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法庫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年六月四日
為做好全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工作,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發〔2010〕13號)精神,結合全省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方案和本次普查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這次全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既是全縣水利普查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全縣城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狀況的專項普查。目的是查清全縣城鎮生產生活取水、供水、用水基礎信息,掌握全縣城鎮地表水、地下水開發利用現狀,加強全縣城鎮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有效管理。
開展全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有利于科學制定本縣城鎮水資源配置規劃,增強水利公共服務能力和城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利于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城鎮地表水、地下水優化配置、聯合運用、科學調度和有效管理;有利于加強全社會水患意識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二、普查的范圍和內容
普查范圍:縣城區、重點鎮政府所在地和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所有生產生活取(供)水工程以及上述區域外日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簡稱區域外規模以上)的生產生活取(供)水工程。
普查內容:地表水供水工程,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或配水廠,下同)。
地表水供水工程普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工程所在的行政區、工程名稱、所在河流、工程取水口位置、取水方式、供水對象、取水許可情況、取水計量設施安裝和運行狀況、供水能力和實際供水量等。
地下水取水工程普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工程所在的行政區和水資源分區、工程名稱、工程所有人、工程地點、地下水類型、取水類型、取水許可情況、取水計量設施安裝和運行狀況、供水能力和實際供水量等。
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普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凈水廠的名稱、所在行政區、建設時間、工程地點、供水水源、供水區域、供水能力、實際供水量等。
三、普查的原則和方式
本次普查遵循屬地化原則,即城鎮地表水供水工程、地下水取水工程、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均按工程所在地進行普查。
地表水供水工程采取逐個實地調查、現場勘查定位的方式普查。
在地下水取水工程中,對于城鎮公共供水和區域外規模以上的地下水取水工程采取逐個實地調查、現場勘查定位的方式普查。對于開發區、工業園區內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應采取逐戶實地調查的方式普查。對于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已經發放取水許可證的,采取查閱取水許可臺帳、年度取水記錄和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普查; 未發放取水許可證的,采取逐戶實地調查的方式普查。
在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工程中,對已建、在建的,采取逐個實地調查、現場勘查定位的方式普查;對規劃擬建的,采取查閱有關資料的方式普查。
四、普查的成果
需提交以下成果:以縣為單位的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報告;普查登記表和匯總表;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地圖(需注明凈水廠位置及其供水區域)。
五、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本次普查涉及范圍廣、時間緊、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要按照“統一組織、分級負責、上下配合”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縣水利局負責全縣普查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具體實施。
(二)成立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領導小組,縣長馮守權任組長,副縣長徐鳳貴、水利局局長胡秋文任副組長,水利局、財政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氣象局、經濟開發區、法庫縣自來水公司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水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具體實施;財政局負責保證普查工作經費;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城鎮電子版地形圖;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提供重點鎮鎮區電子版地圖;氣象局負責提供2007年、2008年、2009年降雨資料;經濟開發區負責開發區內用水普查工作的實施;法庫縣自來水公司負責提供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電子版地圖(需注明凈水廠位置及其供水區域)。
(三)縣水利局組建普查組,局長胡秋文兼任組長,副局長周洪友、水資源辦主任劉福柱為副組長,水政水資源辦、農水科、工管科、設計處為成員,具體負責本地區的普查工作。
六、普查的時間和安排
本次普查工作自5月10日開始,6月10日前完成。提交普查報告和普查登記表、普查匯總表以及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地圖(含電子版)。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法庫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年六月四日
為做好全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工作,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發〔2010〕13號)精神,結合全省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方案和本次普查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這次全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既是全縣水利普查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全縣城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狀況的專項普查。目的是查清全縣城鎮生產生活取水、供水、用水基礎信息,掌握全縣城鎮地表水、地下水開發利用現狀,加強全縣城鎮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有效管理。
開展全縣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有利于科學制定本縣城鎮水資源配置規劃,增強水利公共服務能力和城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利于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城鎮地表水、地下水優化配置、聯合運用、科學調度和有效管理;有利于加強全社會水患意識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二、普查的范圍和內容
普查范圍:縣城區、重點鎮政府所在地和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所有生產生活取(供)水工程以及上述區域外日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簡稱區域外規模以上)的生產生活取(供)水工程。
普查內容:地表水供水工程,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或配水廠,下同)。
地表水供水工程普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工程所在的行政區、工程名稱、所在河流、工程取水口位置、取水方式、供水對象、取水許可情況、取水計量設施安裝和運行狀況、供水能力和實際供水量等。
地下水取水工程普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工程所在的行政區和水資源分區、工程名稱、工程所有人、工程地點、地下水類型、取水類型、取水許可情況、取水計量設施安裝和運行狀況、供水能力和實際供水量等。
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普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凈水廠的名稱、所在行政區、建設時間、工程地點、供水水源、供水區域、供水能力、實際供水量等。
三、普查的原則和方式
本次普查遵循屬地化原則,即城鎮地表水供水工程、地下水取水工程、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均按工程所在地進行普查。
地表水供水工程采取逐個實地調查、現場勘查定位的方式普查。
在地下水取水工程中,對于城鎮公共供水和區域外規模以上的地下水取水工程采取逐個實地調查、現場勘查定位的方式普查。對于開發區、工業園區內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應采取逐戶實地調查的方式普查。對于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已經發放取水許可證的,采取查閱取水許可臺帳、年度取水記錄和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普查; 未發放取水許可證的,采取逐戶實地調查的方式普查。
在城鎮公共供水凈水廠工程中,對已建、在建的,采取逐個實地調查、現場勘查定位的方式普查;對規劃擬建的,采取查閱有關資料的方式普查。
四、普查的成果
需提交以下成果:以縣為單位的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報告;普查登記表和匯總表;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地圖(需注明凈水廠位置及其供水區域)。
五、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本次普查涉及范圍廣、時間緊、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要按照“統一組織、分級負責、上下配合”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縣水利局負責全縣普查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具體實施。
(二)成立城鎮生產生活用水普查領導小組,縣長馮守權任組長,副縣長徐鳳貴、水利局局長胡秋文任副組長,水利局、財政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氣象局、經濟開發區、法庫縣自來水公司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水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具體實施;財政局負責保證普查工作經費;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城鎮電子版地形圖;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提供重點鎮鎮區電子版地圖;氣象局負責提供2007年、2008年、2009年降雨資料;經濟開發區負責開發區內用水普查工作的實施;法庫縣自來水公司負責提供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電子版地圖(需注明凈水廠位置及其供水區域)。
(三)縣水利局組建普查組,局長胡秋文兼任組長,副局長周洪友、水資源辦主任劉福柱為副組長,水政水資源辦、農水科、工管科、設計處為成員,具體負責本地區的普查工作。
六、普查的時間和安排
本次普查工作自5月10日開始,6月10日前完成。提交普查報告和普查登記表、普查匯總表以及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地圖(含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