賬、進貨查驗,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針對養殖魚類孔雀石綠、硝基呋喃及其代謝物時有檢出的問題。各地應加大對水產品流通銷售環節監管,督促水產品銷售企業、市場內經營戶落實進貨查驗和臺賬制度,配合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流通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并根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監督抽查情況及處理建議嚴格依法對農產品銷售企業和批發市場內批發商銷售不合格水產品行為進行處罰。要督促市場開辦者通過與入場經營者簽訂協議等方式落實安全責任,明確對屢次被檢出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不合格的要清退出場。

  (四)熟肉、熟制米面制品致病菌污染專項治理

  針對檢測中發現的即食食品中(如熟肉制品、熟制米面制品、蛋糕等)致病菌污染較為嚴重的問題,各地要加大對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有形市場內的熟肉制品、熟制米面制品的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完善加工經營條件,加強衛生質量控制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嚴格落實產品出廠檢驗制度。

  (五)有毒動植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問題專項治理

  針對誤采誤食有毒動植物造成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的情況。各地要根據有關部門發布的警示信息,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防止有毒動植物上市銷售。

  (六)其他問題食品的專項整治

  針對檢測中發現的茶葉農藥殘留超標、生食/半生食動物性水產品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程度高、生食果蔬大腸埃希氏菌計數大生食易患腸道疾病等問題,各地應強化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加大對消費者宣傳教育力度,督促商場、超市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義務,防止銷售不合格產品。

  三、整治期限

  本次專項整治從2013年1月至6月,此次專項整治以強化專項執法檢查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各級工商部門加強日常監管措施應當持續實施,力求通過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基本消除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風險點。迎接2013年6月底各級食安辦對此次專項整治的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認真學習與領會《福建省食品攤販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閩食安委〔2012〕2號)、《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前店后廠監管職責的通知》(閩食安委〔2012〕3號)、《三明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加強飲食大排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食安委〔2013〕1號)、《關于明確市區禽類屠宰監管職責的通知》(明食安委〔2012〕3號)等近期出臺的監管職能新要求,切實履行工商部門的管理職責。將風險防控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要根據本方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細化工作措施,強化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抓好食品安全監管,降低食品安全風險。請各地于2013年2月底前制定實施細則,并抄報當地食安辦,3月22日前向市局報送第一季度工作進展情況,6月21日前向市局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二)加強專項整治工作協調與配合

  各地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地區和部門間的相互溝通與配合,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以及風險監測和監督檢查等過程中,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報相關地區、相關部門。接到有關單位通報后,應依法依職責采取進一步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發布風險警示等措施,必要時開展聯合執法。

  (三)加強抽檢工作

  各地要結合年度抽樣檢驗工作,將以上專項涉及的品種列入今年抽檢計劃中,組織安排實施。同時要運用快速檢測設備,加強重點食品的抽檢力度,對發現問題食品的,要及時送檢,依法處理。

  (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引導和社會監督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教育引導作用,努力營造社會關心、支持、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支持新聞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報道食品安全問題,注重正面引導,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果,普及食品安全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識假辨假及依法維權能力。同時,要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懾不法分子,促進行業自律。要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促進廣大群眾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從而加大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力度。

  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2月7日



 
地區: 福建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