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石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縣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石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石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陜政發〔2013〕40號)和《安康市人民政府關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安政發〔2013〕30號),設立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整合調整的職責
1.將縣衛生局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法典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縣經貿局負責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將縣質監局、工商局、農業局等部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將縣糧食局負責的成品糧油檢測和市場監管職責劃歸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將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與餐飲服務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7.將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許可的初審職責調整為市場準入許可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標準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藥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擬訂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三)負責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市場準入許可、監督管理。
(四)監督實施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承擔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責,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五)承擔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監督管理職責。
(六)承擔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及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監管職責。
(七)負責化妝品、保健食品行政許可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規范。
(九)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執行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依法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院制劑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管理規范及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十一)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信息的發布。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市場準入許可職責。
(十三)組織查處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方面的廣告。
(十五)監督抽驗、鑒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及保健品、化妝品的質量。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食品、藥械、化妝品、保健品的各項抽檢量化指標。
(十六)負責成品糧油檢測和市場監管。
(十七)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檢查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八)承辦縣政府以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六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室)
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檔案、計劃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監管股
負責食品生產流通市場準入及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生產加工及流通食品風險監控工作;負責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食品(包括酒類)生產加工和流通違法違規行為。
(三)餐飲服務監管股
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市場準入工作;監督指導重大活動和集中用餐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及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監管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四)藥品安全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的市場準入和認證工作;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實施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管理工作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開展藥品抽檢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院制劑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查處藥品、醫療器械質量違法違規行為。
(五)保健品化妝品監管股
貫徹實施國家保健品、化妝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執行標準。負責保化產品經營、使用行為的規范管理;負責保健品化妝品的市場準入許可和市場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開展保健品化妝品的不良反應監測、抽驗工作;負責保健品化妝品廣告宣傳、外埠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的審核備案工作;組織實施保健品化妝品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查處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為。
(六)法制股
負責與行政執法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案件聽證、行政復議、應訴及指導全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人員編制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
工勤人員(司機)2名。
五、派出機構
城關鎮、池河鎮、喜河鎮、后柳鎮、饒峰鎮、兩河鎮、云霧山鎮、迎豐鎮、熨斗鎮9個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規格,接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鎮雙重管理,人員經費和業務工作由縣藥監局管理,黨務及其他日常工作由所在鎮黨委、政府管理。鎮藥監所共核定事業編制36名,其中城關鎮藥監所核定事業編制10名,池河鎮藥監所核定事業編制5名,喜河、后柳、饒峰、兩河、云霧山、迎豐、熨斗7個鎮藥監所各核定事業編制3名,各所分別設副科級領導職數(所長)1名。
六、其他事項
(一)與縣農業局職責分工。縣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農業局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縣衛生局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訂。縣衛生局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縣衛生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三)與縣經貿局職責分工。縣經貿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經貿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與縣公安局職責分工。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縣公安局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縣公安局協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好執法期間現場維護和行政強制措施執行工作。
(五)與縣質監局職責分工。縣質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縣質監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縣質監局,縣質監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六)與縣工商局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縣工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縣工商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縣工商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縣工商局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七)管理石泉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石泉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等事業機構,其“九定”規定另發。
七、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石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縣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石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石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陜政發〔2013〕40號)和《安康市人民政府關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安政發〔2013〕30號),設立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整合調整的職責
1.將縣衛生局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法典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縣經貿局負責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將縣質監局、工商局、農業局等部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將縣糧食局負責的成品糧油檢測和市場監管職責劃歸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將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與餐飲服務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7.將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許可的初審職責調整為市場準入許可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標準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藥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擬訂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三)負責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市場準入許可、監督管理。
(四)監督實施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承擔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責,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五)承擔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監督管理職責。
(六)承擔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及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監管職責。
(七)負責化妝品、保健食品行政許可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規范。
(九)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執行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依法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院制劑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管理規范及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十一)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信息的發布。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市場準入許可職責。
(十三)組織查處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方面的廣告。
(十五)監督抽驗、鑒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及保健品、化妝品的質量。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食品、藥械、化妝品、保健品的各項抽檢量化指標。
(十六)負責成品糧油檢測和市場監管。
(十七)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檢查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八)承辦縣政府以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六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室)
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檔案、計劃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監管股
負責食品生產流通市場準入及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生產加工及流通食品風險監控工作;負責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食品(包括酒類)生產加工和流通違法違規行為。
(三)餐飲服務監管股
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市場準入工作;監督指導重大活動和集中用餐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餐飲服務單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及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監管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四)藥品安全監管股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的市場準入和認證工作;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實施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管理工作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開展藥品抽檢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院制劑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查處藥品、醫療器械質量違法違規行為。
(五)保健品化妝品監管股
貫徹實施國家保健品、化妝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執行標準。負責保化產品經營、使用行為的規范管理;負責保健品化妝品的市場準入許可和市場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開展保健品化妝品的不良反應監測、抽驗工作;負責保健品化妝品廣告宣傳、外埠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的審核備案工作;組織實施保健品化妝品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查處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為。
(六)法制股
負責與行政執法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案件聽證、行政復議、應訴及指導全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人員編制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
工勤人員(司機)2名。
五、派出機構
城關鎮、池河鎮、喜河鎮、后柳鎮、饒峰鎮、兩河鎮、云霧山鎮、迎豐鎮、熨斗鎮9個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規格,接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鎮雙重管理,人員經費和業務工作由縣藥監局管理,黨務及其他日常工作由所在鎮黨委、政府管理。鎮藥監所共核定事業編制36名,其中城關鎮藥監所核定事業編制10名,池河鎮藥監所核定事業編制5名,喜河、后柳、饒峰、兩河、云霧山、迎豐、熨斗7個鎮藥監所各核定事業編制3名,各所分別設副科級領導職數(所長)1名。
六、其他事項
(一)與縣農業局職責分工。縣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農業局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縣衛生局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訂。縣衛生局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縣衛生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三)與縣經貿局職責分工。縣經貿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經貿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與縣公安局職責分工。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縣公安局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縣公安局協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好執法期間現場維護和行政強制措施執行工作。
(五)與縣質監局職責分工。縣質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縣質監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縣質監局,縣質監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六)與縣工商局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縣工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縣工商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縣工商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縣工商局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七)管理石泉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石泉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等事業機構,其“九定”規定另發。
七、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