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務局(委):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要求,我們對2014年12月31日以前省商務廳制定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6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1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今后,未列入繼續有效文件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附件1-2下載】:1. 2014年12月31日前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 2014年12月31日前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浙江省商務廳
2015年6月17日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要求,我們對2014年12月31日以前省商務廳制定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6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1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今后,未列入繼續有效文件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 2014年12月31日前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浙江省商務廳
2015年6月17日